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失蹤的女人 | 上頁 下頁


  「你的生活一定很刺激。」

  「假如你停下來想一想,是很刺激。」

  「有的時候,你會不會?」

  「會不會什麼?」

  「停下來想一想呀。」

  「多半不是你所指的那一種。」

  「為什麼?」

  「一個人不會停下來分析自己在過什麼樣的生活,除非他不滿意現在的生活方式。所以我感激上蒼給我現實的一切,從不把自己拿來與別的生活方式比較。」

  她想了一下說:「我想你是對的。」

  「哪一部分是對的?」

  「除非不滿意現實的生活,否則不必去想它。不知你做偵探有多久了?」

  「想起來好像已很久了。」我說。

  「一出社會就幹這一行?」

  「不是,起先想做律師。」

  「怎麼中斷了呢?念不完?」

  「不是,我都已拿到營業執照了。」

  「又如何?」

  「有人不准我營業。」

  「為什麼?」

  「我在目前我國法律中找到一個漏洞。一個人可以謀殺另外一個人,而法律對他一點辦法沒有。」

  「之後怎麼樣?」她問,顯得非常有興趣。

  我說:「他們吊銷我執照。」

  「我知道,你的意思是你謀殺了一個人,而後怎麼樣?」

  「我沒有真的去謀殺一個人。」

  「是不是有人殺了人,而脫罪了?」

  「這說來話長。」

  「有空我倒很希望能聽聽。」

  我說:「他們吊銷我執照的時候,認為我無知,我的理論靠不住,而且是一個危險不合時宜的理論。」

  「之後如何?」

  「之後,」我說,「我挺身而出,證明給他們看。」

  「是什麼人殺了人?」她問。

  「他們以為是我。」

  「你是讓我乘飛機吧?」

  「只是讓你乘計程車。」

  堅定的褐眼看著我:「唐諾,弄不好,我真會相信你。」

  「最好相信,騙你我有什麼好處?」

  「那麼這些人為什麼說……說你想到的是不對的呢?」

  「法律界與律師公會聯合起來,開始研究,把這個法律漏洞補起來。」

  「補起來了嗎?」

  「一部分,他們只能修改州法,而這個漏洞是在憲法裡的,至少他們概念已經變了。」(注:以上是事實,《初出茅廬破大案》一案寫成後,美國司法界曾起極大之波動,修改部分法律,請看《初出茅廬破大案》。)

  方綠黛說:「殺一個人,可以鑽法律漏洞不判罪,那不非常危險嗎?」

  「看你從哪一方向看,定罪本來應該純由法律立場來看,不能憑某些人之好惡。我發現的法律漏洞,法官們已一再研究,最後總會有個決定性改變。律師也會依此保護他們當事人權益……你告訴我一點王雅其的資料好嗎?」

  「嘿,改變話題好快。這本來是你叫我坐計程車的目的嗎?」

  「不是的。」

  「你要知道他什麼?」

  「有關他的每一件事。」

  「也知道不多,到了公寓我會告訴你。」

  車行幾條街,我們兩個都沒有開口。

  「你看起來很年輕。」她說。

  「實際上不見得。」

  「25?」

  「多一點。」

  「多得不太多。」

  我沒有回答。

  「你替別人工作。」

  「我替別人工作了一段時間,現在我占事業的一半利潤,我們找點別的事談談。新奧爾良?政治?或許你的戀愛史?」

  她仔細地看著我,臉上沒有笑容:「我的戀愛史?」

  我說:「我只是給你幾個話題做參考。你為什麼對你的戀愛史特別敏感?是不是逃避什麼?」

  她想了很久,我可以看到她嘴角重又泛起笑容:「我想你是很聰明的。」

  我從口袋取出一包香煙:「來一支?」

  她看了一下香煙的牌子:「好。」

  我把一支煙從煙盒中抖出一半。她拿過,在拇指甲上敲了幾下,等我給她點火。我用同一根火柴,點著我們二人的香煙。計程車慢下來,她向車窗外望去:「前面一點,就這裡靠右。」

  「要我等嗎?」付錢給計程車後,司機問。

  我看著方小姐,問道:「要不要他等?」

  她躊躇半刻後說:「不要等了。」隨即又急急加上一句:「你反正可以另外再找一輛的。」

  計程司機解釋道:「我可以等10分鐘,不收等候的錢。這裡離市區遠,回去反正也是空車。」

  「不必了。」方綠黛肯定地說。

  我又給了他一點小費,跟她走過人行道。走上一層短石階,看她打開信箱,拿出兩封信,匆匆看一下發信人,把信拋進皮包,順手拿出鑰匙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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