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弗·福塞斯 > 戰爭猛犬 | 上頁 下頁 | |
二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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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把多尼戈爾叫做「上帝忘記完成的一個郡」,那兒只有幾棵樹,都向東彎著腰,不斷吹來的北大西洋的風把它們吹彎了。 他的父親開了一家亞麻廠,生產優質的愛爾蘭亞麻。在那個小地方,他算是當地的鄉紳了。他是個新教徒,而幾乎他所有的工人和當地的農民都是天主教徒。在北愛爾蘭,這兩種教徒從不交往,所以小卡洛不和別的孩子玩耍,卻在馬群裡和馬交上了朋友;那兒是一個多馬的鄉村。他還不會騎自行車就會騎馬了。五歲時,他自個兒就有一頭小馬駒。他還記得他騎上那頭小馬駒到那個村子的老薩姆·蓋利先生開的糖果鋪去買半便士水果粉。 八歲時,他在母親的催促下,被送往英格蘭的一所寄宿學校讀書。他的母親是出身富家的英格蘭人。因此,在以後的十年裡他學做一個英格蘭人。實際上,無論是說話還是姿態,北愛爾蘭人的痕跡在他身上已經消失了。假期裡他回家去,又跑進荒野,走向馬群,可是卡塞爾德格小村附近和他同歲的人他卻都不認識,所以假期裡雖然他很健康,卻覺得十分孤單,他時常久久地在風中策馬飛奔。 二十二歲那年,他在皇家海軍陸戰隊裡當一名中士。正在這時,他的父母在貝爾法斯特的公路上因撞車身亡。他回家奔喪,那時他腰系黑皮帶,打著綁腿,頭戴突擊隊員的綠色貝雷帽,出落得十分英俊。喪事過後,他把衰敗得行將破產的亞麻廠賣掉,封上家門,又回到次茅斯【注:別名龐培,位於英國英格蘭東南部漢普郡。】去了。 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他在海軍陸戰隊服滿了五年兵役後,又回去過平民的生活。他混過好幾個差事,直到後來被一家影響遍及非洲的倫敦貿易公司錄用當職員。在倫敦見習期間,他懂得了公司的組成,懂得了做交易和積累利潤,懂得了建立控股公司和在一家謹慎的瑞士銀行開戶頭的價值,他懂得了這些事情的複雜性。在倫敦待了一年以後,他升任該公司烏幹達分公司的副經理,他就是從那兒悄然離去,開車進入剛果的。就這樣,最近六年他過著一個雇傭兵的生活,時常是一個亡命之徒。他充其量也不過被看做是一個受雇的士兵;說得最難聽的,是一個雇傭的劊子手。麻煩在於一旦他以雇傭兵聞名,就休想再回頭了。 在公司裡謀一個職位並不是問題,可以辦到的,必要時甚至化個名就可以。再說,即使處境每況愈下,他也可以去當卡車司機、警衛,或者幹別的體力活兒。真正的問題在於他是否能忍受那樣的生活:坐在辦公室聽候一個身穿深灰西服的小個子男人的吩咐;眼望著窗外,卻回想起叢林地區。那搖曳的棕櫚樹、汗味兒和火藥味,把吉普車拉過橋時人們發出的抗議聲,在進攻前令人毛骨悚然的槍炮聲,仗打過後因還活著而發出的粗野殘忍的歡笑聲。回想著這一切,再回頭去理賬和趕上下班的火車,這樣的生活是不能忍受的。他明白,一旦去幹這樣的工作,他會苦惱至極。因為非洲就像一隻采采蠅一樣咬人,一旦毒汁進入血液,就永遠也不能除去。 就這樣,他躺在床上,又抽了幾支煙,非常想知道下一次的生意在哪兒。 § 五 西蒙·恩丁懂得,任何人間信息,包括第一流的雇傭兵的姓名地址,在倫敦是必定可以設法瞭解到的。