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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16)


  他又微笑了,真的很友好。畢竟不是一個很壞的傢伙。雖然米奇是一條雜種獵狗,但惠特克先生以前當公共汽車司機時也曾有過一條傑克·拉塞爾狗。那個金髮男人不可能那麼壞。

  「那麼你在穿越那塊廢棄地,而米奇則在自由地奔跑著?」

  「是的。」

  「那麼它在那裡,突然間它回到了你的身邊,嘴裡叼著一件東西?」

  「是的。」

  「你是否確切地看見它是在什麼地方發現那件物品的?」

  「沒有確切看見,沒有。」

  「是否有可能,譬如說,在距籬笆十碼處?」

  「嗯,當時我在那塊地的二十碼縱深處。米奇從我身後過來。」

  「那麼它有可能在距鐵皮籬笆十碼處發現那個錢包?」

  「是的,我想這是可能的。」

  「謝謝你,惠特克先生。」

  這位老年人被搞胡塗了。一名引座員向他招手讓他離開證人席。怎麼回事?他被引到法庭後方並找到了一個座位。

  指紋技術也是倫敦都市警察局承包給平民專家的一項工作。其中一位專家是克利夫·亞當斯。

  他描述了交給他的那個錢包;他發現的三套指紋;他如何消除了發現者——惠特克先生的那一套和屬￿已經死去的錢包主人的那套指紋。以及他是如何把第三套指紋與哈裡·科尼什的指紋完全相符起來。範西塔特站起身來。

  「有任何污漬嗎?」

  「有一些。」

  「污漬是怎樣造成的,亞當斯先生?」

  「嗯,一枚指紋覆蓋到另一枚指紋上會造成一處污漬,那是不能用作證據的。與另一處表面相摩擦也會造成污漬。」

  「如同衣袋的內面嗎?」

  「是的。」

  「哪些是最清晰的指紋?」

  「惠特克先生和科尼什先生的。」

  「它們是留在錢包的外面?」

  「是的,但科尼什的兩枚指紋在內面,內表面。」

  「那麼,當惠特克先生拿著錢包的時候,他的指紋留在了錢包的塑料面上,且在塞進一隻繃緊的衣袋時從來沒有遭到汙損?」

  「似乎是這樣。」

  「那麼科尼什先生的指紋也以同樣的方式留下了,而且也保留得相當清晰,因為此後錢包沒有與衣袋的內面發生過摩擦?」

  「似乎是這樣。」

  「如果一個人,在逃離搶劫現場後,打開那個錢包,抽去裡面的所有內容,然後把它塞進他的牛仔褲後袋裡,這樣會在錢包的塑料外表面上留下他的清晰的指紋?」

  「是的,這樣會留下的。」

  「但是那種斜紋布織物、繃緊的牛仔褲口袋和奔跑的運動,會在,譬如說,半英哩距離內,把指紋染成藍色嗎?」

  「也許會有那種作用。」

  「那麼,這個奔跑的人在半英哩之後用食指和拇指從他的後屁股口袋裡抽出那個錢包,為的是把它扔掉,他只會留下被你所發現的食指和拇指的指紋嗎?」

  「是的。」

  「但是,如果冒出來一個發現者,並在錢包的塑料表面上留下了他自己的指紋,他不會汙損上述食指和拇指的指紋嗎?」

  「我認為他也許會汙損。」

  「你看,你的報告中說,指紋有些污漬,被新鮮的指紋所重迭,那有可能是來自於另一隻手。」

  「它們只不過是污漬。污漬下面的指紋也可以是錢包主人的或者是科尼什的。」

  在法庭的後方,傑克·伯恩斯的胃部在攪動。維裡蒂·阿米塔奇小姐,她曾經在她的花店的地上撿起了這個錢包。

  「亞當斯先生,這個錢包是半個月前的星期二下午剛過二點時被從死者的衣袋裡掏走的。星期三相同時刻或此後不久,科尼什先生被警察拘留了。他一定是在那段二十四小時時間內把指紋留在了錢包上?」

  「是的。」

  「但那個錢包在星期天上午才被發現。它肯定在那片草地上躺了四天半至五天半的時間。然而指紋卻相當清晰。」

  「這段時間裡沒有雨損的跡象,先生。在晴朗乾燥的條件下,那是完全可能的。」

  「那麼,你能否確切地說明科尼什先生的指紋是在星期二下午還是在星期三上午留在錢包的塑料面上的?」

  「不能,先生。」

  「星期三上午,兩個年輕人沿著曼德拉路行走,這時候他們看見一個錢包躺在水溝邊。由於通常的好奇心的驅動,其中一人停步把它撿了起來。他打開錢包去看裡面的內容。但裡面一無所有,既沒有錢,也沒有紙片。它是一個廉價的錢包,一文不值。他舉起錢包,高高地扔過了把曼德拉路與一些廢棄地分隔開來的那道鐵皮隔離欄;它落在了大約十碼遠處的青草叢中,直至星期天上午被一條狗發現。可能嗎?」

  「我想是可能的。」

  「是或不是,亞當斯先生。當時的指紋是否與你所發現的指紋相符?」

  「是的。」

  又是一條給喬納森·斯坦的信息。那就是哈裡·科尼什打算堅持的事情發生了,而且他那關於把自己的指紋留在那個錢包上的解釋是完整的。喬納森·斯坦先生若有所思地低頭做著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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