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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〇七


  §第六部 婚姻辯證法

  1987年是我的八十壽辰,我開始動筆寫回憶錄。其中一個重要部分,是寫我的家庭生活,從羅彩雲、梁白波、戴愛蓮到王人美,寫這四個女性在我一生中所起的作用和影響。孫女說,這麼公開寫,豈不影響自己的社會聲譽?我說,把真實生活寫出來,反而能破除社會對我的懷疑。羅彩雲,是明明和你父親的親生母親,可惜是個文盲;我和她之間,除了生兒育女,無感情可言,是我拋棄了她。梁白波是個畫家,才情橫溢,與我一見鍾情,可是她不能忍受情婦的地位,終於拋棄了我。戴愛蓮是個真正的藝術家,我傾心於她對藝術事業的奮鬥精神,她對我的藝術事業起到極大的鼓舞作用,當然我也在藝術上給了她很多幫助,可惜在相處十年之後,由於環境的變遷,她另有所愛,拋棄了我。在獨居四年之後,由於朋友的推動,我和王人美結了婚。豈知我們之間,世界觀、人生觀和生活習慣如此不同,竟至在日常生活中缺少共同語言,貌合神離三十年,迫使我專心一意在事業上寄託感情。王人美是個心直口快的人,自尊心太強,由於在事業上力不從心,很苦悶,容不得別人觸犯她的自尊心,特別是長期高血壓形成腦血栓之後,她性情更加乖戾,使我難以忍受。但想到我們已到垂暮之年,不得不強迫自己克制和容忍,做一個通情達理的人。

  在向孩子們敘述這段歷史中,也提到另外幾個插曲,表明自己在男女關係上是憑理智行事的。

  1989年夏季開始,我用了兩個月時間,為四位女性立傳。在這兩個月執筆期間,我全神貫注在自我反省的過程中,認識到這四位女性在我身邊的時候,都具備婦女固有的美德,處處照顧我的生活,撫慰我的性情,梁日波甚至不惜屈居於情婦地位,表現出自我犧牲的精神;而我,雖然也處於一種尷尬的地位,也有委屈情緒,但在男性統治的社會中,總不自覺地暴露出某種優越感,忽視了對方的委屈,因而在敘述共同生活的細節中,常常指責對方的缺點大大多於指責自己。比如,當王人美指出我的大男子主義態度時,我不但不加以自省,反而反唇相譏,說什麼有大女子主義的人才會看到對方有大男子主義,逼得她向我讓步。寫完後重新審讀這一份原稿,看到自己某些觀點很不實際,覺得有重新改寫的必要,而且覺得《愛怨四人傳》這個篇名也太露骨,曾經想把它改為《晴雨半邊天》,似乎含蓄些,然而這仍然是在擺脫自己的困境,企圖把責任推到「半邊天」去。最後決定改變立場,以《婚姻辯證法》為篇名,分五個專題,以哲學的眼光來看我的婚姻觀和家庭生活實踐。這樣,許多章節得重寫,先後次序也得重安排。這是一個沉重的負擔,但我願意擔起這個重負潤時打破回憶錄只寫陽面不寫陰面的先例,向讀者全面、徹底、老實地暴露我個人在婚姻和家庭生活方面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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