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推理 >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 上頁 下頁
一八


  看到約瑟慘死,我內心波動不已。一位重度殘障,與世無爭的人,在不明不白的情況下走完了短暫的人生。為什麼有些人不能容納這些無助無辜的人?怎麼會有人如此野蠻?如此殘酷無情?為什麼人類社會越繁榮,犯罪活動就越猖狂?歸根結底,就是缺乏道德教育。社會,家庭和倫理道德教育太重要了,如果不注重教育,人類社會與禽獸世界有什麼分別?

  在馬桶後浴室牆上有一個血手印,長約八寸半,但沒有明顯的紋路可以進行比對。剛開始刑警都沒有注意到這個手印。但是這個血手印的形狀非常大,十分不尋常;同時,我們知道這不可能是老太太的手,也不可能是約瑟的手,更不可能是小寧娜的手;經比對證實也不是凱洛或她先生的手;所以,這個血手印很可能是凶嫌留下的,其特徵將提供進一步的線索,因此,這可能是本案的重要物證。

  第五區 起居室

  從浴室出來沿著走廊往裡走,右邊就是起居室,電視仍開著,牆上掛著瑪麗一家人的照片,看到一個如此美好的家庭突然間慘遭滅門,我心裡十分難過。

  從廚房在爆玉米花,電視和電燈仍然開著等情況性跡證,我判斷案發時間在晚上:瑪麗一家人正在看電視,約瑟正準備洗澡,外婆在為外孫女準備玉米花。二樓的主臥室十分零亂,有翻箱倒櫃的跡象,老太太的幾個皮包被打開來,丟在地上。

  第六區 臥房

  小女孩的屍體躺在一樓走廊快到盡頭處,左邊臥房的走道上。自來水從廚房和洗手間流出,流經走廊,有一部份流進了臥房,浸濕臥房的地毯。小女孩上半身躺在濕漉漉的地毯上,下半身躺在一塊床罩上,旁邊有一個枕頭。床罩上的血跡是幹的,形狀十分奇怪。一般來說幹掉的血漬並不會留下類似水漬的灘印,我站在床邊,盯著這些奇怪的血跡,腦子不停地想著,怎麼會有這樣奇怪的痕跡。想了十幾分鐘後,我突然想起來,這床罩是電毯,通電使用時,上面的血跡就會被烤幹成為一灘印痕。在遠離門的床頭一旁,我們發現噴濺型的血跡,表示小女孩很有可能是在床上遇害的。

  小女孩身上共發現十四處傷口,大部份都集中在她的脖子上,腳踝上有一個模糊的血手印,可能是凶嫌在殺害寧娜後用沾有血跡的手拉住她的小腳,將她從床上拖下來。

  但是從床上拖到地毯上所留下的血跡並不是濕的,也就是說,小女孩被割喉後躺在床上一段時間,過了許久凶嫌才將她拖下床的。

  拖動小女孩的時候,凶嫌一定要站在床邊,所以床邊的地毯是十分重要的物證來源,因為凶嫌將整個現場用水洗過,床邊是唯一可能留下腳印的地方。我們用化學藥劑在地毯上化驗,現場二十多個警員都不相信地毯上能顯示腳印來,當我將藥劑噴灑在地毯上,馬上就顯示出半個鞋印,好像魔術師在表演魔術一樣,大家都「嘩」的一聲驚奇地叫起來。

  鞋印並不清楚,不過可以看出是一隻十號半的球鞋。再經過電腦影像處理,使印紋變得更清晰,花了一個多月的時間,終於發現是Reebok(銳跑)的球鞋。

  我們在小女孩的睡衣上發現了尿液痕跡,以及大片的血跡,經過化驗,尿液和血液都是寧娜的,棉被上也有大量血跡,枕頭朝地的一面也是如此。我研判小女孩被割喉後仍未斷氣,凶嫌用枕頭壓住她,直至斷氣不再動彈為止;後來,法醫的解剖報告果然證實小女孩是窒息而死的。

  如果凶嫌是用枕頭悶死小女孩的,枕頭朝上的一面可能會留下手紋。我們馬上在現場進行化驗,枕頭上果然發現一個手印,這個手印很不清楚,後來我們拿回化驗室用雷射偵測,發現一個更清晰的手印。這個手印只有六寸長,與浴室牆上的血手印相差很多,從此,我們推斷可能有兩個凶嫌,一個手型很大,另一個手型細長而嬌小,很可能是一位女性。

