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推理 >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 上頁 下頁
一六


  案發當周星期五下午,甯娜的母親凱洛偕同先生參加朋友的婚禮,便將寧娜帶到外婆家請瑪麗幫忙照顧。據他們夫婦說,由於婚禮過後還有其他活動,他們在星期六打電話給瑪麗,想告訴她星期日才能過去接寧娜,但是電話沒有人接,他們猜想應該是瑪麗帶著寧娜和約瑟外出購物,就沒有放在心上。星期天他們很晚才起床,下午兩三點去接甯娜時,發現瑪麗家無人應門,後來從窗戶爬進去,才發現瑪麗倒斃在走廊上,約瑟橫臥在浴室裡,而寧娜死在臥室外的走道上。

  警方懷疑的對象首先鎖定發現屍體的凱洛。她並非瑪麗的親生女,直到最近凱洛才發現自己是收養的,因為瑪麗一直不願意透露實情,所以她在得知真相後和瑪麗吵得很厲害。

  此外,經過調查,瑪麗人壽保險受益人是約瑟和凱洛兩人,如果約瑟死亡的話,凱洛就是唯一的受益人。此外,約瑟如果不在了,凱洛將成為瑪麗唯一存活的親人,就可以繼承瑪麗所有的財產。所以,刑警推斷凱洛有殺害瑪麗和約瑟的動機,但是,令他們不解的是,為什麼不放過八歲的女兒甯娜,難道因為寧娜是凱洛與前夫所生的拖油瓶嗎?

  在我們進入現場前,刑警就向我簡報了預定的偵查方向。不過,我跟他們說,現在就確定偵查方向仍嫌太早,要先處理現場,用物證來引導偵查方向才對。

  按正確的犯罪現場處理及收集物證方法,應該先全盤觀察現場,而非僅僅採集某些具體的物證如指紋、血跡而已。

  我首先巡查整個現場。這棟房屋是兩層樓的栗色住宅,一樓後的陽臺可以直通到廚房。

  從前門穿過客廳以後是一條長走廊,廚房隔著走廊與客廳相對,裡面十分零亂。走廊的牆壁上有許多血跡,瑪麗的屍體就躺在走廊上,面朝上,眼睛仍然睜開著,腳朝著廚房,頭朝著客廳,廚房水槽的水龍頭仍開著,水從廚房流出流過瑪麗的屍體下方,再沿著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左邊的第一間是客廳,第二間是臥房,臥房靠門的走道上躺著寧娜的屍體。走廊右邊是浴室,約瑟的屍體躺在浴缸內,洗臉盆和浴缸的水龍頭仍然開著,水從浴室流出,經走廊流向地下室。

  走廊最末端是往地下室的樓梯,兩百多平方尺的地下室都浸在水裡,這些水都是從廚房和浴室的水龍頭流出,夾帶著微微的血色。

  二樓有兩間寢室,大部份東西都沒有被搬動過的跡象,但是衣櫃被翻過,一些貴重的首飾和瑪麗的皮包都不見了。

  第一區 廚房

  對現場有了整體的瞭解後,我們就展開地毯式的物證搜查行動。

  首先我們要找出作案者入屋的途徑,大門上並沒有任何強力如屋的毀損痕跡,這表示犯案者可能在敲門後,由受害者主動讓嫌犯進屋,或者嫌犯經由窗戶或其他途徑進入。

  我們發現後陽臺上有五扇窗戶。在確定作案者是否由窗戶侵入時,首先要檢查窗戶有無被打破的痕跡,紗窗有沒有其他工具痕,蜘蛛網和塵埃上有沒有指紋和腳印,有沒有纖維毛髮,有沒有血跡等。我們排除各種可能性後,發現第三扇窗戶有被觸動過的跡象,也確定這扇窗戶可能是嫌犯入屋的途徑。再用三秒膠法顯現尋找指紋,果然窗戶上采到了一個手印。

  這個手印長六寸半經過對比,發現是警方懷疑的嫌犯凱洛的丈夫的手印。他承認星期天到瑪麗家接甯娜時,沒有人應門,他在屋後發現第三扇窗戶沒有拴上,便將窗戶推開,然後從窗戶爬入屋內。

