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張學良傳 | 上頁 下頁 |
一二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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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詩是他的一位友人寫給他的,他頗讚賞。對於養蘭花,他認為「是一種享受。譬如澆水、施肥、移動花的位置、適度的陰涼和適度的陽光……」還說:「蘭是花中的君子,其香也淡,其姿也雅,正因為如此,我覺得蘭的境界幽遠,不但我喜歡,內人也喜歡。」人們常說,詩言志,養花則可陶冶性情。張學良對詩與蘭花的偏愛,不也表現了一種潔身自好的高尚情操嗎? 但是,也不能不看到,時代不同了,臺灣不是世外桃園,張學良也不是那位怡然自樂的陶淵明,他的生活雖然是寧靜的,但卻也非常孤寂,他精神憂鬱,晚境淒涼,以致過早地脫髮禿頂,眼矇耳聾,健康狀況已不大如以前了。在心理上、精神上也有些變化。年歲大了,書也不大想看了,卻信奉起基督教來,他熟讀「新舊約」,意欲皈依基督,尋求新的精神寄託。這樣做,開始也不大習慣,但時間長了,竟也成了自自然然的事,他不光是讀《聖經》,也進行研究,還是美國一家研究聖事的學院的「函授生」呢。到了星期日,就下山到士林的一家小教堂去做禮拜。他偶爾也在街上走一走,但由於他的照片很少見報,走在臺北街頭,幾乎沒有人會認識他,在臺灣他實際已成為一個被人遺忘的風燭殘年的老人。 趙四小姐也變了。在年輕時,她是一個婀娜多姿、俏麗嫵媚的女子,以賢淑文靜、才貌出眾聞名於世。但自從張學良被幽囚,而她作為被特許的陪伴家屬來到他的身邊後,她總是衣著樸素,幾乎洗盡鉛華,含辛茹苦地盡心盡力地照顧、安慰張學良,可以說是體貼入微,十分周到。張學良一度致力於明史研究,準備將來靠教書為生,趙四小姐就博采兼收有關資料,幫他寫劄記。她原本是不信教的,但看到張學良對宗教發生了興趣,她就陪他進教堂,時間長了,自己也成了耶穌的忠實信徒。 宗教,它與其它的信仰似乎還有某種特別之處,這便是它的不尋常的誘惑力,一個人一旦投身其間,耳濡目染,就會變,甚至往往會象著了魔、入了迷似的,對它執著追求,篤信不已,至於它所宣揚的東西,究竟是真是假,對或不對,科學不科學,是不是合乎實際,那是很少去想它的,也決不產生任何懷疑。就說耶穌吧,這是基督教至高無上的權威,是大慈大悲的救世主,何止神乎其神,他本身就是神的化身啊!對他誰會有一點懷疑呢?實際歷史上是否確有其人其事,並無定評,他是個象謎一樣的神秘人物。是的,也正如有的同志談到的《新約》最早的《啟示錄》中曾提到他的名字,但並無生平事蹟材料,其他有關他的家世和生卒年月的說法也往往相互矛盾;至於他的慘死等情況很可能是後人虛構的,因為古羅馬政府的檔案和其它史書中均沒有這方面的文字記載……至於那些各種各樣的福音書和聖經,不能說全無道理、但也有不少確實是高深莫測,使人不知所云的。可是它對一個虔誠的基督徒來說,卻是神聖不可侵犯的金科玉律,其美妙和吸引力之大,是無與倫比的。 如何看待宗教,這不是題中應有之義。既然提到了,我倒認為有兩點是要注意的,這便是:信仰自由,不鼓吹,不宣揚,也不干涉,這是一個方面;瞭解、認識和研究宗教的特點及本質,給於它一個科學的正確的概念,對它有一個比較正確的認識,也是不可忽視的一環。郭海波認為,應該這樣界定宗教的本質:宗教就是感到不能支配自己命運的人對異己力量所做的神聖化的、顛倒的反映。這裡,產生宗教觀念的主體是感到不能支配自己命運的人;反映對象是異己力量;反映特徵是神聖化的、顛倒的。這是構成宗教這一事物的三個基本要素,缺一不可。⑤ ⑤《文摘報》摘編稿。 張學良原本是不信教的,年輕時雖然加入過基督教青年會,但那時間不長,而且那時的的基督教青年會主要是開展一些社會活動,並不是個純粹的宗教團體;加之後來戎馬生涯,四處奔波,對此早已興味索然。