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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甲蟲(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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瞧!瞧!這傢伙在窮跳! 他給毒蜘蛛咬了。 ——《錯中錯》 多年以前,我跟一位名叫威廉·勒格朗的先生結成知己。他出身雨格諾教徒世家,原本家道富裕,不料後來連遭橫禍,只落得一貧如洗。為了免得人窮受欺,就遠離祖輩世局的新奧爾良城,在南卡羅萊納州,查爾斯頓附近,蘇裡文島上安了身。 這座島與眾不同,幾乎全由海沙堆成,長度約三英哩,寬度沒超過兩三百步。有條小得看不大清的海灣,橫貫小島和大陸之間,緩緩穿過一大片蘆葦叢生的爛泥塘,水雞就愛在那一帶做窩。不難想像,島上草木寥寥無幾,就是有,也都長得矮小。參天高樹根本就看不到。西端有座毛特烈堡,還有幾間簡陋木屋,每逢盛夏,便有人遠避查爾斯頓城裡的塵囂和炎熱,租了木屋住下。靠近兩端,倒可以看到一簇簇棕櫚,但除了這一角,和海邊一溜堅硬的雪白沙灘,全島密密麻麻的長滿芬芳的桃金娘。英國園藝家異常珍視這種灌木,在當地往往長得高達十五英呎到二十英呎,連成樹叢,密得簡直插不下腳,散發出馥鬱香味,到處彌漫。 在這片樹叢深處,靠近小島東端,比較偏僻的那一頭,勒格朗蓋了小小一間窩棚。當初我跟他萍水相逢,他就住在那裡了。這個隱士身上有不少特點引人注意,令人敬佩,所以我們不久便成了朋友。我看出他富有教養,聰明過人,就是感染了憤世嫉俗的情緒,心裡忽而熱情洋溢,忽而鬱鬱寡歡,這種怪脾氣動輒發作。他手邊書籍倒有不少,就是難得翻閱。 主要消遣只是釣魚打獵,否則便順著沙灘,穿過桃金娘叢,一路蹓躂,或者拾取貝殼,或者採集昆蟲標本——他收藏的昆蟲標本,連史磺麥台姆之流也不免眼紅。每回出去走走,總隨身帶著一個名叫邱比特的老黑人。勒格朗家道敗落前,邱比特就解放了,可他自以為理該寸步不離的侍候「威兒小爺」,任憑威脅利誘,都打發他不走。想來是勒格朗的親戚,認為這流浪漢有些精神失常,才想出辦法讓邱比特漸漸養成這種梗脾氣,好監督他,保護他。 在蘇裡文島所在的緯度上,冬天難得冷到徹骨,秋季時節根本不必生火。可話又說回來,一八××年十月中旬光景,有一日居然冷得出奇。太陽快下山,我一腳高一腳低的穿過常青灌木叢,朝我朋友那間窩棚走去。當時我住在查爾斯頓,離開蘇裡文島有九英哩路,來往交通工具又遠不如日前這麼方便,因此有好幾個星期沒去探望他了。我一到窩棚前,照例敲敲大門,竟不見有人應門,我知道鑰匙藏在哪裡,一找就找到了,打開門,直闖進去。只見壁爐裡烈火熊熊。這可稀罕,倒也正中我下懷。我脫掉大衣,在一張扶手椅上坐下,靠近嗶嗶剝剝燒著的柴火,就此耐心等待兩位主人回來。 天黑不久,他們回來了,親熱透頂的款待我。邱比特笑得嘴也合不攏,滿屋亂轉,殺水雞做晚飯。勒格朗正好犯著熱情洋溢的一種毛病——要不稱做病,那叫什麼好呢?他找到了一個不知名的新品種雙殼貝,此外,追蹤結果,仗著邱比特幫忙,還抓到一隻金龜子,照他看,完全是新發現,不過他希望明天聽聽我怎麼看法。 「何不就在今晚呢?」我一邊問,一邊在火上烤著雙手,心裡可巴不得那一類金龜子統統給我見鬼去。 