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宿命 | 上頁 下頁 | |
五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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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有一點他不懂,那是一項甚麼性質的研究呢? 為何非永遠保密不可呢? 與其永遠保密,不如將資料夾處分掉就好了嗎? 須貝正清為甚麼想要得到那個東西呢?還有,瓜生家為甚麼絕對不能將它交給須貝呢? 勇作隱約地想像出了一個須貝正清的目的。他今天曾針對正清接觸過的大學教授,進行了初步的調查。 由於正清才剛和三位教授接觸,因此他們都不知道他的目的。然而,共通之處則在於,他積極地提出共同研究的計劃。 梓大學的相馬教授正在進行以分子層次解析人類神經系統的研究,修學大學的前田教授是腦神經外科的權威。 而北要大學的末永教授則是持續研究人工器官的學者。 將三位教授的資料排在一起一看,好像能看出他們的共通之處,但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來。 勇作在黑暗中搔頭。案情看似有了重大進展,實則還在原地踏步,猶如陷入了進退維谷的窘境。 上原雅成究竟在瓜生工業的醫護站裡做甚麼研究呢?該怎麼做才能調查當時的事情呢? ——只要得到那本數據夾的話…… 剩下的只好將希望寄託在美佐子身上了。只要她設法從晃彥手中取得數據夾,所有的謎團應該就能就此解開。 勇作很擔心,不知道她進展得順不順利。當她聽到說不定因此能弄清「命運之繩」時,眼神突然起了變化。 ——命運之繩……? 勇作想起她的父親,突然對美佐子說過的一件事耿耿於懷。她說她父親是上原博士的舊識,也曾住在紅磚醫院。 而且聽說她父親不是一受傷就住進那裡,而是先到別家醫院接受檢查,後來那家醫院才指示他們轉院到上原腦神經外科醫院的。 美佐子說,在那之後她就感覺到了「命運之繩」的存在。 ——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勇作感覺全身逐漸發熱起來,總覺得有甚麼東西在腦中膨脹。 「搞不好……」 勇作從棉被裡起身。同時,腦中靈光一閃。 § 第六章 破案 1 密函送抵島津警局已經過了三天。雖然可以從郵戳等訊息得知密函是從哪裡寄出,卻沒有證據鎖定特定人物。另外,從信紙和信封也找不出線索。 一直拘留弘昌也不是辦法,當調查小組人員快要沉不住氣時,一名刑警找到了重要證人。 命案發生當天,有兩名女國中生去過墓地。兩人就讀的學校位在真仙寺以東兩百公尺處。那一天她們在自習課溜出學校,在外面鬼混了一陣子之後,在回學校的路上被老師撞見。但不管老師怎麼問她們為何無故離校,她們就是不肯老實回答。焦躁的老師檢查她們隨身攜帶的物品,發現了香煙盒。進一步追問,她們才坦誠是在墓地裡抽煙。兩人都是素行不良的學生。 她們之所以知道須貝正清是在同一個墓地遇害卻沒有出面當證人,是因為她們的父母親不想讓世人知道女兒的不良行為。此外,學校方面也不想公開這種不名譽的事。 「更何況我女兒說她甚麼也沒看到。既然如此,我想就算出面當證人也幫不上任何忙。」 這是其中一位母親的說辭,刑警們很清楚有許多案子的證據和證人就像這樣消失了。 這次之所以會知道有她們的存在,是因為在當地一帶打聽線索的刑警偶然耳聞這件事。關於她們的傳言傳得沸沸揚揚,而且主要在國中生之間流傳。從這點來看,消息來源說不定就是她們本人。 如同那位母親所說,兩名女國中生堅稱她們甚麼都沒看到。據說她們是去到墓地,確定沒人在場才點燃香煙的。不過她們似乎很不高興,表示她們又不是常常這樣。 然而經過詳細追問之後,發現她們其實目擊到了極為重要的部份。當她們經過墓地的圍牆外抄近路回學校時,看到了那個具關鍵性的黑色塑料袋。兩人記得當時還說過這樣的話:「居然有人會到這種地方來丟垃圾。」總而言之,這下可以確定密函的內容是真的了。 「你們在墓地裡從幾點待到幾點?」刑警問。 「我們到墓地大概是十一點四十分左右吧,我想我們應該沒有待多久,大概五到十分鐘。」 其中一名女學生回答,另一名女學生也同意她的說法。 「那麼,我再問你們一次,當時現場真的沒有人?」 「是的,一個人也沒有。」 女學生們用認真的眼神回答。 *** 「如果這是事實的話,我們的推論將會被徹底推翻。」 西方鼓起胸膛,聲如洪鐘地說。勇作覺得,只要案情有所進展,他就會露出這種態度。 「如果相信她們的證言,在十一點四十分到五十分左右的這段時間內,沒有任何人接近墓地。那麼,犯人是甚麼時候將裝在黑色塑料袋裡的十字弓藏在墓地的?如果是在兩名女學生出現之前,就必須在十一點四十分之前藏好。這麼一來,考慮到瓜生家離真仙寺的距離,最晚得在上午十一點二十五分左右離開那裡。」 「但是,」他更加提高了音量,「那一天造訪瓜生家的客人當中,沒有人符合這一點。據瞭解,一早去的女眷們直到下午都還待在屋裡,而她們的丈夫也是在十一點半之後才出現。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室內之所以鴉雀無聲,並不是因為鎮懾於警部的氣勢,而是所有人正在思索,如何設法合理地解釋這個不可思議的事實。 勇作也和他們一樣百思不解。美佐子是在更晚的時候,才看見晃彥從後門離去。這麼說來,拿走十字弓的人並不是晃彥。 ——不可能,他不可能和這起命案毫不相干。 勇作覺得就算是理由再怎麼牽強,也無法否定晃彥和命案無關這點,但他卻找不到一個適當的解釋。 「除非,」不久,渡邊警部補委婉地開口說道:「有共犯。也就是待在屋裡的某個人,將十字弓交給了在屋外等候的同夥。」 雖然他的口吻說不上充滿自信,但他的推論的確說得通,幾名刑警宛如同意似地點頭。 「總而言之,是這麼回事吧。那個人待在瓜生家的屋內,中途假裝要去上廁所而離席,然後到書房偷走十字弓和箭,再偷偷地離開屋子,將十字弓和箭交給在外面等候的同夥,事後再若無其事地回到屋內,對吧?如果只是這一連串的動作,需要多少時間呢?」 「大概……十分鐘左右吧。」 渡邊好像在腦中計算時間,閉上眼睛回答。 「十分鐘啊,有點久呢。如果離席那麼久的話,我總覺得會有人有印象。」 但客人之間卻沒有特別傳出有人離席很久的說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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