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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七


  「好,你給他攤牌,他搶去了你皮包,之後又如何?」

  「一句話不說,走了出去。」

  「付了賬嗎?」

  「在賈老爺酒店沒有賬單,他們來酒的時候已先收了錢。」

  「他走出去,留你一個人在裡面?」

  「嗯。」

  「你怎麼辦?」

  「我又坐了一會,兩個歡樂無拘的水兵向我眉目傳情,我想又有何不可?他們反正不久就起航了,也應該有點快樂時光。所以我讓他們坐過來,大家很愉快。那兩個年輕人是好孩子,對新奧爾良完全陌生,那天是第一次來到——從密爾瓦基來。我帶他們走了一圈,看了些特殊地方,告訴他們法人區的故事,一直喝到他們快要開航才離開。」

  「之後呢?」

  「我走回公寓,用兩隻腳一步步走回去。」

  「你沒找輛車?」

  「沒有,我沒有皮包,沒有一毛錢。」

  「你沒有鑰匙,你準備怎麼進公寓法?」

  「我有鑰匙。」

  「我以為你說他拿了你的鑰匙。」

  「那沒有錯,但是在我信箱底裡我另有一把備用鑰匙。我始終放在那老地方以防萬一。公寓房門用的是彈簧鎖,有時匆匆出來會不小心關上,每家都備一個鑰匙放在別人不知道的地方。」

  「你離開水兵是幾點?」

  「我想是2點鐘,相差也不遠。」

  「你走回去的。」

  「是的。」

  「幾點走到的?」

  「2點20分,絕對準確。」

  我說:「為什麼那麼有把握。你聽到一聲槍聲嗎?」

  「沒有。」

  「你聽到什麼?」

  「我沒聽到,我看到。」

  「看到什麼?」

  「我的朋友王雅其。」

  我仔細想了一下說:「等一下,那一晚你不可能看到他,他在紐約呀。」

  她笑道:「我清清楚楚『見』到他。」

  「他對你說了什麼?你們談些什麼?」

  「我沒和他說話,我見到他,他沒見到我。」

  「在哪裡見到他?」

  「就在我公寓樓前面。」

  「什麼時間?」

  「就像我告訴你的,2點20分。」

  「請說下去。」

  她說:「我都快走到公寓了,他突然乘計程車來到。他讓計程車在公寓前放他下來,跑上人行道上三級階梯,按我公寓的門鈴。」

  「你能確定是你公寓的門鈴嗎?」

  「大致可以確定。我見到他手指的位置。當然看不清哪一個按鈕。但一定是我的鈴。」

  「當他發現你不在家,他怎麼辦?」

  「我不知道。」

  「為什麼?是不是他轉身發現你在他身後?」

  「沒有。」

  「他做什麼?」

  「他進去了。」

  「你說他進了公寓房子?」

  「是的。」

  「他怎能進去?」

  「有人在我的公寓內按鈕為他開了門。」

  「你怎麼辦?」

  「直到那時以前我一直以為,曲保爾拿我的皮包,使我無錢,無法早回家。他可以在我公寓中搜查,看看有沒有日記、信件,使他知道我有沒有昵友。」

  我點點頭,把眼睛仍看著她:「你聽到開門蜂鳴聲後,又怎麼想呢?」

  「我才真正知道他為什麼搶走我的皮包,他要我鑰匙,進我公寓,目的是等我回去。」

  「為了體貼一點的道歉?」

  「不見得,」她說,「也許只是一部份。另一原因是,他一整晚都在怪我和別的男人有親昵關係。你知道,我突然離開他使他早有這種想法。他也真努力找過我,甚至在報上登分類廣告,登了兩年。」

  「我知道,我看到了。」

  「自然,他以為我是和人私奔的。我知道總有一天會在街上正好碰上他,但希望時間一久,他會愛上別人,把我忘了。但他是另一類型,他只追求他得不到的。你知道有這種人。」

  我點點頭。

  「那就是他,」她苦澀地說,「在我公寓裡,手裡拿著槍,可能八分醉,坐在我床上,等我回去,查看我有沒有男朋友親見到可以帶回公寓。事實上,他認為我告訴你先離開,晚一點你可以再來,你懂嗎?」

  「你說王雅其半夜2點20分按你門鈴,而……走進了這種特別情況?」

  「是的,他一定是直接走進了這尷尬危險的局面。」

  「當然王雅其想這種時候你一定在家,開門的一定是你自己囉?」

  「他一定想我在家,但是半夜2點20分去按門鈴,他應該想到屋主會問問是什麼人來了。」

  「你有沒有聽到槍聲?」

  「沒有。」

  「有人開槍,你會不會聽到?」

  「用枕頭捂著可能聽不到。」

  「你又怎麼做?」

  「我穿過街道,我試從窗口看我公寓,什麼也見不到,我窗簾很厚。」

  「之後呢?」

  「我又向市區走回去。」

  「什麼時候?」

  「應該是2點30分。當我走到街角時,溫瑪麗他們回來。她車中有另兩位朋友……一男一女。」

  「你認識她?」

  「喔,我知道她是什麼人,在大廳見面會聊兩句。她公寓幾乎和我的正對面。」

  「請說下去。你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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