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黃金的秘密 | 上頁 下頁 | |
四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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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吭氣。 「我們回到洛杉磯後,你不會不願意和我們一起去那旅社,讓那職員看看你,是嗎?」 我說:「朋友,是你們堅持一定要用這種方法辦事。我告訴過你們,我肯明天早上和你們回去,之後你們想帶我去哪裡,我都不在乎,讓多少人看我,我都不在乎。你們不肯聽我的——我就什麼地方也不去。你們把我帶回去好了,你們把我放進監獄去好了,我會把這一切告訴新聞記者。你想要叫別人來指認我,我堅持你們要把我放在排起來的一排人當中,由那人來指認。本來法律有規定的,指認嫌犯也只有這一種方法。」 「喔,是這樣的嗎?」 「是這樣的。」 「現在我可以真正確定,的確是你去過那旅社。」 「你在吹毛求疵想要找碴。」我說:「報紙都會寫成你們要把我算為謀殺嫌犯,旅社職員憑照片指從我去過旅社——」 「這叫暫時指認。」警官糾正我道。 「你愛怎樣稱呼,你就稱呼好了。」我說:「有朝一日真正兇手出頭要他指認時,他就有得受了——你們又如何?」 他不高興了。我以為他會想辦法整我一下,但是他沒有,走回去坐在他自己的位子上。飛行員自肩頭回望,確定所有我們的安全帶都系好了,在引擎上加油,把飛機滑上跑道,轉過機身,對著風頭,把飛機升空。 這是一次平順的飛行。我靠向椅背。黑暗中偶或經過一處地下的航空指示燈,紅色的眼睛向我眨著媚眼。有幾次地下有一堆聚集的燈火,那是經過的小鎮。我向下看,夢想著現在在下面的人已經安適地蟋伏在被窩裡睡覺了,即或聽到引擎聲在上空飛過,也會翻一個身,帶睡意地說:「我們的航空信到了。」他們不會知道這是一個人以死亡在作賭注,而且目前一切對他極為不利—— 飛機在飛過山區時,飛行員回過頭來給我們做一個手勢。我想他是想表示飛機即將有些顛僕,果然,顛僕來了。我們飛機向上爬,希望能避過氣流,但是不但沒有避過它,反而正面穿過了它。飛機下降進入機場時我像一條濕的抹布。 飛行員把飛機停在機場的最遠端。地檢處來的人站起來,走過來,替我把手銬打開一端。他怪氣地說:「賴,你聽著,我們會送你上輛車子,你會被送到那旅社去,這樣不會太騷動,也不致引起大家注意。」 「你不可以這樣做,」我說:「你要逮捕我,你就關我起來。」 「我沒有逮捕你。」 「那你就沒有權利把我帶來這裡。」 他獰笑道:「你還是來了,不是嗎?」 飛機轉頭,開進了機庫,停下。我聽到警笛聲,一輛警車進來。一隻燈的強光直按照在飛機的門上。 警官把我帶到機尾最狹窄的地方。「不要自討苦吃。」他說:「這時候辯論這些問題不太好。到目前為止休的表現尚稱還可以。不要自己把一切弄僵了。」 他們把強光放意直照我眼睛使我有如瞎子。警官們把我架出去,把我推在前面,用手抓住我的手臂。於是我聽到柯白莎的聲音說道:「你們在對這個人幹什麼呀?」 有人說:「不關你事,女士,這個人被逮捕了。」 「你們控訴他什麼罪?」 「這不關你的事。」 柯白莎對黑暗裡我只看到一個身影的不知什麼人說;「交給你了。」那個人向前一步道:「可是關我的事。我是個律師,我代表這個人。」 「去你的,」警官道:「你自己要多保重。」 「好吧,你要我去我的。我馬上就走。不過這裡我先給你們一張公文。這是高等法院法官出的人身保護狀,要你們守法,應該立即把這個人送法院去。這裡,還有一張我給你們的公文,我堅持依法你們要立即把這位先生……我的當事人——送到最近,最現成的法官那兒去,以便法官來決定我們要付多少保釋金交保。順便提醒你們,我已經查看過,離開這兒最近的一位法官,正好是一位本市的執法官。他目前尚還留在辦公室裡,辦公室燈光亮著,法庭也準備好在那時,因為我和他約好,要由他來開庭決定保釋金的數目。」 警官說:「我們不必帶他去見什麼法官的。」 「那麼你們要帶他去哪兒?」 「去監獄。」 「我不會建議你們帶他去任何地方,假如不把他先送去見最近、最現成的法官。」律師說。 柯白莎說道:「你們這批人都給我聽著。這個人是替我工作的。我在開一個受尊敬的合法偵探社。這個人正在做一件重要的工作。你們把他自工作地點拉下來,到這裡來。千萬別以為你們可以逃得了這種民事賠償。」 地檢處的人說:「各位,各位,慢慢來。」他對律師和柯白莎道:「讓我們自己的人先談一下。」 白莎反對他們自己先開會。她手上的鑽石戒指隨了她手的動作,在強光照射下,閃閃的亂射光芒。她說:「你們要討論,我要旁聽,我也要發言。」 「你請聽著,」地檢處的人說,明顯地他在擔心,已經採取守勢了。「我們並沒有控訴這位男士什麼罪名。就我們所知,他只是一個什麼壞事都沒有幹過的好孩子。但是,我們急於要證實,他是不是金見田被謀殺那夜,進入他房間裡去過的那個人。假如不是他,一切都沒有事。假如是他,我們要控訴他謀殺罪。」 「又如何?」白莎不講理地說。 地檢處的人看向她,睜大了眼盯她。柯白莎把自己臉湊上去給他看,雙目敵意地發光,用較高的聲音再次說道:「又如何?你聽到過我說的了,你軟殼蟲!你回答呀!」 地檢處來的官員轉向律師。「根本用不到什麼人身保護狀,也不必把他帶到最近最現成的法官那裡去,因為我們根本也不想控訴他什麼罪。」 「你既然沒有逮捕他,你又怎能把他帶來這裡呢?」白莎問。 他試著不去理會她的問題,他自管對律師說:「要知道,那旅社的職員看了一眼這個人的照片,說這個人就是我們要找的那個人。我們只要做一件事,就是把這個人送到旅社去給那職員看一看。你看這樣也是夠公正的,是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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