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霍桑探案集 > 青春之火 | 上頁 下頁


  姚國英紅了一陣臉,說:「這吸水紙的新舊,我原也瞧見的。可是我愚蠢的頭腦一時不覺得有什麼作用,所以不曾注意……霍先生,你想這吸水紙是誰撕去的?」

  「這雖還是個疑問,但據常理揣測,撕紙目的必是要保守什麼不可告人的秘密。那麼與其說是死者自己撕的,還不如說行刺的人撕去的更加近情些。」

  「吸水紙雖然已被兇手撕去,還有那張原紙可是也落到了兇手的手中去了嗎?」

  「是,照眼前說,大概也已被那人取去。不過我們究竟沒有仔細搜檢過,還不能說定。」

  汪巡官又忍不住地說:「但那張原紙可是死者所寫的?所寫的又是什麼樣的性質?霍先生,你可也知道?」

  「我不知道。我們必須先查明了死者平日的行徑和他的職業,然後才能夠推想。」

  姚國英道:「張有剛很有些遺產。據他的母親說,他在新新麵粉公司裡當一個職員。」

  霍桑點點頭,順手在書桌上把幾張報紙取起。「這是昨日的新聞報。唉,還有兩張專載戲劇和花界新聞的小型報。這可以想見他平日生活的一斑。」報紙取起了,下面還有一張粉紅的小箋。霍桑又疾忙將小箋取起,「一張新式的請帖。我念給你們聽:『陽曆十一月三日,為小兒伯熊與孟鳳鳳女士,在本宅行結婚典禮。即晚敬治喜筵,恭候光臨。錢家裡鞠躬。席設本宅漢口路永樂裡五號。』」霍桑念完了,凝目想了一想。「國英兄,方才你問話的時候,那張太太不是說伊的兒子昨晚上吃過喜酒的嗎?」

  「是的,今天是四日。昨天他一定就是吃錢家的喜酒。這樣看,也許可以合得上你的中毒的見解。這請帖確有重視的價值。」

  我暗想有剛果真是中毒的嗎?如果如此,加著行刺的確證,分明真是雙重謀殺。這又怎麼辦?這兩重謀殺是不是一人所為?或者有兩個兇手?若使是一個兇手,既已下了毒,為什麼再要行刺?倘或是兩個兇手,那就疑團重重,更加難辦。霍桑對於這案能否勝任,也就說不定了。

  霍桑像在竭力運用他的嗅覺。他低下頭去,在寫字桌旁瞧了一瞧。

  他呼道:「他還嘔吐過呢!這痰盂中就是他嘔吐的東西。你們可覺得嗎?」

  痰盂是一種可憎的器皿,我本不願意瞧,但因霍桑的間接的暗示,自然而然地有一股難受的酒酸氣味沖進我的鼻孔。

  姚國英說:「中毒的見解又多了一種印證哩。」

  霍桑抬起頭來,向窗口外一望,叫道:「國英兄,有一輛汽車。大概是你們廳裡的許濟人醫官來了。」

  姚國英應了一聲,便匆匆出去迎接。一會他領著一個身材短小穿西裝的中年人進來。彼此招呼了一聲,便一同到屍旁來察看。許醫官放下了帶來的一隻皮包,僂著身子在屍身上驗看。一會他才慢慢地立直。姚國英又把方才和霍桑所談的意見約略地向他說了一遍。

  許醫官說:「就外表看,這個人十分之八已有中毒的痕跡。但究竟怎樣,還得等檢察官到來後,經過仔細的檢驗,才能斷定。」

  霍桑道:「我還得請許先生證明一個疑點。死者如果是中毒,是不是因毒致命,還是被尖刀所殺,這一點要請你指教。」

  「霍先生,太客氣。等我檢驗之後,一定把結果報告你。」

  醫官立直了,向書室四周瞧看,似乎要尋什麼東西。

  霍桑問道:「許先生是不是要尋些檢驗的材料?」

  「是啊。凡查驗中毒的人,同時必須搜羅些飲料,食物和茶壺酒杯之類的應用器具,以便可以追究毒物的來由。」

  「我早替你尋得一種了。在這裡呢。」霍桑微笑地說著,引他走到書桌面前,指著那只黃銅痰盂給他瞧。

  醫官說:「唉,他曾嘔過的。這真是重要的東西,應當帶回去。」他回過頭來,瞧見了書桌的茶壺,隨手揭開了茶壺的蓋。「這還是滿滿的一壺茶呢。大概是紅茶罷?」

  霍桑和我也伸過頭去看。我細瞧那浮著的厚厚一層茶葉,果真是紅茶。

  醫官又說:「無論如何,我總得帶些去檢驗。」

  許醫官從衣袋中摸出一個小玻璃瓶來,隨即取起茶壺,在茶杯中注了半杯,又從茶杯中裝入玻璃瓶裡。接著他把玻璃瓶塞緊了納入袋中。

  他說:「姚探長,我先回去報告,以便檢察官早些來,我可以幫同查驗。這個痰盂請你派個弟兄送回署裡去。查驗的結果怎麼樣,我再通知你。」

  姚國英應道:「很好。我等你的信息。」

  許醫士拿了皮包,回身要出去,霍桑忽止住他:

  「許先生,對不起。還有一點,屍身上如果有什麼可以注意的地方,也請你通知一聲。我們只在他的外面瞧過一瞧,還沒有仔細驗看過哩。」

  ◎第五章 分工

  許濟人醫官出去之後,霍桑提議,我們四個人分頭工作。姚國英再去問問死者的母親,所問的題目有四:一,伊兒子的銀箱中存貯的銀錢有多少?二,伊說過,死者曾經有過納妾的意思。這事的情形究竟如何?三,伊兒子所交的朋友最熟悉的約有幾個?四,當凶案發覺以後,金壽即往靶子路顏家去報信,那時候他們母女倆和女僕王媽等在什麼地方?並且書室和大門是否另有看守的人?霍桑自己擔任的是到門房裡去查問金壽。因為據他的意見,金壽在這件案中實處於重要的地位。我和汪巡官負責在屋的內外仔細查驗,以便尋得些線索,或發現什麼兇手的來蹤去跡。商議既定,四個人便立即分頭去幹。

  我等霍桑和姚國英走了出去,又和汪熙年巡官再分一分。汪巡官去察看屋的外部,我卻在屍室中搜檢。汪巡官贊同了走出去,我就也在室中動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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