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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


  「甚麼意思?」男子的聲音多了股原本沒有的威嚇感,逼得我往下追問。

  「這個嘛,是這樣的。如果不付贖金,孩子的性命可能不保——這是綁架犯的固定台詞,而我想講的正是這個。」

  「這跟我又沒關係。」

  「是嗎?您這麼肯定?」他依舊溫吞地吊人胃口。「如果您不付錢,不久後可能會有小朋友慘遭棄屍喔。這樣您也不在乎嗎?這麼一來,那位小朋友就是您害死的喔。」

  「放屁!殺人的明明是你!」

  「您真的能這麼乾脆地劃清界線,認為自己一點責任都沒有嗎?我就辦不到,一定會後悔一輩子的——」

  這男人的說話方式真令人厭惡。我本想掛斷電話,卻一時間躊躇了一會兒,男子於是抓緊機會說道:

  「您看看,您已經開始猶豫了。您聽過一本名叫《國王的贖金》①的小說嗎?或是聽過黑澤明②的《天國與地獄》③也行。故事中的主角為司機的兒子準備了贖金。人類就是這樣,您一定也和他一樣善良。沒有人會因為對方不是自己的孩子,就見死不救。」

  ﹛①註:King's Ransom,作者為愛德·馬可班恩(Ed McBain)。﹜
  ﹛②註:日本知名導演,獲獎無數,歿於一九九八年。﹜
  ﹛③註:黑澤明導演所改拍的《國王的贖金》電影版,上映於一九六三年。﹜

  「我的確無法見死不救,但我不會付錢的。為甚麼我非付這筆錢不可?」

  「您非付不可,否則我就頭大了。」說完後,男子再度嘻嘻地笑了。

  我歎了口氣。「我有件事想問你。」

  「甚麼事?」

  「你真的綁架了一個小孩?該不會是騙我的吧?」

  「真的呀。我不是跟您開玩笑,畢竟我也很忙。」

  「讓我看看證據!不,讓我聽聽證據,叫小孩來聽電話!」

  「唉呀,川島先生,這點我辦不到啦。我不能讓小孩亂說話,而且就算聽到小孩的聲音,也算不上甚麼證據吧,您又不認識那個小孩。」

  他說得沒錯,我一時之間啞口無言。

  「……你知道那個小孩的身分嗎?」

  「知道。」

  「告訴我。」我說,「我要確認他是不是真的被綁架,如果是真的,我就要告訴他的父母。」

  「您這麼做不是在為難我嗎?」男子說道,「這樣我的好意不就全泡湯了?」

  「甚麼好意?你的好意可害死我了!」

  「可是,您並不需要為小孩擔心受怕,也不需要為他心痛,對吧?對我來說,這樣工作起來也比較有效率嘛。」

  我真不懂,這男人是認真的嗎?他不像是個瘋子,但我也曾聽說真正的瘋子看起來反而不像瘋子。

  我開始思考是不是該先去報警,不料男子彷彿看穿了我的心思,說道:

  「我現在要說的也是綁架犯的固定台詞之一:勸您最好不要報警。要是被我發現您耍了甚麼花招,交易就取消,海上就會浮現小孩的屍體,您心中的陰影也會糾纏您一輩子。」

  哈哈哈——我刻意笑出聲來。

  「你怎麼知道我有沒有報警?難道你要全天候監視我?」

  「我可以透過某些方式得知警察是否出動了,即使沒有馬上察覺,總有一天我也會發現。」

  「哪一天?」

  「交付贖金的那一天。」

  「啊……」

  「如果我在約好交付贖金的地方,發現疑似警察的蹤跡,就會馬上取消交易。」

  「隨你便啊!甚麼贖金、贖金的,我一次都沒說過要付錢吧?」

  電話那頭傳來一陣冷笑。

  「終於進入正題了。川島先生,我想請您為小朋友支付三千萬圓的贖金,請您立刻準備。」

  「哼,你在說甚麼鬼話?我沒錢,有錢也不會給你。」

  「噯,你就先好好考慮一下吧。如果錢湊齊了,請您在朝日、讀賣、每日①這三家日報的尋人欄登上『太郎 天時地利人和 請與我聯絡』這則啟事,如果我等了三天您都沒有回音,就視為您拒絕交易。」

  ﹛①註:朝日新聞、讀賣新聞與每日新聞是日本的三大報。﹜

  「不用等上三天,我現在就拒絕。」

  「哼哼哼,您最好先冷靜地思考一下喔。再見。」男子說完後便逕自掛斷電話。

  我喝了啤酒,開始吃起湯豆腐,但食慾已經完全消失。吃到一半我便放下筷子,連電視也關了。

  耳邊再度迴響起男子那溫吞的聲音。

  我越想越覺得這件事缺乏真實性。叫我為一個素不相識的小孩付贖金?天底下哪有這種蠢事。

  最合理的解釋,就是我被耍了。反正我本來就不認為這件事是真的,不如藉此忘了這件事吧——想歸想,心裏還是覺得不大對勁……如果這不是惡作劇或玩笑呢?

  我想,我還是報警吧。雖然心中多少害怕嫌犯會因為我報警而殺了小孩,但只要將這件事也告訴警方,他們應該會妥善處理才是。問題是:警察肯相信我嗎?總覺得他們不會把我說的話當一回事。

  不,即使如此我還是應該報警。這責任我必須丟給別人扛,否則我不得心安。

  我拿起電話按下了兩個1,正當我想按下1時,我掛斷了電話。我突然想到一件事。

  把責任丟給別人扛?

  對,就是這個!只要把責任丟給別人扛就行了!管他對象是警察還是誰都沒關係!不,如果報警,小孩可能會有性命危險,也有可能節外生枝;要是真有個萬一,就算責任不在我身上,我的心情也絕不會好受。

  嫌犯是隨手撥號打到我家來的,也就是說嫌犯的威脅對象並不是非我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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