唯一的問題是要知道從哪兒開始找,向誰打聽。 他在自己的辦公室裡喝著咖啡,沉思了一個鐘頭,然後出去叫了一輛出租車到「艦隊街」。通過在倫敦最大的一家日報社採訪部做事的一位朋友,他得以走進剪報圖書館,請檔案保管員替他找他想研究的剪報冊。他花了兩個小時研讀那些代辦處的檔案,這些檔案包括過去十年英國各報有關雇傭兵的剪報。其中有涉及加丹加、剛果、也門、越南、高棉、寮國、蘇丹、奈及利亞和盧安達的文章,包括新聞、評論、社論、特寫和照片。他把它們都看了一遍,並且對作者的名字特別留意。 在這個階段,他沒有去尋找某個雇傭兵的名字。因為反正他們的真名、假名、化名、綽號實在太多,他有點懷疑其中有些是假的。他在尋找一個研究雇傭兵的專家的名字,一個作者或者是一個記者,他們的文章似乎使人足以相信作者本人對他的研究題目是精通的。這樣的作者能引導他走出迷宮,不被對手的自詡或者尚未證實的功績所迷惑,而能做出一個公允的評價來。看了兩個小時,他終於找到了一個他尋求的名字,儘管以前他從未聽說過那個人。 在過去的三年中,有三篇文章出自同一作者的手筆,他顯然是個英國人或者美國人。作者似乎對他所寫的內容很瞭解,並且提到出生在十幾個不同國家的雇傭兵。他既不對他們加以溢美之辭,也不過分渲染他們的經歷來聳人聽聞。恩丁記下了這個作者的姓名和登載那些文章的三份報紙。看來這個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他又掛了一個電話給那位報界的朋友,終於打聽到那個作家的住址——在倫敦北區一套小公寓裡。 當恩丁離開曼森大廈,從地下停車場找到自己的「柯維蒂」車時,已夜幕四垂。他駕車向北開去,尋找那個作家的公寓。到那兒時,他看見公寓的燈已經熄滅了,按門鈴也不見有人答應。恩丁希望這個人別出國去,而住在地下室的一個女人證實他並沒有出國去。他看見這所房子既不寬敞也不漂亮,心裡很是高興。他希望這個記者就像任何一個自由撰稿人那樣手頭拮据而希望撈點外快。他拿定主意明天再來。 第二天早晨八點剛過,西蒙·恩丁就又去按那個作家的電鈴。半分鐘後,從裝在木框上的鐵格子窗傳來叮噹一聲。 「你好,」恩丁對鐵格子窗說,「我叫哈裡斯,沃爾特·哈裡斯。我是一個商人。不知道是否能和您談談?」 門打開了,他上了四樓,那兒有一扇門向著樓梯口的走廊開著。站在門裡的是他昨天來找過的那個人。當他們在客廳裡坐定時,恩丁直截了當地開了口。 「我是中心商業區的商人,」他撒起謊來倒口齒伶俐,「我來這兒從某些方面說來是代表一個國際財團的朋友們,這些朋友所共有的,就是我們在西非一個國家的商業利益。」 作家謹慎地點點頭,呷了一口咖啡。 「目前,不斷傳來那兒可能發生政變的報告。那個總統是個溫和派,是一個相當好的人,政績不錯,深得民心。我的一個生意朋友聽他的一個工人說,如果發生政變,很可能是共產黨支持的。聽懂我的話了嗎?」 「懂,往下說。」 「好,人們認為軍隊中只有一小部分會支持政變,除非政變發生得太快,使他們不知怎麼才好,軍隊裡群龍無首。換句話說,一旦政變發生,如果大部分軍隊看到政變會成功,無論如何,他們是會去支持政變的,可是,如果發生政變而成敗參半,那麼軍隊裡的大部分人——我們可以肯定——是會支持總統的。正如你所知道的,經驗表明政變之後的二十小時是成敗的關鍵。」 「這和我有什麼關係呢?」作家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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