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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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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子女士說了,她不在乎這位宮本祐理小姐是不是清瀨先生的愛人,她想確定的是,如果他們兩人之間真有男女之情,這個關係是從甚麼時候開始的。聽到這,我終於明白峰子女士的目的了,簡言之就是,假使清瀨先生是在離婚前便有出軌的行徑,峰子女士就打算以此為由爭取贍養費。 我回答她說,我連清瀨先生與宮本祐理小姐是甚麼樣的關係都不清楚,所以就算他們真的有男女之情,我也不可能知道是何時開始的。這時峰子女士便說,不然查一下清瀨先生個人賬戶的金錢流向好了,說不定能查出一些蛛絲馬跡,因為如果宮本祐理小姐是清瀨先生的愛人,清瀨先生一定會拿錢給她,或是買昂貴的禮物送她吧。 我的回應是,關於清瀨先生個人賬戶的金錢流向,在先前離婚協議進行當時,雙方應該就已經確認過了。但峰子女士卻說,清瀨先生會不會是動用公司的錢呢?好比說編造一些名目,將錢直接從公司賬戶匯入愛人的戶頭裏。確實,身為社長是有辦法在這方面動手腳的,但是我否定了這個可能。我對她說,如果清瀨先生做了這種事,要是其他稅務師經手又另當別論,不過清瀨先生公司的金錢進出狀況,是絕對不可能逃得過我的眼睛的。有我掛保證,請妳相信,絕對沒有那種事。 但是峰子女士還是無法釋懷,她甚至說,因為我是清瀨先生的朋友,難保不會包庇他。峰子女士很堅持要我把公司的賬簿調出來給她看,看樣子她是打算自己另外找稅務師或是會計師幫她調查這件事了。 就從這一刻,我心中開始湧上不好的預感,狀況顯然愈來愈不妙。 接著從峰子女士口中,說出了我最怕聽到的話語。她提起大約二十年前為了節稅而成立的那間公司,說希望我將那個戶頭目前的狀況調出來給她看。事實上,在清瀨夫婦協商離婚財產分配的時候,由於那個戶頭內的錢屬於公司資產,並非清瀨先生的個人財產,所以沒有列入財產分配的對象。 我死命地佯裝平靜,一方面內心正掀起狂濤駭浪,原因是,這間節稅用公司有著不能曝光的黑賬。 其實我從數年前,便持續自峰子女士這個以公司社長名義開設的戶頭內盜領金錢,不僅如此,由於清瀨先生將這間節稅用公司的會計賬務全權交由我處理,我便利用職務之便,動手腳將公司資產轉進我個人的事務所,領取遠大於稅務師業務應得的報酬,我想總金額應該有三千萬圓左右吧。 如此五鬼搬運入手的錢,都被我拿去填補債務的大洞了。除了事務所經營出問題,我還因為沉迷賭博而揹了一大筆債務。我一直告訴自己,得趁清瀨先生還沒察覺,趕快把錢還回去,卻無力償還,就這麼拖到了現在。 後來我和峰子女士約好一週後在同一家咖啡店碰頭,那一天雙方就暫時擱下這件事,可是我心裏卻是七上八下的。雖然我拜託了峰子女士先別把我們的商量內容告訴別人,但我要是一直沒拿出賬簿給她看,她勢必會有所行動,搞不好還會透過律師要求直接與清瀨先生交涉,事情要是演變到那個地步,清瀨先生一定會說,他問心無愧,隨便峰子女士想查甚麼就查吧。到那時候,我的人生就毀了。 我完全不知道該怎麼辦,任憑日子一天天流逝。一星期後,我依約與峰子女士碰面了。她顯得非常焦慮,彷彿我要是再不做出交代,她當場就要衝去找清瀨先生談判似的。