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弗·福塞斯 > 上帝的拳頭 | 上頁 下頁 | |
一九 | |
|
|
因為特空團幫助過阿曼的喀布斯蘇丹打擊滲入佐法爾的南也門遊擊隊,以及在海灣和沙特阿拉伯舉辦培訓班的任務,許多特空團官兵都能說一口通得過的阿拉伯語。剛才要求請戰的那位中士就是其中之一,但他不得不承認:「頭兒的阿拉伯語才是令人信服的。我還從來沒有聽到過像他那樣說得好的人。他甚至長得也像阿拉伯人。」 麥克·馬丁伸直身體,用一隻棕黃色的手理了理烏黑發亮的頭髮說:「是睡覺的時候了。」 這時候剛過十點。他們將在黎明前起床,趕在太陽把大地曬得太熱之前完成每天一練的十英哩負重長跑。這是阿布達比的學員們所討厭的訓練計劃,但他們的酋長堅持要他們練。如果這些來自英格蘭的奇怪的士兵認為是好的,那麼就是好的。此外,他在支付培訓費,他要使他的錢花得值得。 馬丁少校回到他的住所後很快就沉沉地睡著了。那位中士說得對,他確實長得像阿拉伯人。他的部下常常納悶,他的橄欖色皮膚、黑眼睛和黑頭發是不是有地中海地區的血統?他從來沒告訴過他們,但他們全都猜錯了。 *** 馬丁兄弟的外公曾經是在印度大吉嶺的一名英國茶葉種植人。孩提時他們見過外公的照片——高大、臉色紅潤、金色的大鬍子,口中叼著煙斗、手裡提著步槍站在一隻被打死的老虎旁邊,很像一位王公。 後來在一九二八年,特倫斯·格蘭吉爾做出了不可思議的事:他愛上了一個印度姑娘,並堅持要娶她為妻。問題不在於她很溫柔、很美麗,而是英國茶葉公司不同意。茶葉公司沒把他解雇——這樣會使事情公開化。他們把他遣送流放到了遙遠的阿薩姆的一個孤零零的茶場。 如果說這就是懲罰的話,那麼它沒有起到了作用。格蘭吉爾和他的新婚妻子,娘家姓名為英迪拉·波塞小姐,都喜歡上了新地方——那充滿著獵物和老虎的荒山野嶺、那種植著深綠色茶葉的山坡、那裡的氣候和那裡的人們。他們的女兒蘇珊就是于一九三〇年在那裡降生的。他們在那裡撫養著她——一個有印度玩伴的英印混血姑娘。 一九四三年,戰火朝印度燒過來了,日軍穿越緬甸進軍到了印度邊境。格蘭吉爾已經過了當志願兵的年齡,可他堅決要求參軍,經過在德裡的基本軍訓之後,他被分配到阿薩姆步兵團當一名少校。所有英國軍官候補生都直接晉升為少校;他們不會去聽從印度軍官的指揮,而印度人則可當上中尉或上尉。 一九四五年他在跨越伊洛瓦底江時戰死了。他的屍體沒有找到,它在緬甸的那些雨林裡消失了,與成千上萬個參加過最激烈的白刃戰而戰死的其它戰士的屍體一樣。 格蘭吉爾夫人靠公司發給的一份微薄的年金返回了她原先的生活地區。兩年後,又有了新麻煩。印度在一九四七年分裂了。英國人正在撤離。阿裡·金南堅持在北方成立穆斯林的巴基斯坦,潘迪特·尼赫魯在南方建立起信奉印度教的印度。當兩種宗教的難民潮各自向著南北方向流動時,爆發了武力衝突,死了一百多萬人。格蘭吉爾夫人擔心女兒的安全,於是把她送到在英國薩裡郡的赫澤爾米爾當建築師的先夫的弟弟那裡去繼續完成學業。六個月後,母親死于騷亂。就這樣,十七歲的蘇珊來到了英格蘭——她從未見過的她的先輩的故鄉。她在靠近赫澤爾米爾的一所女子學校讀了一年,然後在法恩漢姆總醫院學了兩年護士課程,此後又為法恩漢姆的一家律師事務所當了一年秘書。 二十一歲那年,蘇珊向英國海外航空公司申請當空中小姐。她與其它姑娘一起在英海航的培訓學校裡接受了培訓。該學校位於倫敦郊區海斯頓的那個經過改造的古老的聖瑪麗女修道院內。她以前學過的護士課程使她被錄用了,她的容貌和氣質更為她添加了砝碼。 二十一歲的她長得美麗動人,有著一頭瀑布似的栗色頭髮,霧灰色的眼睛和像是被永久性曬成金色的歐洲人膚色。學業結束時她被分配到一號航線,倫敦——印度,顯然是因為她能說一口流利的印地語的緣故。 當時對於四螺旋槳的阿戈諾客機來說,這是一段很長很長的航程。航線是倫敦、羅馬、開羅、巴士拉、巴林、卡拉奇、孟買,然後繼續飛往德裡、加爾各答、科倫坡、仰光、曼,最後是新加坡、香港和東京。當然,一個機組無法飛完整段航程,所以第一個機組人員換班處是伊拉克南方的巴士拉,由另一個機組在那裡接班。 一九五一年,蘇珊在巴士拉的空港俱樂部喝飲料時,遇見了一位在伊拉克石油公司(當時由英國所有並由英國經營管理)工作的相當害羞的年輕的會計師。他的名字叫奈傑爾·馬丁,他請她吃飯。儘管公司早已告知她們要警惕各種色狼——乘客中、機組人員中和在經停期間,但他看上去很善良,於是她就接受了。當他把她送回到空姐居住的英海航基地時,他伸出了手。她對於自己竟然與他握了手而感到驚奇。 後來,在那個炎熱難耐的夜晚當她睜著眼睛躺在床上時,她不知道去吻一下奈傑爾·馬丁會有什麼感覺。 在她下一次到巴士拉停留時,他又等在那裡了。只是在結婚後他才承認他是如此地神魂顛倒,以致他從海航基地職員阿曆克斯·雷德那裡打聽到了她下一次到巴士拉的時間。那年秋天他們一起在空港俱樂部打網球、游泳,還一起去逛巴士拉的集市。在他的建議下,她請了假跟著他去了巴格達。他就在那裡工作。 她很快就明白這是一個她可以安居下來的地方。那穿著色彩鮮豔衣袍的蜂擁的人群,那街上的景色,那底格裡斯河畔的烤肉香味,那出售草藥和香料的尖頂小商店,那金銀飾品和珠寶玉器——所有這一切都使她回憶起她的故鄉印度。當他向她求婚時,她當即答應了。 他們於一九五二年在海法街旁的那座英國教堂——聖喬治大教堂裡舉行了婚禮儀式。雖然教堂裡沒有她那一邊的親友,但從伊拉克石油公司和使館來了許多人,把教堂內的兩排靠背長椅都坐滿了。 | |
|
|
學達書庫(xuoda.com) | |
上一頁 回目錄 回首頁 下一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