「早知道你來就好了!」勒格朗說,「可有好久沒見到你了,我怎麼料得到你偏偏今晚來看我呢?剛才回家來,路上碰到毛特烈堡的葛××中尉,一時胡塗,竟把蟲子借給他了,因此得到明天早晨,你才看得到。在這兒過夜吧,等明天太陽一出,我就打發邱去取回來。真是美妙極了!」 「什麼?——日出嗎?」 「胡扯!不是!——是蟲子。渾身金光閃亮——約莫有大核桃那麼大——靠近背上一端,長著兩個黑點,漆黑的,另一端還有一個,稍微長一點。觸鬚是……」 「它身上可沒錫,威兒小爺,我還是這句話,」這時邱比特打岔道,「那是只金甲蟲,純金的,從頭帶尾,裡裡外外都是金子,只有翅膀不是——我一輩子裡還沒碰到過這麼重的蟲子呢。」 「得,就算是吧,邱,」勒格朗答道,照我看,他其實不必說得那麼認真,「難道你這就可以聽憑水雞燒糊?那身顏色……」這時他回頭對我說話了——「說實在的,你看了真會同意邱比特那套想法。甲殼上一層鋥亮金光,你長了眼睛也沒見過——到明天,你自己看吧。暫且我倒可以把大概樣子告訴你。」說著就在一張小桌邊坐下,桌上放著筆墨,就是沒紙。他在抽屜裡找了找,可一張也沒找到。 「算了,」臨了他說,「這就行。」說著從坎肩袋裡掏出一小片東西,我還當是齷裡齷齪的書寫紙呢。他就拿筆在上面畫起草圖來。他畫他的,我還覺得冷,照舊坐在爐火邊。他畫完,也沒欠身,便把畫遞給我。我剛接到手,突然傳來一陣汪汪吠叫,緊接著又響起嚓嚓抓門聲。邱比特打開門,只見勒格朗那條紐芬蘭大狗沖了進來,撲到我肩頭,跟我百般親熱,因為以往我來做客,對它總是非常關懷。轉眼間它不再歡蹦亂跳,我就朝紙上看看,說實話,我朋友究竟畫的是什麼,真叫人摸不著頭腦。 「呃!」我默默地打量了一會兒道,「我不得不實說,這是只稀奇的金龜子,真新鮮,這種東西壓根兒就沒見過——要麼算是頭顱骨,或者說骷髏頭,在我眼裡,再也沒有比這更像骷髏頭的了。」 「骷髏頭!」勒格朗照說了一遍。「嗯——對——不用說,畫在紙上,准有幾分相仿,頂上兩個黑點好比眼睛,呃?底下那個長點就像嘴——再說整個樣子又是鵝蛋形的。」 「也許是吧,」我說,「可話又說回來,勒格朗,你恐怕畫的不好。我得親眼看見了才能知道這甲蟲是什麼模樣。」 「隨你說吧,」他道,心裡有點火了,「我畫畫還算過得去——至少應該這樣——拜過不少名師,也自信不算個笨蛋。」 「那麼,老兄,你在開玩笑囉,」我說,「這實在稱得上頭顱骨——照一般人對這種生理學標本的看法,我倒不妨說,這是個頂刮刮的頭顱骨——你那只金龜子要是像頭顱骨的話,管保是人間少見的怪蟲。嘿,憑這點意思,倒可能產生一種恐怖透頂的迷信。我看你不妨取個名,叫做人頭金龜子,或者諸如此類的名稱——博物學上有不少類似的名稱呢。話再說回來,你談到的觸鬚在哪兒呀?」 「觸鬚!」勒格朗說,看他模樣,一聽這話,頓時莫名其妙的面紅耳赤了,「我敢說你一定看見。畫得就跟原來一樣分明呢,我看畫得夠清楚了。」 「得,得,得,」我說,「也許你是畫得夠清楚了——可我還是沒看見。」我不想惹他發火,沒再講什麼,就把紙遞給了他;不過,事情鬧得這麼尷尬,倒萬萬沒想到;他為什麼不痛快,我也摸不著頭腦——就甲蟲圖來說,上面的確沒畫著什麼觸鬚,整個形狀也真跟平常的骷髏頭一模一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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