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吠犬疑案 | 上頁 下頁 | |
三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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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語不發,抽了一會兒煙。 最後。還是德雷克開口問道:「那麼我們到這裡來幹什麼呢?」 梅森說:「我想讓你搞到三個人的筆跡樣本。這三個人是:波拉·卡特賴特,卡特賴特的女管家和西爾馬·本頓。我自己去搞貝西·福布斯夫人的筆跡樣本。」 「你有什麼主意?」德雷克問。 「我還不準備談這個問題,」梅森說,「保羅,我希望你在這裡等一會兒。」說著開始不安地在地板上走來走去。 另外兩個人靜靜地注視著他,不想打斷他的思路。等他們抽完煙,掐掉煙頭,梅森還在來回踱步。 過了10至15分鐘,電話鈴響了,德拉·斯特裡特提起話筒,她一邊接電話一邊對梅森說:「是西布利小姐,她讓我告訴你她已完全按照你的指示做了,一切都很順利。」 「她搞到那條手絹了嗎?」梅森問。 斯特裡特點點頭。梅森頓時顯得無比興奮。 「你告訴她馬上坐出租車到我辦公室來。」他說,「來時帶上那條手絹,多給司機點錢讓他開快點。但你告訴她千萬不要坐那輛切克牌出租車,一定要換一輛出租車。」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保羅·德雷克問。 梅森嘿嘿一笑,說:「你在這裡待上大約10分鐘,我就會將事情搞清楚。我已準備揭開這個謎了。」 德雷克坐在皮椅上,將兩條長腿伸到椅子扶手上,嘴裡叼了根煙,在鞋底上劃燃了一根火柴,說:「咳,如果你能堅持到底,我也一樣可以堅持到底。我猜你們這些律師可能從來就不睡覺。」 「習慣了就好啦。」梅森說完又在屋裡踱來踱去,他沉默不語,只是偶爾笑一兩聲。聽到他發笑,德雷克問道:「佩裡,有什麼可笑的事能讓我們知道嗎?」 「我正在想探長霍爾庫姆會有多麼驚訝。」 「為何驚訝?」德雷克問。 「為我告訴他的情況。」梅森說。 正在這時門上的旋鈕「嘎啦」響了一聲,接著就聽見輕輕地敲門聲。 「德拉,看看是誰?」梅森說。 德拉·斯特裡特快步走到門前,打開門讓瑪伊·西布利進屋。 「遇到麻煩沒有?」梅森問。 「一點也沒有,」她說,「我把你們教我說的話給他講了一遍,他想當然地認為我就是失主,他仔細打量了我一番,還問了幾個問題,然後從兜裡拿出這條手絹給我。他很狡猾,聞了聞我的手絹,又聞了一下我身上的香水味,想確定這兩種香水是否一樣。」 「我的好姑娘。」梅森說,「你告訴他你叫阿格尼絲·布朗列了嗎?」 「說了,還說了我的地址是布裡德蒙特賓館——和你說的一樣。」 「好啦,」梅森說,「你現在可以拿到150美元,另外的150美元稍後才能給你,你記住,對這件事你一定要守口如瓶。」 「當然。」 梅森給她點好了錢。 「要收據嗎?」她問。 「不要。」梅森說。 「我什麼時候能夠得到另外150美元呢?」 「等工作結束的時候。」 「還需要我做什麼事嗎?」 「可能沒有了。也許你得上法庭作證。」 「上法庭作證?」她說,「證明什麼?」 「證明所發生的一切情況。」 「不用撒謊?」 「當然不用。」 「你什麼時候就能確定我還有事沒事?」 「也許兩周後,你必須和我保持聯繫。就這樣,你最好現在就離開這兒,我不想讓人看見你在這辦公室。」 她伸出手,說:「梅森先生,謝謝你讓我幹這項工作,我很喜歡這項工作。」 「我也非常感激你所做的一切。」 梅森的態度顯然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他像卸了一個沉重的包袱一樣。當辦公室外間的門在瑪伊走後關上時,他轉向斯特裡特,說:「接警察局,找霍爾庫姆探長。」 「現在已經太晚了。」她提醒他說。 「沒關係,他夜裡也在工作。」 斯特裡特接通了電話,然後望著她的老闆說:「霍爾庫姆探長的電話接通了。」 梅森大步走向電話,當他拿起聽筒時,臉上露出了微笑。 「聽著,探長,我有情況向你報告。我不能將全部情況告訴你,但是可以告訴你一部分……是的,有一部分屬職業秘密,所以這部分不能告訴你。我想我完全懂得律師的職責、權利和義務。一個律師應該保守其當事人的秘密,但不應該參與犯罪行為,也不應該隱瞞證據。如果他的當事人告訴他的情況是他辦案過程中必須掌握的情況,或者是他對當事人提出的一些建議,他對這些情況都可以守口如瓶。」 梅森停了一會兒,聽見電話裡傳來對方粗聲粗氣的吼叫聲,他不由地皺了皺眉頭,然後用和解的口氣說:「行了,探長,別發火啦。我並不是在發表法律演講,只是想讓你理解我下面所說的話。我碰巧發現一輛車號為86—C的出租車在7點25分左右將一個女人送到克林頓·弗利家中。那女人在弗利家呆了15至20分鐘,她把手絹忘在了出租車上。現在,毫無疑問,那條手絹就是證據。手絹現在我這裡。我雖無權向你解釋這條手絹是如何到我手上的,但它確確實實在我手上,我準備把它交給警察局……好吧。如果你願意,也可由你交給警察局。我過一會兒要走,但我的秘書德拉·斯特裡特在這兒,她會把手絹給你的……是的,出租汽車司機完全可以認出這條手絹……我只能告訴你:坐那輛出租車的女人掉了一條手絹,或者說她將手絹忘在出租車上了,司機發現了它。之後,手絹又到了我的手中。但我不能告訴你我是怎樣得到這條手絹的……不,我不能告訴你……不,我不會告訴你……我不在乎你會怎麼想。我知道自己的權利。那條手絹是證據,因此你們有權得到它,但我從一個當事人那裡獲得的情況是神聖不可侵犯的,即使你耗盡天底下所有的傳票,也休想探聽出半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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