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嫌疑犯X的獻身 | 上頁 下頁 |
| 二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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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請人試著畫出遇害者生前的穿著打扮,現在正有數名刑警拿著這個,在篠崎車站周邊四處打聽。」 「我想起來了,你說衣服沒燒光是吧?深藍色運動外套和灰毛衣,以及深色長褲啊……聽起來好像是隨處可見的打扮。」 「就是啊。自認好像見過這個人的說法多到數不清,負責打聽的人都舉手投降了。」 「這麼說來,目前還沒有甚麼有用的情報囉?」 「是啊。只有一個情報,目擊者說曾在車站旁邊看過同樣打扮的可疑男子,有個粉領族看到他無所事事到處閒逛。因為車站也張貼了這張肖像圖,所以她看了主動來通報。」 「原來還真有人這麼配合啊,那你何不找那個粉領族詳細打聽?」 「用不著你說,我當然問了。可惜她看到的好像並不是遇害者。」 「你怎麼知道?」 「她說的車站並非篠崎,而是前一站的瑞江站。而且,長相似乎也不同。我一拿遇害者的照片給她看,她就說她記得臉應該更圓才對。」 「嗯……圓臉啊……」 「唉,幹我們這行本來就得不斷重複這種揮棒落空的滋味。跟你們這種只要道理講得通,就能獲得肯定的世界可是大不相同。」草薙一邊用筷子撈起煮爛的馬鈴薯一邊說,然而湯川毫無反應。草薙抬頭一看,只見他雙手輕握,瞪著空中。 草薙很清楚,這是這個物理學家耽於沉思時的表情。 湯川的眼睛逐漸對焦,他的視線射向草薙。 「聽說屍體被毀容了,是吧?」 「沒錯,連指紋也被燒毀了,大概是不想讓人查出死者身分。」 「是用甚麼工具毀容的?」 草薙先確認周遭無人竊聽後,才在桌上探出上半身說道: 「沒找到工具,兇手八成事先準備了錘子之類的東西,研判應該是用工具多次敲擊臉部,敲碎了骨頭。牙齒和下顎也支離破碎,所以也無法比對牙科的病歷資料。」 「錘子啊……」湯川一邊用筷子戳開關東煮的白蘿蔔一邊咕噥。 「有甚麼不對嗎?」草薙問。 湯川放下筷子,雙肘放在桌上。 「如果那個便當店的女士是兇手,你應該想像過她那天採取了甚麼行動。你一定認為她說去電影院是謊話吧?」 「我並未斷定那是謊話。」 「不管這個了,總之你先說說看你的推理。」湯川說著對店員招手,另一隻手抓起空杯歪著晃了一下。 草薙皺起眉頭,舔舔嘴唇。 「談不上甚麼推理,不過我是這麼想的:便當店的……為了省事就姑且稱她為 A 子吧。 A 子下班走出便當店時已過了六點,她從那裏走到濱町車站約需十分鐘。搭乘地下鐵抵達篠崎站約二十分鐘,如果從車站搭公車或計程車去案發現場的舊江戶川附近,應該七點就能抵達現場。」 「遇害者在這段期間的行動呢?」 「遇害者也正前往命案現場,八成和 A 子事先約好了。只不過被害者是從篠崎站騎腳踏車過去。」 「腳踏車?」 「對。屍體旁邊扔了一輛腳踏車,上面的指紋和遇害者的吻合。」 「指紋?不是被燒毀了嗎?」 草薙點點頭。「所以這是在查明死者身分後才確認的。我的意思是說,我們從被害者賃居的出租旅館房間採到的指紋完全吻合。慢著,我知道你想說甚麼。你想說,光憑這樣就算能證明出租旅館的房客用過腳踏車,也不見得就是死者本人吧?因為出租旅館的房客或許才是兇手,是那傢伙用的腳踏車。問題是,我們也比對過房間掉落的毛髮,和屍體完全吻合。順便告訴你,連DNA鑑定也做了。」 草薙這連珠砲般的說詞令湯川露出苦笑。 「這年頭,沒人會以為警方會在確認身分時出錯。撇開這個不說,使用腳踏車這點倒是耐人尋味,被害者是把腳踏車放在篠崎車站嗎?」 「不,說到這個啊——」 草薙把腳踏車的失竊經過告訴湯川。 湯川睜大了金框眼鏡後面的雙眼。 「這麼說來,被害者為了前往命案現場,不坐公車或計程車,卻特地從車站偷了一輛腳踏車?」 「應該是這樣。根據調查,死者目前失業,身上沒甚麼錢,大概連公車錢都捨不得花吧。」 湯川無法釋然地交抱雙臂,呼出一口大氣。 「算了。總而言之,姑且假設 A 子和死者就是這樣在現場碰面。你繼續往下說。」 「雖然約好要碰面,但我想 A 子八成躲在某處。一看死者現身,就從背後悄悄走近。把繩子往死者脖子上一套,用力勒緊。」 「停。」湯川張開一隻手,「死者身高多少?」 「一百七十公分出頭。」草薙按捺著想咋舌的衝動回答,他知道湯川想說甚麼。 「 A 子呢?」 「一百六十公分左右吧。」 「那就是差了十公分以上囉,」湯川托著腮,咧嘴一笑,「你應該知道我想說甚麼吧。」 「要勒斃一個比自己高的人的確很困難。根據脖子上的勒痕角度,也看得出死者是被人往上拉扯勒死的。不過,死者也可能是坐著的,說不定他當時正跨坐在腳踏車上。」 「原來如此,原來還可以這樣強詞奪理啊。」 「這不是強詞奪理吧。」草薙一拳敲在桌上。 「然後呢?剝下衣服,用帶來的錘頭砸爛臉,拿打火機燒毀指紋。再燒掉衣服,從現場逃走。是這樣嗎?」 「這樣要在九點抵達錦系町應該不是不可能吧。」 「就時間來說的確是,不過這個推理太牽強了。專案小組的人,該不會統統都跟你想的一樣吧。」 草薙嘴一歪,一口喝乾啤酒。他向經過的店員又叫了一杯後,才把臉轉回湯川這邊。 「大部份的探員都覺得女人應該無法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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