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偵探推理 > 神探李昌鈺破案實錄 | 上頁 下頁 | |
一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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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兩個專門搶劫日常生活用品零售店的慣犯,由於他們經常作案,所以知道不能留下任何證據,每次都只搶走商家的現金就馬上逃跑。有一次,這兩個搶劫犯行搶一家服裝店,抓了現金正準備逃走時,其中一個覺得自己身上穿的西裝外套太破舊,便問同夥可不可以拿一件新的來穿。另外一個比較精明的搶匪覺得到手的現金不多,而店內的西裝都是昂貴的名牌貨,既然都冒險來搶劫了,再多拿一件也沒有大礙,便故作大方地表示:「隨便拿吧,挑一件最好的,就算大哥我送給你的禮物吧。」 於是,這個搶匪就挑了一件質地最好的外套,脫下舊的外套丟在地上,穿上新的就匆匆離去。警察趕到後,將搶犯的外套收集起來,摸一摸外套的口袋,沒有發現任何東西,就放入證物袋內作為物證,送到化驗室來。 這類小案件的物證在化驗室都是由剛入門的新手來化驗。一位名叫珍妮佛的女化驗員剛進入化驗室工作不久,便被派來化驗本案的物證。我雖是主任,除參與重大案件的物證檢驗外,每天都會到化驗室巡查一下各小組的工作。那天我剛好遇到珍妮佛拿著一件西裝外套來化驗,便關心地查問了一下這是哪一個案件的物證,她說:「這是一個搶劫案,外套是嫌犯留下來的,我已經在衣服上找到幾根毛發,還有一些唾液。」 我便問道:「你有沒有在口袋裡找過?」 她回答說:「找過,但是什麼東西也沒有。」 我順手將外套拿起來,發覺這件外套有點沉甸甸的,比一般西裝外套要重些,我伸手往外套口袋裡摸一摸,結果發現裡頭有個破洞,手再往洞裡探去,抓出一個小皮夾子。 皮夾子裡有汽車駕照,社會安全卡以及一些保險和其他個人資料,其中除了有嫌犯的姓名,地址外,還有他的照片。 我便打電話給負責這個案件的刑警,告訴他嫌犯的姓名,地址,叫他循線逮捕嫌犯。 這位刑警半信半疑地回答說:「李博士,我們知道您很厲害,但是根本沒有想到你這樣神通廣大,能將嫌犯的姓名地址都化驗出來!」 第2節 桌腳破案論 我經常受邀培訓聯邦調查局,美國各地警察局以及各國的執法人員,我經常告訴他們,偵查刑事案件就如建造一張桌子一樣,四個桌腳都非常重要,不管桌面怎麼漂亮,如果桌腳不穩,再好的材料也無法造就一張好的桌子。 在刑事偵查上來說,這四根支柱是現場,物證,人證,還有運氣。沒有這四根支柱,案件就很難偵破。 現場步驟要絕對正確,現場判斷要十分準確,現場重建一定要合乎邏輯。現場一定要完善保護,在收集物證程序仍未結束,前非辦案人員絕對禁止進入現場,其中包括非本案警員,長官及記者等。所有進入現場的人員都必須提出申請,並說明理由。物證是破案的關鍵。偵查首先要收集有效的物證,物證是否有法律及科學價值與效用,在於是否能與案件相關或連接線索。近年來警政界越來越重視物證,從而產生一種反常現象,一些警員覺得要破案就要靠物證,遂將現場大小物件都帶走,警察局反而變成搬家公司,任何案件都收集了四、五百件物件,從天花板到地板都搬進化驗室,讓化驗人員判斷。但是,如果化驗人員沒有親自到現場的話,他們也無法確定哪些是有用的物證。有時九九%的都沒有用,真正有效的物證反而埋沒在這些沒有用的東西裡面。 所以,培訓警務人員辯識物證價值是非常重要的。 另一方面,也應提升鑒識人員的水準,增添儀器,增加經費,才能讓化驗室真正發揮作用。 偵查刑事案件的第三根支柱是人證,意即從各種消息面獲取證據與線索,以尋找案件的證人。以往的警察是以屈打成供的方式來偵訊,但是隨著社會變遷,警察不能再將所有的嫌犯都帶回警察局偵訊因此,警方必須學會如何和社會各界合作,從受害者家屬,嫌犯,線民,臥底警員以及媒體等不同來源得到線索。得到線索後還要判斷其真偽,再順藤摸瓜找到人證,獲取有效的證詞。 第四根支柱就是要有運氣,任何從事刑事偵查的人都知道,運氣很重要。運氣並不會憑空而來,偵查人員要抓住機會,要有能力辨別這些隱含著運氣的機會,而這種能力要從辦案的經驗中逐漸累積而成。例如,現場剛好遺留一隻腳印,如果沒有當場發現其重要性並及時保留,很可能就會被毀滅而永遠消失。如果我們能夠找出並加以顯示,很多人會說這是運氣,但是你必須仔細搜尋,才能掌握這樣的運氣。 有時,外勤的偵查員很賣力,內勤的化驗員也很稱職,現場處理得很好,也收集到幾千條線索,但是如果沒有運氣,無法組合這些有利條件的話,就象在玩拼圖一樣,會因為缺少一些關鍵的圖片,而無法完成整個圖案。 處理現場的經驗是無法從書本上學到的,必須要從偵查過程中不斷地吸收積累而成的。 臺灣自從「華南銀行大搶案」發生後,也體認到刑事鑒識科學的重要,而決定奮起直追。從七O、八O年代起,當時臺北警察局長顏世錫,刑事局局長盧毓鈞及國安會副秘書長吳東明等主管非常重視臺灣刑事鑒識人才的培養,不斷地派遣精英赴美學習。現在臺灣警察大學刑事研究所所長林茂雄,鑒識專家翁景惠,指紋鑒識權威程曉桂,鑒識專家謝松善都曾先後到我的化驗室來進修。他們在美培訓的日子非常艱苦,除了要花許多在化驗室外,還經常隨我到現場學習偵查與現場重建等。一九八九年八月間,程曉桂在我的化驗室培訓時,剛好遇上康州一個叫德比(Derby)的小城發生一宗重大的三代滅門血案,我趁機帶著這幾位臺灣來的學生參與調查,並介紹美國刑事鑒識人員和刑警聯合查案的作業方式。 第3節 三代滅門血案 德比是康州的一個小城,位在一個寧靜的山谷裡,風景優美,人口有三萬多,居民大部份是白人,大多是中等收入的家庭:除了是美國第一個生產腳踏車外,著名的聯合汽車輪胎公司也在當地設廠。德比市治安良好,犯罪活動很罕見,過去幾十年來從來沒有發生過兇殺案。 一九八九年八月十三日,七十二歲的瑪麗老太太,連同四十六歲的弱智兒子,和八歲的外孫女在家中遭到殺害。當地的警察局入手有限,也沒有處理這類案件的經驗,便請求州警政廳支援。 被害的老太太瑪麗很久以前便守寡,和兒子約瑟相依為命。約瑟雖然年紀四十多歲,但是智商只有七、八歲小孩的程度,雙目失明,兩耳失聰,但是歌聲優美,很會表演,在德比市略有名氣,每逢總統,州長等重要人物光臨時,德比當局都會邀請約瑟獻唱。 母子在小城裡過著安靜的生活,與世無爭,人緣很好,不可能會有任何仇家。甯娜是瑪麗的外孫女,天真可愛非常討人喜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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