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蠟燭奇案 | 上頁 下頁
四六


  「一邊打了像這樣的一排接縫孔嗎?」

  「嗯……是的。」

  「上面印了一個大大的數字嗎?」

  「是的。」

  「當提約斯拾起那張卡片時,你離他多逮?」

  「八到十英尺。」

  「提約斯有沒有告訴你,他把那張提領卡交給了史翠特小姐?」

  「反對!不適當的問話,而且辯方律師所要求的是第三者的、非直接的證詞。」林頓大聲抗議。「提約斯先生現在並沒有在接受審問,他對這名證人所做的任何陳述,於本案都不具有任何效力。證人只能就他親眼所見的提供證詞。」

  紐瓦克法官說:「反對成立。控方是否知道提約斯先生為何在此敏感時刻剛好去渡假?」

  「我只曉得他有為期兩周的休假。」

  「你知道他何時決定要去渡假嗎?」

  「不,庭上,我不知道。」林頓說。

  「還有任何問題嗎?」紐瓦克法官問梅森。

  「沒有了,庭上。」

  紐瓦克法官對著證人皺眉蹙額,彷佛要開口說話,然後又改變主意,對檢察官說:「好!傳喚下一個證人,克萊爾先生,你可以下去了。」

  「寇費斯,紐伯恩醫生。」林頓傳喚。

  紐伯恩醫生個子高高的,一副很有自信的樣子。他坐上證人席,對法庭報告員道出自己的全名、地址和職業;神色平靜自若,充滿了專業氣息。

  「依照反訊問的權利,我要求檢方說明這位醫師的專家資格。」梅森說。

  「很好,」林頓說。「醫生,你在驗屍官的辦公室工作嗎?」

  「是的。」

  「我現在給你看張相片,請問:你是否認得這張相片呢?」

  「認得。相片中的遺體就是我進行過勘驗工作的那具屍體。」

  「醫生,你第一次見到這具屍體是在什麼時候?」

  「當警方登上遊艇,看到屍體躺在船艙的地板上時,我也在現場。」

  「之後,你在何時又看到這具屍體?」

  「星期天早上——當時我在進行驗屍的工作。」

  「醫生,請問死因是什麼?」

  「死者的頭部後方受到重擊,頭蓋骨破裂,大量出血。我這是用淺顯的話來說的,好讓一般人都能聽得懂。」

  「很好,醫生,現在再多告訴我們一些有關死亡原因及死亡時間的事。」

  「在我看來,」紐伯恩醫生說。「由於重擊之下立即造成昏迷,被害者再也沒有恢復過意識;而且,從出血的範圍和死者腦部的狀況來判斷,我可以肯定地說,被害者在遭到襲擊後的五分鐘之內就死亡了。」

  「依你之見,死者的身體在遭遇重擊後就沒有再移動過了,是嗎?」

  「不錯。」

  「醫生,現在請你看一下這張相片。當你第一次看到屍體時,它躺在什麼位置呢?」

  「在這裡,」醫生指著相片上某一處說道。「就在船的右手邊,也就是航海術語中的右舷。這張相片是朝著船尾的方向拍攝的;因此,屍體被發現時的位置應該就在這張相片的左手邊。」

  「現在我再給你看一張相片——檢方呈堂證物,編號C。當你第一次看到這具屍體時,它是不是大約躺在這個位置?」

  「是的,我第一次看到屍體的時候,它就是躺在那個位置。」

  「在屍體被發現的時候,你有沒有對這些前提做過任何檢驗呢?」

  「剛發現屍體時,我並沒有馬上做檢驗。」醫生帶著微笑更正說。「在警方抵達現場後,我才做的。」

  「總之,你的確做了檢驗吧?」

  「是的。」

  「你發現了什麼?」

  紐伯恩醫生說:「我發現屍體躺在這個位置,在遊艇的右舷,臉部朝上。我注意到頭部下方有一灘血,可見死者的頭部曾經大量出血過;我也在船艙的某個地方發現到:地毯有一部分已經被血浸透了。你要我指出來嗎?」

  「是的,請。」

  「大約在這個地方。」

  梅森站起來,走到證人背後,以看清楚證人在相片上指出的那個位置,然後說道:「庭上,為了方便列入記錄,我來說明一下——醫生現在在檢方編號C的證物上所指出的位置是:遊艇的右上角,就在進入後艙的門口前面。對不對?醫生。」

  「是的。」醫生說。

  「謝謝你。」梅森說完後又回到座位上去。

  「你注意到那裡有一灘血嗎?」林頓繼續問。

  「是的,而且這兩個地點之間也有一些小血跡。」

  「那你有沒有對主艙和後艙之間的門坎做任何檢驗呢?」

  「是的,我做了。」

  「你有何發現?」

  「我發現那個門坎大約有三英寸高,跟一般遊艇這方面的結構一樣。門坎的材質是銅制的,上面有紅色污點,我把它們刮下來檢驗,確定那就是人類的血跡。驗明血型後,我發現它與那具躺在地板上的屍體血型是一樣的。」

  「屍體被發現的地點離門坎若干英尺,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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