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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錢鬼(2)


  「然後是四條。」法官邊說邊在至尊同花順下寫著這幾個字,「那就是字面意思,四個A,四個K,四個Q依次到四個2,不必管第五張牌。當然了,四個A要比四個K和其它的都大,懂了嗎?」

  神父點點頭。

  「接著是葫蘆。」奧康納說。

  「不對,」科明法官糾正說,「夥計,接著是一手同花順。」

  奧康納拍了一下腦門,就像有人承認自己犯傻那樣。「的確,那對。」他說,「你看,神父,一手同花順就像至尊同花順那樣,只是不以A在前頭,但五張牌必須同花連續。」

  法官在紙上「四條」下寫上了他的解釋:現在才是奧康納說的葫蘆,意思是三張同點和兩張同點構成的五張牌,如果三張牌是十另兩張是Q,這就叫葫蘆。三張10和兩張Q,神父又點點頭。

  法官接著往下列,解釋著每種牌,從「同花」、「順子」、「三條」、「兩對」、「一對」到「單張A比大小」。

  「那麼,」列完後他說,「顯然了,『一對』、『單張A比大小』或是雜牌通常叫做臭牌,是很糟糕的,你不要在它們上下注。」

  神父盯著單子,「我能參考一下嗎?」他問。

  「當然!」科明法官說,「你拿著吧,神父,當然可以的。」

  「那好吧,就看成只是賭火柴棍……」神父說著就加入進來,偶爾的友誼賽畢竟不是什麼罪惡,贏火柴棍也不是罪過。他們把火柴分成三等份,開始打牌。

  前兩把神父早早扣了牌,看著另外的兩個叫牌,法官贏了四根火柴,第三把神父臉色一亮。

  「這該是好牌吧?」他邊給那兩人看牌邊問。牌不錯,是葫蘆,J和K法官懊惱地扣下自己的牌。

  「是,這很不錯了,神父!」奧康納耐心地說。「但你不應該給我們看,明白嗎?因為一旦我們知道你有什麼,如果我們的牌沒你的好,我們就不下注,你自己的牌應該……對了,就是應該保密。」

  這讓神父懂了,「應該保密!」他重複著,「啊,我明白了。一個字也不告訴別人,嗯?」

  他為此道了歉,他們又開玩了。到瑟勒斯的六十分鐘裡他們玩了十五把,法官的火柴堆成了小山,神父快輸光了,奧康納也只剩了一半,他時不時地出錯;神父看上去不知所措;只有法官起勁地玩著,用那訓練有素得法律腦袋算計著出牌,估量著讓步餘地。牌局恰當地證明了他的頭腦勝過運氣的理論。剛過瑟勒斯,奧康納看上去在走神兒,法官不得不兩次提醒他回到牌上來。

  「用火柴棍玩恐怕沒什麼勁了,」第二次走神後他坦言,「我們別就這麼結束吧?」

  「哦,我得說我還挺喜歡的。」法官說。大多數贏家都喜歡這玩法。

  「要不我們玩點有意思的?」奧康納歉意地說,「我天生不是賭徒,但幾個先令沒什麼關係。」

  「只要你們願意,」法官說,「但我可看到你們輸了些火柴。」

  「哎呀,大人,我的手氣就要來了。」奧康納調皮地笑著說。

  「那我得退出了,」神父最後說,「因為我的錢包裡恐怕只有三英鎊,那還要維持我和我媽在丁格爾度假的花銷呢!」

  「但是,神父,」奧康納說,「沒有你我們玩不成啊!就幾個先令……」

  「就是幾個先令,孩子,對我來說也太多了。」神父說,「聖母教堂可不是讓人口袋裡銅板叮噹作響的地方!」

  「等等。」法官說,「有辦法了,你、我、奧康納一起分火柴。我們每人借給神父等量的火柴,從現在起火柴有了價值,如果他輸了,我們不要債,如果他贏了,再還回我們借給他的火柴,這下平衡了。」