  在分析這些現場證據與現場重建時,我們認為小女孩可能聽到祖母慘叫躲到臥室,被凶嫌發現後在床上慘遭割喉;後來凶嫌在屋內毀滅證據,搜索貴重物品,要離開時發現她尚未斷氣,便將她從床上上拖下來,再用枕頭將她悶死。

  我們花了一天半的時間,終於將屋內的證據收集完畢。下一步就是回到化驗室進一步的分析物證,同時,還要利用這些證據來尋找其它相關的線索。

  戶外搜查

  兇器是兇殺案件的重要證據。從傷口的形狀,我們可以判斷出兇器的屬性。舉例而言,如果是被鈍器打傷時,從傷勢中我們可以推斷兇器是榔頭,斧頭,棍棒,或是石頭。

  如果是刀,我們可以推斷出單刃或是雙刃,刀長和刀緣形狀等。但是由於人體的肌肉紋路不一,如果是順著肌理割傷,傷口會顯得長一些,而且比實際的刀身長;如果是橫向肌理割傷,傷口看起來會比兇器小,美國有許多刑事解剖學家專門研究種種傷口及死因。

  從刀傷的方向,我們還可以凶嫌行兇時的相對位置及其力道。刀傷的部位也可以作為剖繪凶嫌的根據。如果傷口分散在不同的部位,很可能被害者曾與兇手打鬥過;如果傷口的方向轉移,很可能是死者曾經企圖躲避或抵抗凶嫌的攻擊;如果傷口都是順著同一方向,則有可能兇手出手密集,刀刀間血。

  本案中,經過對比三位死者的傷口,我們認為他們都是被同一把刀刺死的。兇器大概是八寸長的單刃長刀。但是,我們在屋內現場及附近多次搜尋,都找不到這把刀。追尋凶刀時,我們都會先從廚房開始,因為凶嫌往往順手拿廚房的菜刀行兇。而美國的家庭在購買刀具時往往購買一套,如果發現一套刀具中其中的一把不見了,即可推定失蹤的這把刀與案件有關;偵查人員就可以與刀商聯絡,確定這把刀的具體規格。

  我們在瑪麗家的廚房清點刀具時,果然發現其中有一把較大的刀不見了。在房屋內外現場都沒有找到任何刀具證據。我們推測凶嫌可能在離開瑪麗家後將凶刀丟在附近的路上,便決定展開大規模的戶外搜索。

  戶外搜索有許多方法。有雙格法,列隊法,雙重列隊法,格狀法,區域法等等,通常要視現場大小而定。

  我們決定採用列隊法搜索,將搜索人員排成一條長隊,幾十位警員一起朝著同一個方向搜查,除了警犬外,搜索隊伍還用金屬探測器與搜索棍來探路尋找。搜索了好幾天,都沒有找到八寸長的刀,倒是找到幾百個啤酒罐,一百多個保險套,還有幾把與案情無關的短刀。

  美國東北部有許多毒藤,生命力強,生長迅速,如果不小心接觸到這些毒藤,皮膚會十分癢痛,而且要腫上好幾個星期。我剛開始查案時,毫不知情,結果碰上了幾次,三、四年後我變成毒藤的專家,一看就能辨別出是哪一種毒藤。搜索時,有些新人求功心,切不顧一切就往樹叢裡沖;吃過幾次苦頭後,他們學乖了,遇到樹叢就差遣資歷更淺的新菜鳥或在校的實習警員打前鋒。後來大家都學乖了,要進行戶外搜索時都穿帶上厚手套和長靴。

  第4節 從熱案到冷案

  經過屋內和屋外的搜索,我們都沒有找到其他直接的線索。通常來說,案發的頭三天,案件是一總「熱案」,也是最容易破案的階段;三天后就變成為「溫案」;若一個月仍未破案,這宗案件就會變成「冷案」,所以在處理兇殺案時,頭三天要全力以赴,盡可能投入最多的人力和資源。但是三天后若有其他新案件,再加上未破舊案,都會分散人力和資源;因此在案件「降溫」時,就必須調派人力和資源去處理其他案件,辦案人員就會減少,破案壓力卻越來越大。過了一個月後,案件轉為「冷案」,負責人員將會更少,屆時主管就必須重新評估破案的幾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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