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變色的誘惑 | 上頁 下頁 | |
二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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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來。」善樓說,一面開亮一支5 個電池的警用手電筒,黑暗裡馬上亮起耀眼的光明。 「不在那邊,」他看見白莎要走的方向,對白莎道:「我們搬過位置了。你來看一下。」 屍體已經移到一張桌子上,仰躺在那裡,怪怪的一點生氣也沒有。 善樓把強烈的手電光線照向死人的衣服,在槍彈進口引起衣服上血跡斑斑的地方停了一下,然後一下子照上他的臉。 柯白莎因為大出意外,倒抽一口氣,吞了一下口水。用不著她說話,宓警官就知道一切了。「這個不是姓高的盲人,是嗎?」他問。 「不是他。」她說。 電筒的光線一下自死人臉上照到白莎眼睛,白莎幾乎弄得什麼都看不到了。 「好吧,」善樓無情地問道:「這是什麼人?」 白莎愣愣的,沒有思考地說:「這是個可惡,兩面倒的騙子,名字叫孟吉瑞。他死得好——你把這混蛋燈光移開我的臉!要不然我——」 第十八章 宓善樓警官才只猶豫了極短的時間。他說道:「對不起,」把手電筒燈光移開,一你說他的名字是孟吉瑞。」 「是的。」 「你認識他多久啦?」 「大概一個禮拜吧。」 「喔,是的。」善樓說:「你認識姓高的盲人又多久呢?」 「6天或7天。」 「換句話說,你認識姓高的和姓孟的幾乎是同時?」 「是的。」 「今天是星期天的晚上,你給我仔細想一想,上一個星期天的時候你認識他們兩個嗎?」 「是的。」 「他們兩個人什麼關係?」 「沒有關係。」 「但是你認識姓孟的是因為姓高的給你一件工作做,是嗎?」 「是——只是間接的。」 「聽你話好像這益吉瑞想要敲詐你們?」 「不是為這件事,而是為另外一件事。」 「另外一件什麼事?」 白莎說:「那件事和高朗尼毫無關係。尤其和這件案子搭不上邊。」 「那是為什麼呢?」 「我不準備告訴你。」 「我想你要告訴我。柯太太,是為什麼事,他要敲詐你們。」 白莎道:「為的是一件汽車車禍,是我在進行的一件案子。我想我的雇主目前並不希望這件事會公開出來。」 「你沒有把這件事公開出來呀,你只是私下告訴我而已。」 「我知道,但是你要做報告,記者會有辦法知道。」 「這是件謀殺案。柯太太。」 「我知道。但是一切我知道的消息都不會和他的被殺有關係的。」 「你怎麼能確定呢?」 「不是會引起謀殺動機的事。」 「但是,你說過他是個騙子,是個敲詐者。」 「是的。」 「憑什麼如此說他?」 「他用的方法。」 「什麼不對呢?」 「都不對。」 孟善樓道:「好,我們出去,在車上談一會。這裡的地址是高朗尼給你的嗎?」 「是的。」 「你想想看,有沒有什麼你知道的蛛絲馬跡,可以使你想到孟吉瑞也住在這裡?」 「沒有。」 「你知道孟吉瑞住哪裡嗎?」 白莎不耐地道:「當然不知道。為什麼問我這些事?那傢伙沒有駕照嗎?有信用卡嗎?有——」 「問題就在這裡。」宓警官道:「要不是有人在他死後把他口袋裡所有可作身分證明的證件都掏走了,就是,他自己在來這裡之前,先已經把身上現鈔以外的一切證件,都留在別的地方了。顯然沒有人動過他的錢。有跡象顯示,現鈔是匆匆自皮包拿出來,塞進他口袋的。這件事不會和你有關吧。」 「怎麼會呢?」 「我也不知道。」善樓道:「這總是一條很好的調查途徑。用一根鋼絲,做一個陷講,讓獵槍自動開槍,兇手的目的是可以在遠處有不在場證明下殺人。但是事後有人搜死者口袋,自然不太可能是兇手本人。依時間推算,人死的時候,或是死後不久,你自己承認你在房裡。所以,我要問你,你知不知道他口袋裡有些什麼東西?」 「我不知道。」 善樓說:「好吧,我們回我汽車去。好了,走吧。查理,你留在這裡看住這個地方。一般慣例,不准閒雜人員進去。在指紋專家工作完畢前,任誰都不要放進去。我們會儘量不使記者知道,屍體歸我們通知運走。好了,柯太太,你跟我們走。」 在汽車中柯白莎只用是或否來回答宓警官的問話,有的時候她乾脆緊閉雙唇不吭聲。有關一切她如何認識孟吉瑞,以及為什麼她把孟吉瑞批評為騙子,敲詐者的事,一概不容置答,堅持她的憲法權利。 過不多久,宓警官只好放棄。他說:「我當然不能逼你回答,打太太。但是大陪審團有這個權的。」(譯者注:大陪審團與陪審團不同。大陪審團由12至23人組成,審查罪案,並於獲得充份證據時提起公訴。陪審團又稱小陪審團,由12人組成,在法庭中參與審判案件,決定被告是否有罪。) 「不行,即使大陪審團來也不行。有一部份的談話,我可以辨稱是職業機密的,我有這個權利。」 「我的看法不同。」 白莎道:「我是做生意的。我的職業是開私家偵探社。客戶來是雇我為他們工作。我和客戶之間的對白全部是機密的,沒有任何人有權可以叫我講出來。老實說,客戶如果願意公佈,早就一開頭就去找警察,不找我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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