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加德納 > 逼出來的真相 | 上頁 下頁
一八


  「我不喜歡,我奉公守法。」

  「好,」我說:「目前看你最有利的做法是回洛杉磯去。」

  「你瘋啦?」他問:「我一定要留在這裡。我們兩個要一起來找到南施。」

  「不要你一起來。」

  「我希望能參與。我要知道你在做什麼。我要幫你忙。」

  「你只會把環境弄雜了。」我告訴他。

  「我相信她在危險之中。」

  「假如她有危險,你不在這裡我可以幫她多一點忙。你對洪國本怎樣看法?」

  「我恨他。」他說。

  「妒嫉?」

  「我不是妒嫉。就是這個人渣他的毒品報導,把南施陷入了危險的局勢。」

  我告訴顧梅東:「你堅持不回洛杉磯去,只有一件事可以請你做。」

  「什麼事?」

  「開你的大凱迪,回第安薩,進你的房間,關上門,不打電話,不出來。」

  「這樣多久?我會瘋了的。」

  「直等到我通知你。」

  「那要等多久?」

  「不一定。」

  「依什麼作準?」

  「依我找出事實快慢作準。」

  「什麼事實?」

  我一直看到他眼中說:「你做過的事,你騙過我的事。」

  「我不懂你的話。」

  「我覺得你沒有對我坦白。」

  「你要鈔票,我都照你們說的付了。你是替我工作的。」

  「沒錯,」我說:「你出錢的目的不說清楚,讓我們在圈子裡猛兜,那是你自己活該。我反正五十元一天,你要我兜多少圈就多少圈。你要我圈子兜多大就多大。

  「你假如能看清情況。把牽住我脖子的繩子拿掉,我可以直向目的地,把一切要知道的都弄清楚。說不定對你有生死之別。」

  「也許你會走到我不要你去的地方。」

  「當然也可能。」

  「我就是受不了這一點。」

  「還是沒關係的,只要你先告訴我,那些地方是你的禁區?」我說:「說明為什麼不要我去?」

  他搖搖頭。

  我說:「你有沒有想到,你可能會被起訴謀殺罪?」

  「謀殺罪?」

  「還是第一級謀殺罪,」我說:「善樓現在正在盯著你。只要有一個指紋符合,或是任何線索牽到你身上,你就中獎了。」

  「為什麼?他們不能——他們不敢。」

  「然後,」我說:「報上頭條新聞就會出現『洛城富豪涉及走私謀殺』。」

  他看起來像被人在腹部打了一拳。

  「再想想,」我告訴他:「我是想幫你忙。不管你欺騙我多少次,我還是想幫你忙。不過有件事你要明白——我不能隱瞞重大刑案的證據。當警方是在調查謀殺案的時候,我不能向他們說謊。我是有照的私家偵探,我守法,守職業倫理。

  「現在你給我聽話,回你的第安薩旅社去,把門關住,留在裡面不要出來。」

  他看著我,有如一隻受傷的鹿看著傷他的獵人。站起來,自己走出去。

  § 第七章

  我慢慢地駕車出城。沿路仔細地看著。我沒有困難就找到了船宅曾停車的地方。

  現場還是有一小批的人逗留著,車輪或是腳印,都已經無法辨認了。顯然警方已經完全采證完畢。把貨車拖車移走,把圍住現場的繩索撤走,人群才移入的。

  我看看這附近環境。

  在大路的西面有一大塊很大的空地。對北行車言來,是在左手側。從鋪水泥的路肩邊上到沿路而平行的一條排水溝,至少有五十呎的距離。排水溝的對側是一排有刺的鐵絲網籬笆,籬笆過去是金花菜田。

  金花菜田被灌溉的時候,多出來的水流進排水溝去,目前水溝裡還見得到濕兮兮的一層污泥。

  我沿路走著,望向排水溝,看看有沒有足印。

  水溝裡沒有足印,但是沿了水溝卻不少。警探們一定和我有過相似的想法,在這一帶溝裡看過了。從水溝那邊不可能有人跨溝而來。也沒有人能跨過如此寬的水溝而不留下痕跡的。

  我脫下鞋子和襪子,拿在左手,涉過溝底的泥漿和水,爬上對側的水溝壁,從鐵絲網籬笆上找一個大一點的洞鑽過去。我做得非常自然,毫不關心別人注不注目,就像一個神經的外國人,隨便做點無意義的事一樣。

  我平行水溝走了五十呎,看看金花菜田,我走回原地,又向相反的方向走了五十呎。

  我又回頭走回來,於是我看見了,太陽光照射下一點藍色金屬的反光。

  我向四周看一下,每一個人都對我沒什麼興趣。

  我走向金花菜地,進去二十呎的樣子。

  槍,就躺在一支金花菜的旁邊。

  我很仔細地看看它。這是一把藍鋼,點三八,短銑鼻尖向上翻的轉輪槍。

  我轉身,慢慢離開我找到的東西。我才向籬笆走了兩步。一個十歲左右,黑眼,光腳的小男孩自水溝中泥濘上跑步過來。

  「找到什麼了,先生?」他問。

  「找?」我裝作無事地問。

  「你找到東西了,你走過來看。你——我來看看。」他鑽過籬笆,開始想跑進金花菜田。

  「等一下,」我說。

  他停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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