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財色之間 | 上頁 下頁
二七


  「只能這樣說,任加同在旅館房間裡待過。其它人也在這旅館房間裡待過。」

  「你怎麼知道?」

  「我去過任先生的辦公室,從他的鋼質辦公桌上取下來指紋。他的指紋和貝夏濃的指紋都在汽車旅館房間裡。現在要說到使我不明白的地方了。」

  「什麼?」

  「龍飛孝的指紋也在那房間裡。」

  「什麼呀!」白莎叫喊出聲,下巴在抖。

  我說:「有可能龍飛孝、任加同和貝夏濃三個人有一些事在討論。」

  「應該是的。」白莎說。

  「倒也不一定。」我告訴她:「記住,指紋是沒有時間性的,龍飛孝也可能較早和別的女朋友也在這房間裡待過,他們走後,旅館整理整理房間又出租給任加同和貝夏濃。」

  「好的旅館也這樣幹?」

  「你想想他們會不會。」我說。

  「像親親那種高級,有那麼多房的旅館?」

  「一樣的。」我說:「只要他們確定客人不再回來了,都這樣幹。」

  「如此言來,龍飛孝自己也有個小姐?」

  「可能是有一個人一起去的。有人看到他們裝妥行李,開車離去,房子當然可以再出租。」

  「什麼人看到了?」

  「夜班的安全人員。」

  「和他談過嗎?」

  「沒有。」

  「為什麼?」

  「警方已經先和他談過了,十八代祖宗的事都查過了。」

  「那麼他一定什麼都告訴警方了。」

  「會嗎?」

  「為什麼不會?」

  「對汽車旅館的名譽不大好的。」

  「那麼你認為他會對警方說謊?」

  「一定的。」

  「你認為和龍飛孝在一起的是什麼人?」

  「你開車帶我去我被捕時待在裡面的旅社,」我說:「我要把我一些東西拿回來,還有那一部公司車。之後我們再談這件事。」

  「你臉都被人揍腫了,你需要一些防止發炎的東西,也許雙氧水有用。你還得先換件衣服。血怎麼會濺得這種樣子的?」

  「一個傢伙趁我在淌血的時候,打我的臉。」

  「這個狗娘養的王八蛋。」白莎說。

  我告訴白莎方向,她開車來到愛奇蒙大旅社。

  「你跟我來!」我說。

  白莎把車停好,跟我進去。

  旅社女經理走過來說:「賴先生,我們旅社不方便接待你了。」

  「我回來了。」我說:「我房租付到了明天的。」

  「我們有權拒絕不受歡迎的客人住店。」

  「我為什麼會變成拒絕來住戶呢?」

  「我們不歡迎想強姦女人的住客。」她說。

  「我有沒有強姦女人呢?」

  「警察這樣說的,而且你還恐嚇女人。」

  「因為這個理由你拒絕我?」

  「是的!」她簡短地說。

  我對白莎說:「白莎你是證人。我們上法庭時,你要記住她說了些什麼話。她拒絕我住已經付了房租的房間,因為兩個理由,強姦和恐嚇。」

  女經理臉色變白,「等一下,」她說:「你什麼意思,什麼上法庭?」

  我向她說:「我會告你五千元,說你破壞名譽。另外五千元作為被拒補償,再要你出十萬元,算是警戒性的處罰。」

  女經理吞一口口水:「你怎麼出來了?」她問。

  「打電話問警察好了。」我告訴她。

  「請跟我來。」她說。

  她帶路進入她辦公室,拿出我租的房間的鑰匙,一聲不響交給我。

  我走向自己房間,打開房門,讓開一邊先請白莎進來。

  我首先找到那只希嘉露抓起來摔我的玻璃杯。它首先打中了床面,滾到靠牆一邊床與牆之間的地毯上。

  我用手指伸進玻璃杯的裡面,把杯子撿起來。拿出我的指紋檢查工具,開始撤起銀粉來。

  我看到兩隻很清楚的指紋,我取出拓指紋的膠紙帶。

  「這幹什麼?」白莎問。

  「拓下指紋來呀。」我說:「我在把玻璃杯上的指紋保留下來。」

  我把印取下來帶指紋的膠紙帶膠在硬紙板上。

  「你回辦公室去吧,」我說:「我把這里弄弄好,馬上會跟上來回去的。」

  白莎開她的車,我開我的車。兩人先後到了公司,電話鈴響起。白莎接電話,過了一下她把電話交給我,說是我的電話。

  我拿過電話,我說:「我是賴唐諾。」

  對方是宓善樓,他說:「小不點兒,我有好消息告訴你。和警方合作是會有好處的,誰知道什麼時候自己希望有朋友呢?」

  「什麼好消息?」我問:「為什麼又自己湊上來表示友善?」

  「對付你的案撤銷了。」他說:「柯白莎隨時可以過來把五千元保釋金拿回去。」

  「好吧,」我說:「那一千元怎麼樣?」

  「什麼一千元?」

  「自我後褲袋搜出來的一千元現鈔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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