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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


  霍桑又把左腿擱上了他的右膝,瞧著那肥胖的銀行家說:「第一步,你跟王麗蘭有什麼關係?」

  這問句顯然又出於陸經理的意外。他頓了一頓,說道:「這也用得著你管?」

  霍桑道:「我值得管你?這是偵查——包朗兄,請你用紙筆記一記,他一切的答話,都是將來控訴的根據——陸健笙,這第一個問題,你不回答嗎?」

  陸健笙的神態又轉變了。他開始有些兒不安。「我告訴你也不妨。伊是我的朋友。」

  「朋友?——朋友可以通姦?這是法律上規定的嗎?」

  陸健笙的臉色白得有些異樣了。他把那熄滅的雪茄又湊到嘴唇邊,接著又放下來,他的手也有些顫動了。

  他期期地說:「什麼——你——你講法律?你懂得法律——」

  霍桑仍冷冷地答道:「我在法律範圍內服務,當然略知一二。有婦之夫與人通姦,在刑法的條文上應當是——」

  「呸!這也輪得到你管?就算我的行動觸犯了法律,這也是一種親告罪。你是誰?想來嚇我?」

  「是的,這是一種告訴乃論的罪,只有你的妻子可以控告你。你既然欺騙了你的妻子,或是你妻子是個意志薄弱或沒有教育的女子,受了你的金錢或其他方式的壓力,放棄了做妻子的權利,縱容你胡行妄為,你當然可以隨意糟踏任何女子而不受法律的處分了。你當真是很聰明的!不過你忘記了,還有社會的制裁啊!包朗,你把這回事記下來,明天在報紙上發表,讓大家瞧瞧這一位社會聞人的真面目!」

  陸健笙窘極了。他的頭頸縮了一縮,有些恐懼的樣子,好像一個橡皮球泄了氣,頓時顯得縮癟。他的發威的眼睛這時非但沒有「威氣」,而且射出了畏懼乞憐的神氣。他把那支熄滅的雪茄放在旁邊茶几上,瞧瞧霍桑,又瞧瞧倪金壽,兩隻手相互地掛扭著。霍桑仍冷冰冰地坐著。倪金壽也早現出一種「不知如何是好」的尷尬樣子。他又從座位上站了起來,用調解的語氣向霍桑說話。

  「霍先生,這——這似乎是題外的文章。我們談些正經話罷。」

  倪金壽說話時眼光瞧著霍桑,好像希望霍桑有一種妥洽的表示,以便打開這個僵局。陸健笙現著同樣的狀態,並且在暗暗點頭,又像很感激倪金壽的調解。

  我處於旁觀的地位,見了這大腹賈的前倨後恭,也不禁暗暗地好笑。他那副進來時的架子,往日諒必是搭慣了的,想不到今天會給人家輕輕敲破,想起來委實可笑可憐。同時我又想起霍桑曾叫我對於社會聞人不要盲目地崇拜的話,我自己也有些兒懊惱。

  霍桑說道:「我本沒有閒心思管他的糜爛的私生活,可是銀行家我也見得多了,從不曾見過他那副臭架子。他既不情願說正經話,那就迫著我不能不教訓他一下。」

  陸健笙忽變了語調,點頭說:「霍先生,我——我願意說正經話。倪探長說得對,我們別鬧玩笑,還是說正經話。霍先生,你要我說什麼話?」

  倪金壽似乎認為情勢已經緩和了些,也就暫時退出那兩面交攻的夾縫,緩緩地坐了下來,不過坐得並不怎樣舒適。

  霍桑緩緩說道:「你先把你和王麗蘭結識的經過說個明白。」

  陸健笙又呆了一呆,答覆得並不怎樣爽快。「霍先生,這——這也是必需的嗎?」

  「當然。」

  「那麼,我說。我跟伊的關係已有一年多了。」

  「最初的交識是在舞場裡嗎?」

  「是,在快樂舞廳裡。那時伊在舞場裡很紅,但我和伊相識了幾個月,伊自己情願跟我,才退出了舞場。」

  「自己情願?不是你誘騙的嗎?」

  陸健笙連連搖著頭。「當然不是。霍先生,你總明白,伊也不是小孩子,我怎麼能騙伊?」

  霍桑點頭道:「我明白,騙小孩子用糖果;騙這種虛榮而沒志氣的女子,用金錢。工具雖不同,騙還是騙,對不對?」

  陸健笙又局促不安。他的那雙穿皮鞋的腳,只在地板上不時地移動,卻答不出話。似乎因著他的腳的動作,引起了霍桑的注意。霍桑的眼光閃動了一下,忽而舉起他旁邊的茶杯來呷了一口,又旋轉來瞧我,接著仍將視線回到陸健笙的腳上去。我立即領悟霍桑的暗示,便乘著陸健笙猶豫不答的機會,站了起來。我摸出了一支紙煙,塞在嘴唇中間,繞過霍桑的椅子,走到陸健笙的面前。

  他的沙發旁邊有一隻西式低矮的茶几,茶几上除了那一杯不曾沾唇的滿滿的茶以外,還有一隻裝著火柴盒子的煙灰盆。我接著身子,抽出一枚火柴。用力在火柴盒邊上擦火,擦著了湊到我的紙煙上,故意將火柴吹熄;於是我重新擦第二枚火柴。陸健笙在我擦第一枚火柴時,曾向我瞧一瞧,等我擦到第二枚時,他的目光已回到霍桑臉上,準備繼續談話。我乘他不備,拿著那茶杯,向他的皮鞋腳下一傾,順手將杯子落地,裝做無心潑翻的樣子。砰的一聲,倪金壽和陸健笙都站起來了。陸健笙急忙把兩隻浸茶的腳踏前一步,脫離那傾溢的茶的範圍。

  我忙賠著笑臉說:「抱歉得很。」

  陸健笙不曾發威,謙和地說:「沒有事。」他走到茶几那面的另一隻沙發上坐下。但他的皮鞋已在地板上留下一個很清楚的印子。

  這時霍桑又繼續問道:「好,現在你說下去。伊跟從了你以後,就住到青蒲路那一宅屋子裡去,直到現在,伊就不再給人家伴舞。對不對?」

  陸健笙道:「對,不過伊雖不做舞女,但不曾絕跡不到舞場,有時也常陪我到舞場裡去。」

  我利用著他們回答的機會,旋轉身子,悄悄摸出軟尺,走到那陸健笙留下的足印旁邊,蹲下身子,又假裝縛鞋帶的模樣。我用皮尺在鞋印上量了一量,恰是十一英寸六,原來和我們在屍室門口所發見的甲印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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