  「大人,你真是個天才。」奧康納驚喜地說。

  「但我不能賭錢。」神父反對說。

  一陣難捱的沉默。

  「除非贏的錢給教堂慈善會嘛,」奧康納提醒說,「想必上帝不反對吧?」

  「是主教反對,」神父說,「我得先經他同意,但是……丁格爾有個孤兒院,我媽在那兒做飯,冬天那破屋子冷死了,可炭價又……」

  「捐款!」法官有些得意地大聲說。他轉向那兩個迷惑不解的同伴,「無論神父贏了多少,超過我們借給他賭金以上的,算我們給孤兒院共同捐款,你們說怎麼樣?」

  「我看就是主教也不能拒絕一筆給孤兒院的捐款。」神父說。

  「捐款也是份禮物,算是你陪著玩撲克的回報。」奧康納說,「這下好極了!」

  神父這下同意了,他們又開始了。法官和奧康納把火柴分成兩堆。奧康納注意到火柴不到五十根,他們可能會用光。科明法官又搞定了那個問題。他們把火柴一折兩半,有硫磺頭的半根等於沒有頭的兩個。

  奧康納自稱身上帶著度假的三十多英鎊,不超過這個數他就可以玩,沒有誰反對科明用支票,他顯然是位紳士。

  這麼定了後,他們借給神父十根有頭的火柴和四根沒頭的,每人出一半。

  「那麼,」科明法官邊洗牌邊說,「賭注是多少?」

  奧康納舉起沒有頭的半根火柴。

  「十個先令怎麼樣?」他問。這讓法官受了點震動。盒子裡倒空的四十根火柴現在成了八十個半根,代表著六十英鎊,在一九三八年那很可觀的了。神父面前有十二英鎊,另兩位每人有二十四英鎊。法官聽見神父長出了一口氣。

  「小錢也贏,大錢也贏,上帝保佑!」神父祈禱著。

  法官無所謂地點點頭。他沒什麼好擔心的。頭兩把他贏,幾乎贏了十鎊。第三把奧康納早早地扣了牌,輸掉了十先令。又下注。神父押下了四根一英鎊的火柴,科明法官看著自己的牌,他有個葫蘆,三個7和二個8,再大點就好了。神父只剩下七英鎊了。

  「我跟你的四鎊,神父,」說著法官把火柴推到中間,「我再加五鎊。」

  「天啊!」他說,「我要輸光了,怎麼辦呀?」

  「只有一個辦法,」奧康納說,「如果你不想讓科明先生再押到你不能跟的賭注,你也跟五英鎊然後要求看牌。」

  「我要看牌!」神父一邊把五個有頭的火柴推到前面一邊像背誦公文似的說。法官亮出葫蘆等待著。神父亮出四個10,他贏回了自己的九英鎊還有法官的九英鎊。算上三十個先令的底金再加上手裡的二英鎊,他有二十一英鎊十先令了。

  就這樣他們到了利默裡克中轉站。這個中轉站是愛爾蘭鐵路系統的一個大站,它並不在利默裡克,卻靠近蒂珀雷裡。因為下行列車搭不上站台,火車駛過主站台,又倒了回去。有幾個人上下車,但沒誰進這節包廂,也沒誰打斷牌局。

  到查爾維爾時,神父贏了奧康納十英鎊,奧康納看起來憂心忡忡,牌打得慢下來。奧康納想快點扣牌,但等到另一家也決定扣牌時總還得摸許多牌。快到馬洛時,經商定,他們拿掉了所有小牌,留下了7以上的牌,湊成了一副三十二張的撲克牌,這下牌打得又快起來。

  到了黑德福德,倒黴的奧康納沒了十二英鎊,法官沒了二十英鎊,都輸給了神父。

  「我現在還回那開始借的十二英鎊應該不是什麼壞主意吧?」神父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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