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赤川次郎 > 陽光下的陰影 | 上頁 下頁


  算了,這些事說起來沒個完。在你滿兩周歲時,我的一個表妹來家幫著照看你。達樣,我白天、晚上都可以出去工作了。

  晚上出去工作,請你不要誤會,那不過是清掃樓房之類。

  一天晚上九點左右,媽媽正忙著住家走,到了一個冷清得嚇人的公園門口,差點和一個突然從公園裡沖出來的男子碰個滿懷。當時夜色正暗,但那男人的臉,刹那間正沖著街燈,給我看到了。

  那男人也看到了我,好象嚇了一大跳,慌忙溜走了。媽媽正納悶,一抬頭,看見公園裡,一個年輕女子倒在地上,脖子上纏著二條細帶子。她已經死了。

  我立即向警察局報案。當然,少不了羅哩囉嗦的一大套繁瑣盤問,我把能記住的兇手的特徵統統向警察說了。以為這一下就沒我的事了。

  後來在報上看到,被害者是這一帶有名的美人。

  犯人在殺害她之前,還姦污了她。作為也有女兒的母親,真覺得就是把犯人殺了,也難以解恨。

  大約過了三個星期,警察給我的工作的地方掛電話,告訴我已抓住一個嫌疑犯,讓我去確認一下。當然,我答應了。

  不過,當時的工作是付計時工資。中途外出直接影響到收入,所以,我決定下班以後再去。我給表妹打了電話,托她去保育院接你。

  快到下班時,我接到——個電話,一個陌生男子的聲音。

  「你女兒在我這。你現在去警察局說,他們抓住的人就是兇手。要不,你女兒別想活著回去。」說完,就把電話掛了。

  緊接著,表妹來電話說,不知什麼人把你帶走了。媽媽頓時明白,那男人說的話,絕不會僅僅是威脅。

  我只好先安慰表妹說,也許是哪個好心的熟人把你領走了。不要恃別擔心。然後,媽媽去了警察局。

  被捕的是一個二十五、六的男子,聽說他以前曾經糾纏過被害的女子,看起來人不大正經。但媽媽一眼就看出兇手不是這個人。

  雖然他的外麥、臉形確實有些象文字上描述的,但是他肯定是毫無干係的局外人。不過,我加果照這樣說的話,你就會被殺死。對媽媽來說,你比什麼都重要。

  為了救你,就是讓我親手殺死眼前這個男人,我也會照辦的。於是,媽媽說:「就是他。」

  那個青年叫倉田。我至今仍然清楚地記得,那時,他恨恨地盯著媽媽的眼光是多麼可怕。

  不過,媽媽撒謊,是因為當時考慮,只要把你領回來,證詞以後還可以取消,無論如何,你能平安回來是最重要的。我想這一點警察也能理解。

  回到公寓一看,表妹一臉鐵青,正等著我,媽媽說,去找你回來,便出去了。雖然無法估計對方什麼時候放你回來,但當著表妹的面,我只得那樣做。

  不知道該到哪兒去找你,沒辦法,我只好跑到常帶你去玩的公園,在一處沙坑旁邊的椅子上坐下,忽然,我發現你就站在我面前。

  我緊緊地抱住你。半天才平靜下來,仔細看看你,發現你上衣口袋裡揣著一封信:

  「因為照我說的辦了,所以把孩子還你。但是,你如果改變證言,我還會誘拐你孩子的,那時候還你一個冰涼涼的屍體。你就是求警察,警察也不能保你一輩子,誘拐的機會多的是,你記著!」

  媽媽打了個冷顫。什麼也不知道的你,懷抱著一個洋娃娃,大概是犯人給你的,正嘻嘻地笑呢——後來,媽媽要把那個洋娃娃扔掉,可你抱得緊緊地,哭著不讓扔。最後,媽媽也死心了。奇怪的是,你格外喜歡那個洋娃娃,每天都不離身。每當看到洋娃娃,媽媽就覺得,犯人通過洋娃娃,還把你當作人質呢。

  就是倉田他得以無罪釋放,可真正的犯人不是馬上被抓住的話,不知什麼時候犯人還會來誘拐你。媽媽每天要上班,無法二十四小時都守在你身邊。而且從犯人的信中可以看出,這人是個偏執狂。也許過了你年後,等我們感到安全時,他還會來報復的。警察方面,近期內可能保護我們,但我們並不是什麼要人,長期靠警察是不可能的——這樣一想,只有照犯人所說的去作了。

  但還有一線希望,就是即使有我的證詞,但這小夥子可能有當時不在現場的證明,如果認真調查各種證據,我的證詞肯定會出現矛盾。

  對——這樣就可能證據不足而無罪釋放。媽媽這樣安慰著自己。可是,結果完全不是媽媽預想的那樣,全部證據都對倉田不利。最後,他被起訴了。在法院作證的那天,那是我終生難忘的。

  「你看到的是這個人嗎?』檢察官問。

  「是。』我明確地回答。

  那小夥子,第一次見面時,他那兇狠的目光,這時不知道跑到哪裡去了。完全是一種無可奈何、任人宰割的窩囊樣。這比起他那仇恨的目光更刺痛媽媽的心。

  但是,事情已是騎虎難下了。

  律師的提問也結束了。媽媽憂心忡忡回到座位。

  於是法院宣佈休庭,並告訴我可以回去了。我就離開了座席。

  這時,只見那小夥子猛地推開守衛,還沒等大家反應過來,他已經跑出法庭,企圖擺脫追趕他的人逃走。不過逃跑是不可能的。眼看他要被守衛追上了,小夥子突然撞破窗子,飛身跳下。

  他是從四樓跳下去、摔在混凝土的地上,當即死亡。

  媽媽眼看著倉田從樓上跳下,又眼看著他死去。

  我對自己說,是我殺的,是我殺死他的。

  從此,我和這件事的關係總算了結了。兩年後,我和北裡結婚,後來的事你也知道。

  媽媽所說的殺人,就是指這樣一回事。

  我想你可能會記起來,好長一段時間,只有那洋娃娃最中你的意。後來不知什麼時候,你喜歡上別的,把洋娃娃給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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