晚年由於苦悶孤寂,覺得象「安貧樂道」「心正手潔」之類的教義,使他那倍受摧殘的心靈可以得到某種慰藉,似乎精神上也有了一種寄託,所以他信教了。參與聖事活動一多,自然也不免受些影響,以致認為自己的心情「如保羅在腓力比書三章八節所說的:『我為他已丟棄萬世,看作糞土。』十四節又說:『忘記背後,努面前的,向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耶穌基督裡從上面召我來得的獎賞。』」這是否真如報章所說,是將軍的「肺腑」之言,筆者無從考證。不過,有一點似乎是不容懷疑的,這就是,歲月無情,加之長期過著與世隔絕的生活,到了晚年,他的心境更加空虛、淒涼,後來甚至竟對自己的婚事也忽生異想,萌發了一種古怪的念頭。原來,據說基督徒是嚴格遵循一夫一妻制的,這使他頗感為難。有人看到趙四小姐這樣與他患難與共,默默地為他奉獻了自己的一切,便勸他與趙四小姐結為伉儷,而對於與他長期分離的夫人于鳳至只好脫離夫妻關係。但他和趙四小姐都不忍心這樣做,認為這太對不住這位好心的大姐了。可是要二者得兼,又與教規相違,這該怎麼辦?張學良苦惱、焦躁,他多麼想能找到一個妥善的解脫的辦法啊!可是他左思右想,仍十分為難,以致愁得病倒了。幸而,從1940年就因病僑居國外的於鳳至,是個深明大義的人,當她得知丈夫的心病後,雖然如雷擊頂,難捨難分,但她冷靜下來後,還是致信張學良,說明自己由於患病,未能盡到妻子之責,多年來照顧丈夫生活的責任全由趙四小姐擔負了。這些年她代她陪伴漢卿,吃了不少苦,理當得到法律承認;再說趙四小姐溫柔敦厚,愛情堅貞,做漢卿的妻子是當之無愧的,所以她同意與張脫離夫妻關係,以使他們永結百年之好。 問題以意想不到的互諒互讓和豁達大度的方式順利解決了。 1964年7月4日,在一個天氣異常晴朗的日子,64歲的張學良與51歲的趙四小姐,在臺北杭州南路一位美籍牧師的家裡,按照著嚴格的宗教儀式,舉行了一個有身穿黑色寬大長袍的牧師來主持的簡樸的婚禮。 依照宗教儀式由牧師主持婚禮,看起來好象也簡單,只是這場面在當今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很少看到了。然而,在解放前,以及現在的香港、臺灣和世界上信仰宗教的人比較多的國家,還是屢見不鮮的,但是不是毫無約束,只要本人要求,都可用這種方式舉行婚禮呢?那也不是,有些教堂和牧師還是頗為嚴格的。如結婚的人,不僅至少有一方是基督教徒,而且還必須是講究婚姻道德的。著名的老報人顧執中在他所寫的《報海雜憶》中曾談到蔣介石和宋美齡的結婚,而在婚禮儀式問題上,就有過一番周折。顧老談到:據宋美齡透露,當她在廣州時,蔣已苦苦地追求她,後來到日本,又要求跟她結婚,但宋母提出,他必須跟原來的妻子毛氏離婚,和別的女人斷絕關係,然後才結婚。蔣均一一照辦了,並登了廣告。但當他們於1927年秋天在上海一家大飯店舉行結婚典禮時,原來確定的主婚牧師,卻拒不出席。原來宋家世代為基督教徒,婚禮自然要採用宗教儀式,而當時景林堂牧師江長川平時與宋家也甚友善,但令人驚訝的是,這位牧師是個很古板的人,他辦事不畏權勢,也不講情面,據說是他認為蔣的離婚是片面的,沒有法律依據,手續尚未辦清,所以根據基督教義,他不能為他們主持婚禮。宋家母女是非常希望他能親自主持結婚盛典的,曾專程前往拜會這位尊貴的牧師,可他「堅持如故」,不肯賞臉,最後只好請基督教青年協會的一位總幹事為蔣宋主持婚禮。所以蔣宋結婚,雖為宗教儀式,卻不是真正的權威牧師主持的,那位倔強的江牧師,還真是個鐵面無私的人哩……⑥ ⑥顧執中:《報海雜憶》,引文系《文摘報》摘編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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