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變色的誘惑 | 上頁 下頁


  白莎大步走過接待室,走出門去,把門重重自身後帶上,非常滿意愛茜在她沒有碰上門之前,已經在敲打字機的字鍵了。

  在警局交通組,白莎碰到了本案的第一次難題,所述的時間、地點,根本沒有車禍報告。

  「你們這算什麼交通組?」白莎不滿地數說值日的警官。「明明一個男人撞了一位小姐,你們什麼也不知道。」

  「有的時候他們懶得報告車禍。」警官說:「報告我們沒有資格填,法律規定要由當事人填。假如警察看到車禍,警察要抄牌,過後催事主填寫報告。」

  「你是說在那樣一個市中心,沒有一個警察在附近看到或聽到這樣一件車禍?」

  「你講的那個街口。是有警察的,不過規定5 點40分他要離開。走兩條街,走到主要的大道幫助那邊的交通警察維持秩序。我們人手不足,我們盡可能機動調配。」

  「你聽著。」白莎說:「我是付稅的人,我有權要求你提供這方面消息,我就是要這個消息。」

  「我們也希望能幫助你呀」

  「好,有什麼辦法可以得到呢?」

  「我建議你打電話問附近醫院。上禮拜五,在6點到7點鐘左右,有沒有這樣一個女病人來急診室檢查,我想你一定知道他長相,姓名的。」

  「知道一點點。」

  「你不知道她姓名?」

  「不知道。」

  警官說:「雖然比較困難一點,但應該是查得到的,試試看。」

  白莎試了,躲在一個電話亭裡.身上猛流汗,一個一個硬幣喂進投幣口去。喂了3角5分錢之後,白莎的脾氣越來越大,耐性越來越小。她每次要說相同的故事,然後對方讓她等一下,給她接通另一個部門,於是又重複這個故事。

  白莎有自知之明,這種工作根本不是她的專長,她相信賴唐諾,唐諾要是在多好,他的「溫吞水」個性,可以在電話上工作兩小時,白莎不行。數兩小時鈔票才是白莎專長。

  第三章

  十字路口白天交通的流量是相當多相當擠的。用完午餐回辦公室的人,在人行道上你來我往,自動交通號志帶著鈴聲依照固定的間隔改變燈光顏色。電車偶而發出腳踩的叮叮聲加入汽車引擎、離合器、起動和煞車的混合嘈音中。

  中午太陽出來,氣候溫暖,兩側高樓大廈使馬路一如人造山谷,充滿了汽油燃燒出來的廢氣,身上總是粘嗒嗒的。

  高朗尼坐在銀行大廈前有蔭影的一塊石階上,兩腿合併著,吊在脖子上的木盤平放在腿上。盤子一側是鉛筆和那只洋鐵罐頭,經常有人把零錢硬幣投進鐵罐去,偶或有人停足翻看一下領帶。

  高朗尼知道他出售的貨品在盤子上的位置,憑觸覺也知道它的質科。「夫人,這條領帶品質好,適合年輕男人使用。」他摸著一條大紅有粗的白斜紋、細的黑斜紋絲質領帶,在說服一位太太。「這一條可以說喜歡深藍色的人最適合的領帶了。尤其在這種不穩定氣候的時候,送人作禮物也是很受人歡迎的,這裡還有一條……」

  他聽到柯白莎很有個性的步伐走向他,自動停了下來。

  「是的,夫人,我想你會喜歡這一條的,就這一條好了。5 毛錢就可以了,請你拋在筒裡,謝謝你。」

  因為盲人用不到眼睛,所以當白莎彎下腰來看領帶的時候,他沒有抬頭,只是說:「怎麼樣?」

  白莎一面假裝著看盤裡的東西,一面說:「目前沒有進展。」

  盲人沒說話,有耐心地等候更多報告。

  白莎猶豫了一下,籌措怎樣解釋自己才說的話,她說道:「我查了交道組,他們沒有這件事的報告,也查了附近的大醫院。查不到任何消息,可能你還可以告訴我一些什麼其他資料以便進行。」

  高朗尼平靜低聲說:「我來看你之前;這些工作我都做過了。」

  「你都做過了!」白莎喊道:「那你為什麼不告訴我。」

  「你總不會認為我付別人25元錢。為的是請人跑跑腿吧?」

  「你根本沒告訴我,這些地方你都問過了。」白莎生氣地繼續喊著。

  「你也沒有告訴我,你腦子裡想的是任何人都可以去做的工作。我認為我請的是私家偵探。」

  白莎把身體站直,重重地一步一步離開,臉在發紅,眼睛裡有火光,太陽曬得燙燙的人行道,使她裝在鞋子裡的腳在發脹。

  走進辦公室的時候,蔔愛茜自坐著的椅子上抬頭,問她道:「查到了嗎?」

  白莎搖搖頭,走進她自己辦公室。把門碰上,一屁股坐進她專用的回旋椅,開始用她的腦子。

  她用心思考的結果是決定在日報上刊登一則分類廣告。

  「任何人,上星期五5點3刻,見到脊湖路百老匯路口發生車禍者,請聯絡巨雪大廈柯白莎。無訴訟,不必出庭,無打擾。只需消息。如知道肇事車車號,賞格:5元。」

  白莎自回旋椅向後靠,又看了一下原稿,再研究一下安數和廣告費用,拿起鉛筆,又重新起稿。

  寫了幾次之後,原稿變成這樣:

  「週五脊湖路百老匯路車禍目擊者,請聯絡巨雪大廈柯白莎。知車號賞3元。」

  白莎滿意地看看這一次完成的原稿,想了一下,把鉛筆再次拿起,把原稿上的3元劃去,改成兩元。

  「兩元也應該夠了。」她自己對自己說道:「再說,除非有人存了心想出面做個證人,否則絕對不會故意把別人車禍車號記下來。對這種人兩元也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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