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漂亮的女招待 | 上頁 下頁 | |
四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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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準確地向陪審員們敘述一下,當案犯把車門猛地拉開,用手槍頂著你的面部時,你正在幹什麼?」 「我剛點著一支煙,」阿徹說,「我正在點煙。我按了一下儀錶板上的電子點煙器,馬上抽出來,舉手點著煙,就在這時,被告猛地拉開車門,命令我『舉起手來』,我舉起雙手,點煙器從手中掉下來。」 「然後發生了什麼事?」 「我不知道,我想,點煙器可能掉在座位上,在座墊上燒著了一個圓洞,就是汽車照片上的那個洞。」 「你指的是物證第5號。」佛裡奇說著,從許多照片中取出一張8×10的照片遞給證人。 「是的,先生。」 「後來,你又找到點煙器把它放回原處,放到汽車儀錶板上的點煙器插孔中了嗎?」 「是的,我把它插進去了,先生。我在汽車地板上找到的,那時警察還沒有趕到。我撿起點煙器把它插回了原處。」 「謝謝你,」佛裡奇說完,轉身對著法官埃根,「我只想簡單地問清這個問題,免得有造成誤解的可能。」 「你可以保留對證人證詞的評論,到法庭辯論時再說。」法官埃根說著,明顯地動了氣,因為佛裡奇油滑的解釋有些過分巧合,其作用是為了替馬莎·拉維娜在星期五下午回答梅森法庭調查時被困擾的證詞打圓場。 阿徹站起來就要離開證人席。 「等一下。」梅森說,「我有幾個問題需要詢問一下。」 「當然可以。」佛裡奇說著,似乎非常願意向被告律師讓步。 梅森用譏諷的口吻說:「多謝你允許我向證人進行法庭詢問。」 佛裡奇臉色一下子紅起來。法官埃根敲響了他的木槌,「律師應該控制個人情緒。」他說著,聲調裡卻包含著佛裡奇咎由自取的味道。 梅森轉身面向阿徹。 「在週末裡你與別人談過這件事嗎?」梅森問。 阿徹的油腔滑調表明,這一問題他曾經預料到並進行過預演回答。 「佛裡奇先生請我準確地告訴他案發時的情況,於是我就把情況向他講述過。」 「星期五上午出庭作證時你為什麼不把這些情況講出來?」梅森問。 「沒有人問我這些情況。」 「可能,我能幫助你回憶一下,」梅森說,「佛裡奇先生曾經請你講述一下在十字路口停車時的情況,這是否是事實?」 「是的,先生。」 「你為什麼沒有繼續講下去……」 「請等一下,法官先生。」佛裡奇講著,一躍而起,「我抗議企圖用這種問題來指責證人,如果梅森先生用回憶庭審記錄的方法來指責證人,那麼他必須提供記錄,必須用特殊的證據來面對證人,並提供給證人一定的解釋機會。」 佛裡奇禮貌地站立著等候法官的裁決。 梅森大度地笑笑,說:「我兜裡裝著的正是這些問題和答案,並且已由法庭記錄下來……」 「法官先生,我抗議辯方律師這樣的言辭,說他已預料到會發生這樣的情況。這是一種威脅。」佛裡奇說。 「辯方律師應保留評論,等候法庭答辯。」法官埃根說,「重新開始詢問,梅森先生。」 梅森說:「你是否被要求過,阿徹先生,上星期五上午,就在這兒,在法庭上,講述一下靠近十字路口時所發生的情況。你沒有做出如下回答嗎: 「我減速行駛到十字路口停下來。我與坐在右邊的同伴談著話,過了一會兒,也沒有注意左側車門。我盯著信號燈,等著它由紅變綠。就在這時,左側車門猛地被拉開,我轉身想看一下發生了什麼事,卻發現被告手裡拿著一支手槍對著我。被告命令我舉起手來,我立即遵命行事。他立即把手伸進我的衣袋裡,掏出錢夾,搶走我的鑽石領卡,又探身越過我的雙腿抓住了我右側同伴的坤包,向後一跳,一腳踢住了車門。搶劫進行得很迅速,我幾乎沒有機會搞清發生了什麼事,直到一切結束為止。」 「問:之後發生了什麼事?」 「答:我清楚地看到被告穿過大道,到了他停車的地方。那輛車停在反方向處,亮著燈,很明顯發動機沒有熄火,因為他跳進車,關上門,幾乎是立即就高速駛去。」 「問:你是否有機會注意到被告的車型?」 「答:我注意到了。是一輛相當老的型號,棕色的切夫勞力特,前側右方護板有點變形。」 梅森放下記錄稿:「詢問這些問題了嗎?你是這樣回答的嗎?」 「是的。」 「你為什麼不告訴我們有關你點煙的那一段?」 「我只能重複告訴你沒人提問我那個問題。」 「有沒有人問你走近十字路口時發生了什麼事?」 「有,先生。」 「你明白問的是什麼嗎?」 「我明白那個問題,」證人口齒靈俐地說,「問題問的是走近十字路口時發生了什麼與案件有關的情況,我想並不需要說明我兩隻手都在幹什麼,我的每一個動作,我做的每一件事。比如說,停車的時候,先踩刹車板,腳固定在刹車板上,等候信號燈的改變。我的車是無級變速,不需要換檔,我忽略了講述踩刹車板,我覺得這個不重要,就如同我覺得點煙不重要一樣。」 阿徹講述起來非常自信,很明顯他曾經對這件事進行過相當認真的演示。 「那麼,」梅森說,「我現在問一下照片的問題,即物證5號,你曾經認證過的。」 「好吧,先生。」 「這裡,在座墊上有一個圓洞。」 「是的,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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