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霍桑探案集 > 紫信箋 | 上頁 下頁
二四


  霍桑說:「我在床上經過了精密的考量,覺得第一步必須解決那館籌的疑問。因為信確是玉芙寫的,伊為什麼否認?要是伊承認了,一定可以澄示案中的內幕。而且伊又指示過志公是兇手,雖是有激而發,但說不定也有什麼依」據。可惜我們夜間去春玉芙,被陸樵竺所阻,沒有成功,否則,我破獲得早些,許志公也許不致於遭那汽車夫羅三福的毒手。後來無意中來了一個俞阿土,因著他的證實,大部分的疑點都有了著落,真像明理滯空,忽而來了一陣狂風,把明霸掃卷得乾淨,便湧出光明的紅日。例如祥鱗接到的信是借錢,不是約會:樣做那天七點光景離家後,一直在聚樂園裡賭錢,並沒有出去赴什麼約會。這可見那張紫信箋並不是本要物證,卻是主要障礙。於是我又喚起了最初的疑因,急於要掃除障礙。我就趕到汪玉芙家去。」

  我問道:「這一次伊說實話了嗎?」

  霍桑點頭說:「這一次我用了剛柔兼施的策略,玉芙也不敢再隱瞞。伊當時雖認得那信箋是伊的筆跡,但一時不次,那也使人不能外起疑心。這樣看來,我似乎應得立即懷疑許志公的苦肉計了。

  「但是同時有幾種反證,不能不把我這疑心暫且壓住。那老僕德興分明是一個很誠實的人。他說十點半鐘他還見主人在書室中工作,階石上和泥地上既有進出的足印,籬笆外又有汽車停留的痕跡,志公的供詞又很周到,後來又搜出了那一張紫色信箋,更將我的疑影完全抹煞,使我不能貿然斷定。唉,包朗,那信箋真是最困我的腦筋。因為信箋上約會的時刻是九點鐘。那時候我只能假定祥鱗是被那信箋引了出去,才遭害的。但許志公卻是吃過夜飯後沒有出去,到十點半鐘還在屋中。因此我的眼光不能不移向別方面去。

  「我自認在這件案中有一個大大的失著,就是那信箋上的日期,十二改做二十二。那二十字上加上去的一筆短豎,我竟沒有瞧出來,反因著日期的吻合,信做是案中的重要證物。包朗一,我這一個錯誤真不小啊!

  我慰解地說:「那也不能怪你。紫色的墨水,不像藍墨水一般,因時間的長短,顏色會有深淺。並且那字跡特別細小,不說明自然誰也瞧不出來。」

  霍桑繼續解釋道:「是的。不過總是我的疏忽。後來我們去見玉芙,玉芙雖不承認,但伊的神色卻明明告訴我那信是伊寫的。後來陸樵竺搜得的玉芙寫的不完全的覆信,上面有『今,你,九,』幾個字,更證實那短箋確是玉芙的手筆,這一著又把我牢牢地困住在迷途,險些兒回不轉來。不過姚國英一班人的幾條推想,都有破綻,在我看來,都不能充分成立。胡秋帆懷疑汪鎮武,事實上確很湊巧,不能不有嫌疑,但一經考慮,就覺得去清理很遠。-,汪鎮武和志公並無宿怨,何必害他?我們從各方面的情報,知道汪鎮武是一個英俊豪爽的軍人。他即使殺了人,也決不肯出此卑鄙的嫁禍舉動。況且他出門已久,許志公的新屋落成了還沒有好久,他又從來沒有到過。若說他在黑夜之中,能夠指著屍體,尋到一個陌生所在,還能很熟悉似地按動門鈴,實在太不近清理。而且連按兩次門鈴,大反常情,我剛才已經說過了。送上一股寒流。

  「哥哥,再會罷!我現在沒有別的掛牽,只有我的媽!——份白白地扶養我成人,我卻沒有——唉!——哥哥!——」

  那悲呼聲逐漸地低沉下去,接替的是許志新的隱隱的哭聲。那時候的景狀我委實不忍再記敘下去。

  這案子如此結束,使我感受一種很深的刺激。女子可以鼓勵青年男子的上進,使他建立起光明燦爛的前程,可是同時伊也有毀滅的力量。這兩個青年男子明明是給一個拜金女性梁滅了。但他們倆本身的迷們,把戀愛看做生存唯一的條件,那也是可悲的。隔了兩天,姚國英已把那汽車夫羅三福捉住,才知道許志公的被害,就因羅三福索賄不遂而起。他率通著幹了這一件凶案,曾受過許志公一百五十元的酬報;後來他聽說許志公已經保釋出外,因而再向許志公需索鉅款。志公怕他借此挾索,後患無窮,曾用說話恐嚇他,想借此斷絕羅三福的貪念。羅三福本也不是好人,一言衝突,便投出刀來向志公刺了一刀,刺傷了許志公的腹部,他自己便悄悄地逃走。可是他到底沒有逃出法網。許志公雖死,也可以瞑目了。

  至於霍桑偵查的經過,還有許多疑團,我自然要請他解釋。他的解釋卻很簡單。

  他曾告訴我說:「這件案子著手時可稱頭緒紛繁。不過在初著手時,有幾點就引起我的注意。移屍嫁禍,原也是平常的事。但兇手移屍以後,為什麼要按鈴喚醒裡面的人?並且連接兩次,豈不更是費解?論情,若使有人要陷害志公,移屍以後,最近情理的,那人應得立即使警士們知道,讓管上來證實;否則,至少也應當使別的人知道,屋中人方始逃不脫罪。那人怎麼非不使他人知道,卻反去驚動裡面他所企圖陷害的人,而使這被害人有自動報告的機會,或是輾轉移屍,或是索性滅屍?並且那太移屍以後,按一次門鈴已是很危險了,怎麼竟敢連接兩次?這豈不是那人明明知道屋中的老僕已睡,決沒有人急急地出來追趕,他絕無被發覺的危險,故而才如此從容不迫嗎?

  「還有一層,許志公自己說喊德興兩次,德興卻說只聽見一次,他知道裡面的曲折,怕自己牽連到這可怕的凶案裡去,故而不肯承認。伊聽說筆跡是志公指認的,就反激地說他是兇手。後來伊記得這紙是伊從前寫給許志公的,現在會在傅祥鱗身上發現,更相信志公真是兇手。可惜伊起先已經否認了,沒有勇氣再出首承認。等到我說明了利害,伊才和盤托出。這一個難關既已打破,別的就迎刃而解。我料想許志公換去的皮鞋也許還沒有滅跡,就趕去搜尋,當真在書箱底裡被我搜了出來。這案子也就到了終點。不過那最後的一個波瀾,不但出我意外,還撩動了我無限的悲感。這樣一個有為的少年竟如此結局,委實太可惜哩!」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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