  從這個手印所能推測的情形和他描述的一樣,因而不能判定他涉案,手印反而成為反證據,也就是說他所說可能是實話,他可能沒有涉案。

  在廚房的現場裡,我們發現牆上有很多種不同的血跡:有彈跳型,濺出型,轉移型等等。

  血跡噴濺形態是現場重建的重要部份。當血液撞擊物體表面,因物表結構和吸附性的不同而會產生不同的形態。從血跡噴濺形態可以推測犯案經過,受害者或嫌犯的相關資料等。

  例如,從血跡的形狀可以推測血液噴濺瞬間所在的位置,高度及角度。如果血跡是圓形,這表示血液自不遠處滴落(少於十二寸);如果是鋸齒狀,表示滴落的距離大於十二寸;如果是驚嘆號狀,血液是沿著驚嘆號尾端的小點位置撞擊落下。

  從血跡的形態和血滴大小,還可以區別血液噴濺的速度和力量。如果血液以低速射出移行,其力量很小,這種常見的血跡如受傷後血液滴落地面而造成;如果是中速,這表示力量中等,血滴邊緣呈不整齊狀,除主要的血滴外還會有一些散落的微小血點,一般來說,這種血跡是來自打擊,刀傷棍棒榔頭等;如果是高速飛濺的血滴,表示撞擊力量很大,血滴廣泛散佈,衝擊區域的中央和四周都會散有噴霧狀極小的血點,這類血跡常見於槍擊爆炸案件。

  刀傷的血跡除了要看形態,速度和力量外,還要看傷口的位置,如果砍在肌肉,血液不會太多,但是如果砍到靜脈,血就會湧出來,如果砍到動脈,血液就會更快地噴濺出來。

  此外,從血跡的形態還可以判斷作案的手法。例如,被害人遭毆打時血跡會呈現放射狀分佈形態,揮舞兇器時會留下弧形的軌跡等。

  有經驗的鑒識人員在現場採集血跡證據時,除了要查看四面牆壁的血跡外,也不能放過天花板和地板。

  廚房的煤氣爐上有一個平底鍋,鍋內的玉米花已爆開,散在火爐上面。廚房有兩個水槽,其中一個水槽的水仍在流動,自來水外溢到廚房地面上。

  廚房的餐桌和餐椅都有被破壞及移動過,椅子上有血跡,這些血跡是低速滴血。餐桌上的桌布也有血印,但是是轉移型的擦抹式血印。牆上的鐘和電話機都有血跡,血跡形狀是中速的揮舞形血跡,很可能是被害者抵抗打鬥時留下的血跡。

  我們在餐桌底下發現一隻手錶,在處理手錶物證時要十分小心。首先,手錶會在落地時受到撞擊而停止擺動,停擺手錶上的時間往往就是案發的時間。如果不小心觸動手錶,停擺的手錶可能會恢復走動,從而毀壞重要的物證。這只餐桌下的手錶已經停擺,表面上的時間是十時十四分,我們馬上將手錶上的時間拍照存證。

  接著我們要檢查手錶的款式,是男表抑或女表,以及是誰的表。仔細檢查後我們發現這只手錶是男用的天美時(Timex)表,因而排除了這表是瑪麗所有的可能性。這個手錶也不可能是小寧娜的。會不會是約瑟的手錶呢?但是從掌握的資料來看也不可能,因為約瑟失明,他不可能帶手錶的。所以,這只手錶的主人很可能就是本案的關鍵人物。

  經過化驗,廚房四周的血跡是瑪麗的血。所以我們知道她最先在廚房遇到兇手,接著在廚房與兇手打鬥。廚房的家俱十分零亂,我們比較家俱倒下的方向與原來的位置,組合血跡遺留的路線及方向,重建當時在廚房發生的情形:案發最初在廚房進門的地方,瑪麗正在爆玉米花,她突然遭到襲擊,然後她奮力反擊,空手與兇手搏鬥,但是嫌犯手持鋒利的刀刃,不斷地襲擊她,她不斷抵抗,並用力撕扯,將作案者的手錶扯下,最後她受傷過重而逃離廚房,在走廊上不支倒下……

  第二區 客廳

  客廳與廚房形成鮮明的對比。廚房零亂不堪,有打鬥的跡象,客廳卻十分整齊。從刑事科學的角度來分析,廚房是一個零亂的動態現場,客廳則屬￿整齊的靜態現場。

  客廳的燈仍亮著,一切看起來都很安靜,沒有任何打鬥過的跡象,沙發前面的地毯上有一份報紙,咖啡桌上子則放著一本雜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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