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霍桑探案集 > 血匕首 | 上頁 下頁 | |
二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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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回到離中,我已急不可耐,立刻要求霍桑詳細地解釋一切。他怎麼能夠預知案情,竟如此洞若觀火。霍桑被我再三請問,才燒了一支紙煙,把案中的蘊微一件一件替我創解。 他說道:「當我驗屍的時候,一看見那特殊的傷痕,就已疑為自殺。但那時候不見兇器,室中又有爭鬥的情形。有此疑問,我便不敢立時指他自殺,免得人詫為奇談。 「我當下審情度勢,知道子華既屬自殺,無論爭鬥和致命,不會是同時,即碎表和移針,也必在兩個時間。 「後來叔權忽來陳,我一聽他的話,便知他說謊。其實他上晚和我們相見時的神情慌張,顯見有過鬥爭之事。那時他一定方從陸子華處回來,他卻謊說只在田間去過。這真所謂掩耳盜鈴。後來他忽為鐘德所捕,這倒出我意外。但當時我知道他確與凶案有關,愛莫能助,自然不得不袖手旁觀。 「我又向旅館中的侍者查問,才知星期三晚上,叔權送我們回房以後,自己又悄然獨出。我更覺得所料的不錯。叔權和子華必先有爭鬥;爭罷以後,叔權回寓,就和我們相見。後來他又出去,似乎已在子華自殺以後,故而他能自由移動錶針。但子華的死究在何時,凶刀又在何處,都沒有確證,一時還不能索解。所以我仍不能即時宣佈。 後來我很想得到福興的實在供語,並請鐘德注意懸賞的事,求一個見證。因為子華死時,必有呼號的情形,我前已說過。福興雖不可靠,或者有行路之人聞聲報告,也可破其疑團。因為那巷中雖沒有鄰居,但幸而不深,如果有聲響,必能送到行路人的耳中。後來果然如我所料,這疑點才得到了解釋。」 我會意地說:「你既已早知陸子華出於自殺,種種疑點自然都能迎刃而解,故而對於那有須的人和那穿藍紗長衫的人,和陸子華的朋友們,無怪你都不大注意。但那有燕尾項的人就是叔權所喬裝,你又怎樣知道的?」 霍桑吐了一口煙,笑道:「這很容易,說破了不值一錢。我起初就疑心那個人或就是叔權改扮的。等到我接待四刀以後。從各方面推索,覺得那寄刀的人除了叔權再沒有別人。因為包面上寫『樣子』二字,可見那人是受過教育和有郵政常識的人;並且字跡掩避,分明那人是和我們相識的;還有刀柄上『梅鶴』二字,顯見是梅妻鶴子林處主的出典,和姓林的顯有關係。當下我乘你去接鐘德電話的時候,忙向侍者說明了原因,就到他的房中去搜索了一回。」 我詫異道:「你曾到叔權房中去搜過的?當時你為什麼秘而不宜?」 霍桑彈去了些煙灰,答道:「你沒有可我,我何必多說?並且事實上我也沒有馬上說明的必要啊。」 「那末搜索的結果怎樣?」 「我在他的箱中尋得一片菱角式的假須,一副黑眼鏡和一方染血的手巾。那手巾是襄刀所用的。因此刀的來由更可不言而喻。除此以外,我還發見一張女子的照片。」 「佩玉的照片嗎?」 「自然是蔡佩玉的。照片上面還標著姓名,不過那是蔡佩玉贈給林叔權的,不是贈給陸子華的。 我又問道:「那末,那陸子華所有的佩玉的照片,你也沒有見過?永華把信件照片寄給許守明,你當時也不曾料想到馮?」 霍桑皺緊了雙眉,微歎道:「正是,慚愧得很!這是出我意想外的。起初我以為子華在自殺之前,必已把照片信函等燒毀,牆壁下的紙灰,可算憑跡。其實我並沒有把灰驗過,貿貿然指說,真是未免荒唐。我只想到子華既死,照片的存在與否,似乎已沒有多大關民。不料他死不改悔,竟有這種責謀。他真可算得窮凶極惡,幸虧守明遷了住址,才把這險惡的局勢挽回過來。不過我自己的魯莽疏忽的過失,也是不能寬恕的。 我又問道:「還有一件事。許守明為什麼改遷寓所?並且遷往哪裡?為什麼不留示地址,才致那情退還?這幾點你有什麼見解?」 霍桑答道:「這也不難推想而知。許守明往上海去,本也是受了官僚們的賄賂,企圖秘密地打消學生運動,他的行綜自然是鬼鬼祟祟的。他所以朝遷暮改,也是情理中應有之事。據我髒度,或者他也受了人家的攻擊,不能安居,此刻已離了上海,或是更有意外之事,也未可知。這個人我們回上海以後,總也可以查明白的。」 八月二十九日法庭開審的那一天,我和霍桑都到庭質證。因者證據完備,案情不辯而明。林叔權果然以無罪並釋,那信件和照片等也都歸結了他。林權權脫了罪嫌,感念霍桑的好意,真是不能用言語形容。 這案子發表以後,平津二處的報紙,雖因著牽涉政界的內幕,不敢把案情儘量宣四,但那一級明白詳情的人都交口地稱讚程桑。不但如此,鐘德的身價也因此增高了幾倍。後來我們補足了故宮西山諸名勝的潛移,同船回到上海。林叔權和他的意中人蔡佩玉相見,自然有一番悲喜交集的情況,我這裡也不必多費筆墨歎。 (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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