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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以內(1)


  我不能過問政事,不能隨便外出走走,不能找個「大臣」談談,所以當關東軍那邊的電流通不過來的時候,我就無事可幹。我發展了遲眠晏起的習慣,晚上總要在後半夜,甚至過三點才睡,早晨要十一點才起。每日兩餐,早餐在中午十二點至一兩點,晚飯在九至十一點,有時是十二點。四點到五六點睡中覺。我的日常生活,除了吃睡之外,用這八個字就可以概括了,即:打罵、算卦、吃藥、害怕。

  這四樣東西是相互有著關聯的。隨著日本崩潰的跡象越來越明顯,我越是恐怖,就怕日本在垮臺之前,會殺我滅口。在這種心理支配下,我對日本人是伺候顏色、諂媚逢迎,對家門以內則是脾氣日趨暴躁,動輒打人罵人。我的迷信思想也更加發展,終日吃素念經,占卜打卦,求神佛保佑。在這種精神不甯和不正常的生活習慣下,本來就糟踏壞了的身體,這時越發虛弱,因此又擠命打針吃藥。總而言之,這四樣東西構成了我昏天昏地、神神顛顛的生活。

  我的殘暴多疑,早在紫禁城時代就種下了根子,到了天津,向前發展了一步。在天津,我給傭人們立下了這樣的「家規」:

  一、不准彼此隨便說話,以防結黨營私。
  一、不准互相包庇袒護。
  一、不准舞弊賺錢。
  一、當同事犯有過錯時須立即報告。
  一、上級對下級犯過的人,須在發現之後立即加以責打。

  如果放鬆看管。罪加一等。
  到東北後,又附加了一項誓詞:「如有違背,甘心承受天罰,遭受天打雷轟。」

  * * *

  在我的大門內,我的殘忍暴虐行為,後來發展到經常打人,甚至於使用刑具。打人的花樣很多,都是叫別人替我執行。受到這種委派的人往往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全體在場的人。他們在動手的時候,必須打得很重,否則便可能引起我的疑心,認為他們朋比為奸,因此臨時轉移目標,改打不肯使勁打人的人。

  我的打罵對象除了我的妻子、弟弟和妹夫之外,幾乎包括家裡的一切人。那時我有幾個侄子,在宮裡念書,同時又是陪我說話、伺候我的人,是我培養的親信,可是我一樣地打罵他們。他們那時最怕我說的一句話,就是:「叫他下去!」意思就是到樓下去挨打。

  我這些舉動,除了說明我的蠻橫、狂妄、暴虐和喜怒無常的可恥性格之外,實在不能說明別的問題。有一次,一個童僕在我的椅子上坐了一下,別人根據我訂立的家規,把他告發了。我認為這是冒犯了我,立即命人重重責打了他一頓。其實這個寶座,不是我也坐得心驚肉跳嗎?

  在長春,我因患痔瘡,買了不少坐藥。有個小侄子見到這種藥很稀奇,無意中說了一句,「很像個槍彈」,立刻觸了我的忌諱,「這不是咒我吃槍彈嗎!」在我的授意之下,其他的侄子們給了他一頓板子。

  在我這種統治下,境遇最慘的是一批童僕。這是從長春的一個所謂慈善團體要來的孤兒,大約有十幾個,他們大都是父母被日本人殺害之後遺下來的。日本人怕這些後代記仇,便叫漢奸政權用慈善團體名義收養起來,並給他們改了姓名,進行奴化教育,用奴役勞動摧殘他們。當他們聽說被送到我這裡來的時候,有的還抱過很大希望,認為生活一定比在慈善會裡好些,事實上不但沒有什麼改善,反而更糟。他們在這裡,吃的是最壞的高粱米,穿的是破爛不堪的衣服,每天要幹十五六小時的活,晚上還要坐更守夜。冬天,因為又冷又餓,又累又困,有的在打掃工作中,不知不覺地伏在暖氣上睡去,以致烤得皮焦肉爛。他們挨打更是經常的。幹活睡覺要挨打,掃地不乾淨要挨打,說話大聲要挨打。心裡不高興的隨侍,還常拿他們出氣。為了處罰他們,負責管理他們的隨侍,特地設了禁閉室。這些孤兒在種種折磨下,長到十七八歲,還矮小得像十來歲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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