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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位聰明的律師,首先讓安得魯·侃博先生肯定地說,他的確認不出穿粗呢西裝的男人就是被告,然後在二十分鐘反覆詢問之後,證券交易商終於承認,他很可能連自己公司小弟都認不出來,原先的沉著自若已被徹底擊潰。」

  「不過,即使侃博先生狼狽不堪又生氣得很,他對一件事還是很確定,那就是直到穿粗呢西裝的男人跟那位女士握過手,用愉快的聲音說:『再會,今晚別遲到了!』之前,她還是活生生的,而且和那男人談得很愉快。他沒聽到任何尖叫或掙扎,所以他判斷,如果穿粗呢西裝的男人真的替那女人打了一針,她一定知道而且是自願的,可是火車上那女人的模樣或說話的神情,怎麼看都不像準備好要慘然而死。」

  「詹姆斯·維拿先生,就這件事情同樣信誓旦旦地說,從侃博先生下車那一刻到他上車的那段時間裡,他就站在那兒,看得到整個車廂,而且費靈東街和愛得格兩站之間,沒有任何人上車,至於那位女士,他深信她在整個旅途當中都沒有動。」

  「幸虧有他的律師,聰明的亞瑟·英格伍爵士——」

  角落裡的老人帶著他的招牌冷笑又說:「沒有,法蘭克·艾林頓先生沒有以死罪接受審判。他完全否認是穿粗呢西裝的人,而且發誓從命案那天早上十一點以後,他就沒再見過賀索定太太了。事實上即使他見過,也無法證明。更何況,根據侃博先生的證詞,那穿粗呢西裝的人很可能不是兇手。常識告訴我們,一個女人不可能被兇手打了一劑致命的針而不自覺,還一面和他愉快地談天。」

  「艾林頓先生現在住在國外,快要結婚了。我想真正是他朋友的,沒有一位相信他會犯下這起卑鄙的罪案。警方卻認為他們知道得更清楚。他們的確清楚地知道,這不可能是自殺案件,也知道命案那天下午和賀索定太太一起坐火車的人,如果心裡沒有鬼,早就會挺身而出,盡他所能對命案提出線索。」

  「至於那人是誰,警方卻茫然毫無頭緒。在深信艾林頓有罪的情況下,他們不眠不休,把前幾個月的時間都花在尋找更多、更有力的證據來證明他有罪。可是他們不可能找得到,因為根本就沒有。而對真正的兇手也沒有確切的證據可以將他繩之以法,因為他是一個聰明絕頂的下流胚子。他思慮周密,事前看到所有可能性,深艾諳人性,而且可以預知什麼證據會對他不利,他可以好整以暇地加以反擊。」

  「這個下流胚子打一開始就把法蘭克·艾林頓的身材、個性放在心裡,好量身製造。法蘭克·艾林頓是這惡棍撒向警方眼裡的沙子,你也看得出來,他想使警方盲目的計謀成功了,讓他們甚至盲目到完全忽略了簡單的一小句話,那句話是侃博先生無意中聽到,而且當然是整個案件的關鍵,也是那老奸巨猾的混球惟一的失誤——『再會,今晚別遲到了!』——賀太太那天晚上本來打算和她丈夫去看戲……」

  「你很驚訝嗎?」他聳聳肩又說:「你還沒看到真正的悲劇呢,不像我,早就看到它在我面前演出。那位輕浮的妻子,和朋友打情罵俏?都是眼障,都是托詞。我花了警方即刻就該花的功夫,去找出賀家財務的情形。十之八九的罪案裡,錢都是主因。」

  「我發現瑪麗·碧翠絲·賀索定的遺囑是她丈夫查驗過的,他是惟一能使遺囑生效的人,這筆財產有一萬五千英鎊。我還發現愛德華·蕭倫·賀索定在和這位肯辛頓有錢建築商的千金結婚時,只是個航運代理公司裡的窮職員。我還記下來,自從他太太死後,這個悲傷的丈夫開始留鬍子。毫無疑問,他是個聰明的大壞蛋。」

  那古怪的老人又說,身子激動地傾靠著桌子,盯著寶莉的臉看:「你知道那致命的毒藥是怎麼跑進那可憐女人身體裡去的嗎?用最簡單的方法,這方法每一個南歐的無賴都知道。戒指!對啦,用戒指!那裡面有個小針孔,可以裝進足足可殺死兩個人的氫氰酸的量——不只是一個人。穿粗呢西裝的男人曾和他漂亮的女伴握手,而她也許幾乎沒感覺到被紮了一下,無論如何沒有痛到讓她尖叫的程度。還有,請注意,憑那混球和艾林頓的交情,他要拿到需要的毒藥非常方便,更不要說他朋友的名片了。我們無法知道到底幾個月以前他就開始用心模仿法蘭克·艾林頓的穿著、胡髭修剪的式樣和一般外貌,他的改變可能非常緩慢,慢到連他自己的僕人都沒注意到。他挑了一個身高體格跟他一樣,頭髮顏色也相同的人作為模仿的對象。」

  「可是他也冒了很大的風險,因為他可能被搭乘同一班地鐵的其他旅客認出來。」

  寶莉提出意見。

  「沒錯,的確有這樣的風險。可是他選擇了冒險,真是聰明。他想過,那個人,一個全神貫注在報紙上的生意人,要是真的再見到他,無論如何也是命案好幾天以後的事了。犯罪成功的最大秘訣,就是熟讀人性。」角落裡的老人又說,一邊開始找他的帽子和外套。「愛德華·賀索定非常清楚。」

  「可是那個戒指呢?」

  「他可能度蜜月的時候就買了,」他以一陣可厭的咯咯笑聲提示她:「這悲劇不是一個星期就計劃出來的,可能花了好幾年等時機成熟才動手。不過你得承認,這個可怕的壞蛋一直逍遙法外,我留給你的相片裡,有他一年前照的,也有現在照的。你看得出來,他又把鬍子剃掉了,髭也是。我可以想像得到,他現在是安得魯·侃博先生的朋友了。』」

  留下滿腹懷疑的寶莉·波頓,不知道該相信什麼。

  這也就是為什麼那天下午,她與《倫敦郵報》記者李察佛畢學先生相約去看莫德·愛倫的舞蹈,後來卻失約的原因。

  § 利物浦謎案

  1.賽米歐尼茲親王

  「頭銜,我的意思是外國頭銜,用在欺詐行騙上,永遠是非常有用的。」

  有一天,角落裡的老人又在向寶莉發表高論。

  「堪稱近代最狡檜的盜案最近發生在維也納,犯案的是一個自封為希摩爵士的人;在我們這兒,同一級的騙徒也稱自己是某某伯爵,名字最後一個字總是『歐』,要不就是哪一國的親王,名字也是什麼『歐夫』之類的。」

  「還好我們這裡的大飯店老闆和旅館管理員,」她回答道,「對外國騙子的作案方式愈來愈敏感。他們把每一個英文說得不好的仕紳貴族都看作可能是騙子或是竊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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