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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


  我對白莎說:「開一張500 元的支票。寫上收款人抬頭:米大海,代表魏妍素的律師;嘉蘭法律事務所,代表路理野夫婦的律師。」

  「你在咕嚕什麼呀?」白莎說:「我給路理野太太500 元,他們給我和解書,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絕不會先給他們支票的。」

  米律師咳嗽著。

  我對白莎說:「別幼稚了。你在應付一對汽車律師呀。」

  「你的意思我不明白。」白莎說。

  我說:「把錢付給律師,不付給當事人,是職業禮貌。」

  「那我有什麼保障?」

  「當然是當事人的和解協議書。」米律師代為回答,一面向我感激地笑笑。他說:「你有當事人簽名的和解書,對你有利到極點。柯太太。白紙黑字對你一切行為他們都不能再控訴。時間是從有史以來一直到現在。」

  「從『有史』以來?」白莎問。

  米律師猛點他的頭,以致他頭頂的反光一閃一閃,他說:「差不多的文字,只是給你百分之百的保障。柯太太。」

  「你對我真周到。」白莎譏諷地說。又加了一句;「5000年就足夠了。」

  「你放心。我看唐諾有點法律常識。唐諾會向你解釋,這種文件有一定格式可套,對你有絕對保障。」

  「嘿,你們兩個都是白癡。」白莎嫌惡地說:「唐諾,要照你說的寫那麼多嗎?」

  我說:「可以請愛茜打字。給我支票,我拿去給愛茜打字。」

  「和解書不到手,不要把支票交出去。」白莎囑咐。

  米律師又在咳嗽了。

  我對米律師說:「銀行就在樓下。已經關門,但是我們可以從邊門進去。這張支票他們認識我,可以付現的。你和商律師可以伴我一起去銀行。鈔票從窗口出來,你們兩位把和解書交給我,我們……」

  米律師把頭猛點:「你和我有商業頭腦。賴先生,這安排很好。我們還等什麼。」

  日莎用力拉開抽屜,弄出一本支票簿,重重地撕下一張空白支票,塞到我手裡。「唐諾。」她說:「假如你還愛我,把這些賊律師統統給我趕出去」

  米律師轉回頭準備說兩句安撫的話。

  我把手伸進他的臂彎,輕輕地把他帶出辦公室。

  蔔愛茜要把那麼許多字擠在收款人姓名項下,但她還是辦到了。

  我對米律師說:「你在這裡等。我去請白莎在支票上簽字,我們一起下樓。還有一件事我們要列入和解條件。」

  「一件什麼事?」

  我說:「車禍發生後,魏妍素曾經是個忙碌的小婦人,在現場抄了不少證人的姓名和車號。路先生也做了相同的工作。我的合夥人疑心很大,她要那兩個人抄下來所有證人的姓名,車號資料。」

  「喔,是的。」米律師說,再一次熱心地點頭:「我欣賞她處世的態度。雖然因為她拒絕我律師的態度,連帶也拒絕了我個人的友情,但是我還是要把她要的給她。賴先生,兩個人所記的,全部。我們不保留。」

  他向我笑著。

  我把支票拿過去,放在白莎的桌上。

  她起疑地看著我:「看這些賊律師鬼鬼祟祟地在我辦公室出出進進,背了人又牽著互相傻笑,我怎麼知道你沒有參加他們,也在鬼鬼祟祟對付我偷偷的傻笑。我不知道什麼使我想到你會這樣,可能因為你是法學院畢業的,受過賊律師教育。」

  白莎抓起桌上的筆,拿筆尖狠狠地在支票上簽了字。

  我走出她辦公室,小心地把門帶上。

  一小群人集在一個電梯中。

  路理野伸出謹慎的左手對我說:「我還沒有機會認識賴先生。我很高興這件事就要解決了。相當尷尬的案子。」

  「我只希望尊夫人能早日複健。」我說。

  一陣言語難以形容的不安經過他臉上,他說:「我也如此期望。可憐的女孩子。」

  我們一起來到樓下的銀行。

  「等一下。」我說:「在我們鈔票換手之前,你記得我還要一張證人的名單。」

  米律師對魏妍素說:「這是我和賴唐諾說好的,魏小姐。我相信你有一本記事本,裡面——」

  魏妍素自口袋中取出那本記事本,說:「你能抄——」

  我說:「我看到這是活頁的記事本,請你只要把這些紙取下來給我就好。」

  「魏妍素把這幾頁紙取下,交給了我。

  「都在這裡了嗎?」我問。

  「全了。」她說。

  商律師說:「依據協定,魏小姐自己要付的款子——」

  「這個我們之間可以自己來解決。」米律師趕快阻止他說下去:「魏小姐的銀行離開這裡也不過四五條街。我們要是趕快一點,也來得及從邊門進去。銀行對魏小姐也熟——」

  商律師對路先生說:「你的一張證人名單呢?給我。」

  路理野抱歉地說:「我只是把現場我見到的車號記下來而已。」

  我向商律師說:「當然你的客戶把這張只有車號的單子給你之後,你一定調查過,查出車主的名字了。」

  商律師不太原意地歎了口氣,打開公事包,拿出一張打好字的名單,一聲不響交給了我。

  銀行出納員好奇地看著我。

  我點點頭。

  他們拿到了錢,急急離開銀行。想在還能進得十之前趕到魏小姐的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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