這下我也急了,不由得脫口答應她,我這兩、三天內一定會向她報告,但其實我腦中毫無解決方案。 結果那晚我沒甚麼睡,就這麼迎接了翌日的到來,滿腦子只想著該拿峰子女士怎麼辦,渾渾噩噩地完全無法做事,而時間也以遠遠大於平日的速度分分秒秒過去。 那個念頭是甚麼時候鑽進我的腦袋呢?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我只記得那天傍晚,當我走出事務所時,已經下定了決心。證據就是,我撥了電話去兒子家,說我晚上八點左右會過去。我在盤算的是建立不在場證明。沒錯,那時盤據我腦中的邪惡念頭就是——要讓黑賬不曝光,唯有殺死峰子女士一途了。 我抓著小公事包,打算前往小傳馬町。上次與峰子女士會面時,她就告訴我她的住處在哪裏了。 我搭著地鐵,突然想起一件事,於是在人形町站下了車。那件事就是,我不知道要怎麼殺人。如果是臂力很強的人,或許可以直接徒手掐死對方,我卻對自己的體力毫無自信,而且我也不覺得等一下見到她時,一旁剛好會有適用的凶器。 我想說用刀子好了,於是來到人形町上尋找。人形町有許許多多的店家,終於,我在一家店門前停下了腳步,那是一家叫做「吉佐美屋」的刀具專賣店,似乎是自江戶時代營業至今的老店,展示櫃內擺出成排手工打造的菜刀、剪刀、眉毛夾等刀具。 我被這些利刃所散發的威嚇力深深震懾,尤其當我看到宛如兩把生魚片刀交疊組成的巨大裁縫剪時,不由得心生怯意。 我發現自己無法持刀殺人,因為那並不是單純地切肉剖魚,要是沒有讓對方一刀斃命,就有被對方逃脫的可能;再者就算殺死了對方,也可能濺得自己一身是血;之後凶器要怎麼處理也是個問題。而且話說回來,我在這種地方買刀刃,事後警方一定很快就會查出來了。 不用刀子的話,那要用甚麼當凶器呢?要讓對方沒辦法喊出聲,又不必擔心對方的血回濺到自己身上,我想就只有絞殺了。於是我決定接下來尋找適用的繩子。雖然我繫著領帶,卻不可能拿來充當繩索,因為我覺得領帶的質料纖維會殘留在勒痕上頭,極可能成為證據。 繩索類的東西應該到處都買得到,但是當我走進便利商店打算買塑膠繩,又猶豫了起來,因為我發現店內裝有監視器。警方只要查出凶器是塑膠繩,一定也找得出這家店的。我的手終究是沒伸向塑膠繩,因為我還考慮到繩索的長度,絞殺所需要的長度了不起幾十公分吧,要是一買一整捆,剩下的又該怎麼處理呢? 走出便利商店,我又回到町上晃蕩,尋找哪間店家在販賣可當凶器的繩子。和服店裏有許多種類的繩線,但要是像我這樣的人進店裏單單買一條繩子走,怎麼想都很詭異,店員應該也會留下深刻的印象。接下來我也找到了賣領帶或是皮帶的店家,卻遲遲下不了決定,總覺得不管我在哪裏買了甚麼,都會被店員記住面容。 就在我舉棋不定的時候,我的視線落在那顆陀螺上頭。我沒留意那家玩具店的店名是甚麼,只見店頭擺出成排的木製童玩,而陀螺就在其中。 幸運的是,四下沒人注意到我,而店內似乎也沒人在,我迅速將陀螺放進西裝口袋,旋即離開了那家店。這還是我這輩子頭一次順手牽羊,劇烈的心跳似乎永遠慢不下來。 走到完全遠離那家玩具店的地方,我取下纏在陀螺上的繩子,將陀螺收進公事包。這條繩子感覺非常強韌,應該很適合當絞殺凶器。我將繩子放進口袋,走進了公共電話亭。之所以不使用手機撥打給峰子女士,不用說,當然是不希望在她的手機留下來電紀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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