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東野圭吾 > 假面飯店·前夜 | 上頁 下頁
四〇


  新田說出南原定之的事。

  「嗯哼,共同研究者的副教授啊。為甚麼你會在意這個男人?」本宮看著南原的名片問。

  「原因很單純。如果被害人沒死,南原身為研究者恐怕會遭受嚴重損失。」

  前輩刑警的眼睛瞇成一條線。「甚麼嚴重損失?」

  「助手山本先生偷偷跟我說,岡島教授他們開發的新素材製造方法,可以分為兩大類。實用化的時候,要用哪個方法,交由教授決定。可是兩個方法都各有優缺點,遲遲無法得出結論。」

  「然後呢?」

  「但是到了最近,岡島教授開始想集中於一個方向。那是教授主導的方法,南原幾乎沒有參與。相反地,被捨棄的那個方法,是以南原拿到專利的點子為基礎的方法。」

  本宮深深吸了一口氣,驚愕地瞪大眼睛。

  「這對南原來說,確實是很大的損失啊。」

  「要是放著不管,就算新素材開始實用化,南原也得不到任何好處。相反地,如果以南原提案的方法進行實用化,光是專利,他就能得到莫大的利益。」新田字字斟酌地說:「這比起貪圖錢包,更有說服力吧?」

  「你是法學院出身的吧。然後你老爸,我記得好像是律師。」

  「他在西雅圖當顧問律師,也經常處理智慧財產權的事。」

  本宮咋舌,拿起名片往桌上一拍!

  「既然有這種線索就早說嘛。好,以這條線進行偵查。組長那邊,我去跟他說。喂,你的搭檔回來了喔。」

  新田看向本宮下顎指的方向,只見穗積理沙一臉沮喪地走過來。

  §3

  要求南原定之自行來警署說明,是在遺體發現後的第三天,亦即十月七號。在八王子南署的偵訊室裏,新田坐在南原的對面,本宮站在旁邊,穗積理沙亦同席擔任記錄。

  「不好意思,百忙之中勞駕您來這裏。不過今天,希望您把真相告訴我們。」新田沉穩地開口。表面上,對方還是關係人,所以沒跟他說緘默權的事。

  南原皺起眉頭。

  「這是怎麼回事?日前,我把一切都跟你說了。我可沒有說謊喔。」

  「哦,因為和我們查明的事實有一些出入。我再問一次,十月三號的晚上,你到底在哪裏?」

  「三號……為甚麼是三號?」南原不耐煩地問。

  「請回答我的問題。三號的晚上,你在哪裏?」

  南原沒有掩飾自己的慌張,一臉困惑地抬頭看了本宮後,將視線轉回新田。

  「我說過了,那天我在京都……」

  「在飯店裏對吧。日前你說是『京都皇后飯店』,那是相當高級的飯店。請問你在房間裏做甚麼?」

  「做甚麼……看電視……」

  「看了甚麼節目?從幾點看到幾點?能不能盡量詳細地告訴我們。」

  南原的視線游移。眨了幾下眼睛後,雙頰顫抖地開口說:

  「不,不對。那晚我沒看電視。對了,我在看書。書名是——」

  「書名不用說。」新田打斷他的話。知道書名也沒用,反正他會隨便說手邊的書名吧。「你在飯店的時候,有沒有發生甚麼奇怪的事?譬如火災警報器響起之類的?」

  「火災警報器……沒有,應該沒有。」南原明顯地不安。可能是在想,或許火災警報器響過吧。

  新田抬頭看本宮。前輩刑警稍微動了動下顎。

  「南原先生,」新田開門見山地說:「十月三號的晚上,你應該沒有住在『京都皇后飯店』。」

  「怎麼可能,那天我有去辦住房手續——」

  「確實是有住房手續紀錄。是下午六點辦的手續。但是你並沒有進入房間。至少那天晚上,你並沒有睡在『京都皇后飯店』。我有說錯嗎?」

  「這種事,你怎麼……」

  「你是想說,我怎麼敢斷言是嗎?很簡單,因為我問過飯店。十月三號的晚上,你的房間是甚麼情況?不,正確地說應該是,十月四號的白天,你的房間是甚麼情況?如果你有住過,應該會留下痕跡。一流飯店真的很了不起,不管甚麼事都留有紀錄。你的事情也記錄下來了。十月四號,清掃人員進入房間時,床沒有睡過的痕跡。一條毛巾也沒用過。不只這樣,連鋪在馬桶座上的消毒紙都還在。就算你是睡在地板上,但若有過夜的話,至少會上個廁所吧。」

  南原的臉開始漲紅,不久轉為蒼白。反倒是眼睛開始充血。新田看到他嘴巴在動,心想他是想招供嗎?

  「真的……」南原說:「真的是三號嗎?」

  「啊?」新田嘴巴半張:「甚麼意思?」

  「命案的發生日期,真的是十月三號嗎?你到底有甚麼證據證明就是這一天,請你告訴我。」

  新田與本宮面面相覷,沒料到南原會有這種反應。

  「南原先生,」本宮開始說:「你不用去想命案發生的日期,只要把事實告訴我們就好。三號的晚上,你在哪裏?別再說你在京都的飯店了,我們可是很忙的。在偵訊室持續擺出和善的表情,是很累人的事。我們已經快到極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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