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女人豈是好惹的 | 上頁 下頁
二七


  「是的。」

  「你為什麼沒去接他?」

  「他不要我去接他。」

  「你知道他會帶一隻衣箱一起來?」

  「我只知道他要帶一大筆現鈔過來,因為他有賬要付。我不知道現鈔會在衣箱裡。」

  「你知道他會住進這家旅館來的,是嗎?」

  她看向我,在半透明的睡衣裡扭動一下,我可以看到她曲線的波動,她說:「賴先生,你看我像是個三歲小孩嗎?」

  「你知道他在這裡定了房。」

  「當然。」

  「定的是個套房?」

  「是的。」

  「但是,你沒有去車站接他?」

  「他認為有危險。」

  「在他住進後,他會與你聯絡?」

  「是的。」

  「但是,最後沒有來聯絡?」

  「沒有,我真正知道他已經來了的時候,是警察光臨的時候。整理房間的女僕發現了屍體。」

  她自桌上抽出一張面紙,開始擦眼角。

  「那是什麼時候?」

  「我不知道正確時間,是八點到九點之間。」

  「那麼,至少已經有好幾個小時。你在擔心,他怎麼了,為什麼沒來聯絡?」

  「我知道他在確定沒有問題的時候,才會放心地和我聯絡。在不太確定安全的時候,我也不希望他和我聯絡。」

  「我想警察認為他是在上午十點鐘被人殺掉的。」

  「警察並沒有告訴我這些。」她說。

  「你怎麼知道他拿了我的衣箱?」

  「警察告訴我的,他們查了洗衣店的記號。」

  「我認為警察不會告訴你這些事的。」我說。

  「他們是沒有,他們問我問題。他們要我說我認不認識你。」

  「你怎麼告訴他們?」

  「知道什麼說什麼。」

  「你知道什麼?」

  「什麼也不知道。」

  我說:「連愛玲,這樣說,說不通的。他一到旅館,你當然馬上就知道了。你上去,在他訂的大套房裡,和他見面。他打開衣箱的時候,你在邊上,你們兩個發現那不是那只衣箱,衣箱裡也沒有鈔票。

  「他一定是熱門貨,否則他會用一條皮帶把鈔票放在裡面帶在身上。五萬元現鈔,不敢帶身上,反倒要放在衣箱裡托運,他一定是眾矢之的。

  「據我看,他一打開這只衣箱,他就請你跑趟車站,到行李托運的部門去投訴,說衣箱誤領了。你知道衣箱什麼樣子,你可以替他認領。你會付點押金,或是身分證明,再不然,你會告訴他們千萬不能讓別人領走那只衣箱,以便你帶著領錯的衣箱來交換。你會用點口才,機智,女性的優勢,總之,用一切方法,把衣箱弄回來。

  「我有一種想法,你可能曾經對他們說出我的相貌。反正,你到了車站,不久你弄明白那只衣箱是一定被領走了,所以你就開始找我。」

  她按按嘴巴,打了個大呵欠。

  「怎麼樣?」我拖得長長地問,讓房間變得沒有聲音,我也不再吭氣。

  她說:「我看你可以走了。」

  我問:「假如,我現在還不想走呢?」

  她說:「我可以叫旅館裡的偵探,也可以叫警察。」

  她又打了個呵欠,假裝禮貌,用手指拍拍嘴巴。

  「我可以幫你叫他們來。」我說。

  「那真再好沒有了,唐諾。隨時隨地,警察也會高興不過的。」

  「目前你做什麼呢?」我問。

  「上床,單獨一個人上床。」

  「我的意思是你有沒有一個工作,或——」

  她站起來,走向門口,把門拉開著。我找把椅子坐下來,自桌上拿起一份︽五金世紀︾雜誌,開始閱讀。

  連愛玲站在門旁幾秒鐘,走回來把門關上。她說:「既然你不吃敬酒,我就只好給你吃罰酒。」

  我說:「這才是好孩子。我在等你報警。」

  她保證道:「會的,會的。但是幾件事先要辦好。」

  她把她雙手放在睡衣上面,一下撕下來。一粒扣子落下,然後是裂帛之聲。

  她再撕開睡衣的下擺,她說:「要告人家調戲,或是強暴未遂,證據是十分重要的。那些陪審員會色眯眯地看這件呈上的證據,然後看向我,心裡在想我穿上這件衣服時是什麼樣子。」

  我站起來,走向門去,連雜誌都忘了放下來。

  她追上來對我說:「終於你和我有相同的看法了。但是,你得送我一件新睡衣。唐諾,這件是給你弄壞的。」

  我根本沒有停下來看一下。

  我聽到她銀鈴似的笑聲,然後是關門的聲音。

  我停在櫃檯員前面,我說:「也許你要一張我的拜訪卡。」

  我把一張十元鈔票橫裡對折,送到他面前。

  他說:「噢!錢先生。我們最歡迎你這種訪客。有什麼可以效勞的?」

  「白天這裡有幾位總機小姐?」我問。

  「什麼叫白天?」他問。

  「早上九點算不算白天?」

  「有兩位。」

  「房間對房間的通語,我注意到你們不是自動的。小姐們怎樣分工,有特別分配方法嗎?」

  「有,正常作業時我們以六樓為分界線。凡是六樓以下的接線工作由左側小姐負責,七樓以上的由右側的小姐負責。」

  「早上,右側的小姐,」我說,「是——」

  他說:「我們最忌醜聞。小姐們奉命絕對不能偷聽電話對白,更不可以把偶爾聽到的對白告訴別人。」

  我說:「當然,當然。出事情你擔當不起,我也擔當不起,那是犯法的。那個在右邊的小姐,也許你知道她名字和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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