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赤川次郎 > 小偷必自私 | 上頁 下頁


  「嗯,想必那個館長運用了很多關係。不然會讓他顏面大失。好,就用這個當餌向那個館長勒索。」

  「少來了!我會被懷疑呢!」

  「說的也是。可是這樣子不是跟個傻瓜一樣嗎?竟然要對那些人言聽必行。」

  「有什麼辦法呢?」

  「不如洗手不幹警察,我們一起四處闖蕩江湖。」

  「不行。」

  真弓瞪著淳一,「你才是應該開一家偵探社,正正當當地工作。」

  「饒了我吧!我這個人沒有不知何時會被逮到的刺激感就活不下去了。」

  「牛脾氣!」

  「不懂事!」

  「乖僻!」

  「古怪!」

  兩人一齊大笑出聲。

  「快天亮了,睡覺吧。」

  「是啊。」

  真弓伸了個大懶腰。「好累喔。」

  真弓沖好熱水澡,裸身披上浴巾出來時,淳一色瞇瞇的笑著說:「我的維納斯上場了,剛出浴的維納斯也很不錯。」

  「什麼話!」

  「這個維納斯的優點在於……」

  淳一靠向真弓。

  「什麼?」

  「把腰巾移開一點。」

  淳一抱住真弓說。

  § 二、從名畫走出的女人

  1

  「喂,和我離婚吧。」

  淳一剛回到家就如此說著。

  坐在沙發上翻著週刊的真弓呆然若失地回道:「怎麼突然這麼說?」

  「我有女朋友了。」

  淳一撲通一聲跌進沙發裡,一邊唔地伸懶腰,一邊說著,然後就看起了手上的報紙。

  「……哦。」

  真弓停了一會,點頭道:「那個人是美女嗎?」

  「當然囉。」

  「是怎麼樣的人?」

  「系出名門的千金小姐。」

  「哦,其想見一見。」

  「見她幹嘛?」

  「用槍打死她。」

  「喂,你是警察呢!」

  「現在是個普通女人。」

  「普通女人怎麼會有槍呢?」

  「什麼方法都可以!」

  真弓尖聲道。「不能用槍的話,用切肉刀剁成塊,或是用冰鎬刺死都可以。」

  「即使你這麼做了,她也死不了。」

  「怎麼,難道她是超人的表妹還是什麼的?」

  「我的情人是這個啦。」

  淳一把手上的報紙拿給她看。標題是「發現幻夢巨匠.湯島畫伯的『某位小姐』」,將近占了版面的一半,畫作也刊登出來了。

  「你真是的!」

  真弓脹紅著臉,火冒三丈地說。

  淳一在拖鞋的猛攻之下,一邊在客廳四處逃竄,一邊說道:「喂,冷靜一下!你不懂得幽默嗎?」

  「什麼幽默!你是希望我心臟麻痹死掉吧!」

  「你的心臟會為了胡謅的話停止跳動嗎?」

  「你是什麼意思啊!你喔……」

  真弓對著淳一飛撲過去,兩人便在地毯上扭打、翻滾起來。

  「我知道了,知道了,對不起啦。」

  「你真是……」

  真弓話沒說完,就被淳一用雙唇塞住了嘴。「……哎……那樣子……」

  真弓在接吻空檔還忿忿不平地說著,但是在淳一懷裡終究是柔順了起來。

  此時行事審慎的作者只好轉過身來背對他們——這兩位誠如讀者所知,是一對夫妻。為夫者今野淳一,三十四歲,身材中等,體格健壯,是有點嚴肅的男子,以小偷為業。為妻者真弓,二十七歲。說是美女,不如說是給人可愛印象的女性,雖然有點粗心大意,卻是警視廳搜查一課的刑警。

  這對夫妻還沒有小孩子,感情仍然很融洽。從他們整年都在互相對罵著:「你給我去死!」「我要殺了你!」就可以知道。或者看到現在正從地毯起身,整理紊亂的衣服和頭髮的真弓那副愉快的表情,誰都會點頭同意才對。

  「這是誰的畫?」忘了剛才說要把人家剁成塊的事,真弓拿起報紙說道。

  「你是說作者?模特兒?還是持有人?」

  「作者我知道,就是這個湯島的白梅畫伯吧。」

  「他叫做湯島龍王。」

  「怎麼像是中國餐館的名字。」

  「你少亂攪和。」

  淳一坐上沙發,點著香煙說:「他這個天才是有名的任性,完成的作品只要稍微有點不滿意,就會把它毀掉。據說他生前大約畫了一百幅的油畫,其中有八成是他自己燒掉的。」

  「哎!好奇怪!」

  「正因為如此,剩下的二十幅畫才會價值連城。狂熱的收藏家五千萬圓都肯出呢!」

  「五千萬!折合我幾年的薪水啊?嗯,月薪實際是十五萬圓……」

  「別算了,連活下去都嫌煩了。尤其自從四、五年前湯島龍王死了以後,他的畫迷就想著也許還有沒燒掉的畫,而拚命到處搜尋。」

  「所以找到了這幅畫?」

  「對,模特兒是誰還不知道。但不管是誰,這個問題並不重要,最棒的是這幅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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