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范·戴恩 > 主教謀殺案 | 上頁 下頁


  「你仔細聽好,我並不是故意強調什麼。」班斯略聳了一下肩,繼續說:「我只是試圖指出與這個案子有關的兩三項事實。到目前為止,我們只曉得約瑟夫·寇克·羅賓——亦即名字與知更鳥同音的男人——是被弓箭射殺死的。在你的思想裡,這難道沒有意味著些什麼嗎?」

  「不!」馬卡姆以斬釘截鐵的語氣否定了班斯的說法。「這個被害者的姓名並不特別。而且現在全國射箭的風氣非常盛行,常常有人因此受傷,所以羅賓的死,也許只是意外而已。」

  「唉!」班斯責備似地搖了搖頭。「如果事實真如你所說的,對目前的案情也沒有什麼推展,只會使人覺得這是不可思議的巧合罷了。在全國熱衷箭術的幾萬人中,選出一個名叫寇克·羅賓的男子,然後有一天,他偶然地就被弓箭射死了。你想這種巧合真的可能嗎?如果事情真相就如此的話,我只有說,一定是一個惡鬼在背後作祟。」

  「假若這真的是一樁偶然,我就要請神學家來研究了。」

  「喂,你!我記得你在電話中曾告訴我說,有一個名叫斯帕林格的人是最後一個和死者在一起的人。」

  「這又意味著什麼呢?」

  「你應該非常明白斯帕林格這個音在德語中是什麼意思吧?」班斯以爽朗的口吻說道。

  「我好像還是個高中生似的。」馬卡姆再次開口道。他的眼中透露出心事,身體稍顯緊張。

  班斯將德語字典推到馬卡姆面前。

  「你來查一查這個字吧。為了慎重起見,我也曾查過了。希望這不僅只是我的幻想而已,白紙黑字,字典上應該寫的很清楚。」

  馬卡姆沉默地翻開了字典,查看那個字的意思。隔了一會兒,他的眼睛就緊盯著字典上的一處,好像中了魔法般地挺直了身子。

  「斯帕林格就是麻雀的意思。這連小學生都知道,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

  「我說的沒錯吧!」班斯無精打采地點上一支新香煙。「每一個小學生都知道《小知更鳥之死與葬禮》這首古老的兒歌。」

  班斯直盯著馬卡姆焦躁的舉止。馬卡姆沐浴在春天的陽光中,站得直挺挺地「你對這首兒歌好像不太熟悉,我就來背一段給你聽聽吧!」

  班斯在朗誦這首耳熟能詳的兒歌時,眼中彷佛看到了躲在一旁的厲鬼,他的樣子使我不寒而慄。

  ——誰殺了小知更鳥?

  「是我。」麻雀回答說。

  「我用弓箭射死了小知更鳥。」

  §第二章 射箭場

  四月二日星期六中午十二時三十分

  馬卡姆的眼睛緩緩地移到班斯身上。

  「真是瘋了。」他以一種絕望了似的,充滿恐懼的神情自言自語著。

  「不、不!」班斯很快地揮動著手說。「這簡直是抄襲。一開始我就看出來了。」(他裝做很輕鬆的樣子,努力地壓抑著自己紊亂的情緒。)「因此,必定有一個人會哀悼羅賓的死亡,你應該還記得這首歌的另一節詞吧?」

  ——喪家是誰呢?

  「是我,」鴿子說道。

  「我悲歎逝去的戀情,

  因此,我成了喪家。」

  馬卡姆的表情痙攣了一下,手指神經質地在桌上輕敲著。

  「那是靶心,班斯。這個案子中一定有個女人了,也許潛藏著爭風吃醋的問題。」

  「愈來愈有趣了。這整個事件活像一出由大人扮演的幼兒園話劇,我們的工作可能會充滿樂趣了。我們現在必須要做的工作是去找那只蒼蠅。」

  「蒼蠅?」

  「你忘了嗎?那首兒歌的下一句是:

  ——是誰看到了它的死亡?

  「是我,」蒼蠅回答道。

  「我細小的眼睛,

  看到了它的死亡。」

  「我希望我們踏實一點,」馬卡姆姆厭煩地說。「這不是小孩子在玩遊戲,認真一些!」

  班斯心不在焉地點點頭。

  「孩子的遊戲有時候可視為人生中的一個重要的工作。」

  班斯的話帶著奇妙的口氣。「我喜歡這個案子——非常喜歡,充滿了孩童般的幻想——一個天生就上了年紀、患有精神病的孩子,這是精神錯亂的病狀。」班斯深深地抽了一口煙,無意間流露了他的嫌惡。「你告訴我詳細情形吧!在這樣一個支離破碎、渾沌不明的世界中,我怎樣搞得出真相呢?」

  馬卡姆再次落了座。

  「其實我也不太清楚狀況。我所知道的,都已在電話中告訴你了。就在我打電話給你之前,迪拉特教授把我叫過去——」

  「你說迪拉特?是不是就是那位巴托藍特·迪拉特教授?」

  「是的。慘劇就是發生在教授的家裡——你認識那個人嗎?」

  「我私底下並不認識他,只知道他是科學界中的一位教授——也是目前最有名的數理物理學者之一。他的書我大部份都有——教授為什麼叫你過去呢?」

  「我和教授認識將近二十年了。教授曾在哥倫比亞念數學,之後,為了成為教授,又從事了幾個與法律有關的工作。他一發現羅賓的屍體就馬上打電話給我——十一點半左右。我把這個案子委交給謀殺案課的西斯組長——然後,我就出門了。接著就打電話給你。組長和部屬們現在應該在迪拉特家等我了。」

  「那個家庭的情形大致如何?」

  「你大概都知道了吧,教授在十年前左右就退休不教書了。然後就住在靠近河岸大道的西七十五號街。領養了哥哥的孩子——當時年僅十五歲的女兒——一起住在那兒。這個女孩子現在已經二十五歲了。我大學同學席加特·亞乃遜是他的愛徒,在他大學三年級的時候就被教授收為養子了。亞乃遜現在大概四十歲了吧,是哥倫比亞大學的數學老師。亞乃遜曾三次自挪威來到這裡,五年前他的父母去世,教授看他頗具數學方面的天份,視他為將來的大物理學者,因此才收他當養子的。」

  「我曾聽過亞乃遜的事。」班斯點點頭。「他最近發表了一篇修正有關動體電氣力學理論的論文——這麼說來,他們三個人——迪拉特、亞乃遜和那個女孩子是住在一起的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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