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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


  §(五)繼續營救牛蘭夫婦

  1932年4月,宋慶齡接到「國際非戰及反對日本對中國之侵略大會」籌委會的邀請,並通知她當選為籌委會委員及執行委員會委員(其他人選有高爾基、羅曼·羅蘭和巴比塞等)。她複電同意擔任委員,但不能赴日內瓦參加大會——除非牛蘭夫婦案件(她認為這是當時民權保障運動的焦點)到時得到勝利。她向上海租界報界說明道:「……這次國際大會上的男女代表都是為使中國免遭帝國主義侵略的戰士。面對著他們……我不能只是說;你們正在為使中國免於被肢解而戰,但正是你們的友人和同事卻在遭受南京政府的監禁和死亡威脅;我對這兩個政治犯的營救和對這些合法迫害的抗議現正受到南京政府的壓制,這個政府派在上海的特務不但禁止中國報刊登載我自己的抗議,連國際上聲援他們的消息也不許發表。」

  ①英文《上海泰晤士報》1932年4月28日。

  對這兩名外國被告的審訊于1932年5月在南京開始,儘管被告辯護律師提出應在上海審訊,因為他們被捕和被指控犯案的地點都是上海。在新的國際聲援活動中,牛蘭夫婦也以絕食抗議,要求改變審判地點。國民黨政府聲明「決不因外界壓力而被迫破壞法律」。宋慶齡對此作了一針見血的駁斥:

  ①新的聲援者中有「社會黨(第二)國際」和阿姆斯特丹「工會國際」的負責人和英國「獨立工黨」的詹姆斯·馬克斯通。在中國駐法、德使領館前都發生了遊行示威。在作家巴比塞和羅曼·羅蘭代表法國的營救委員會要求下,兩任法國總理達爾迪和赫裡歐發表了聲明。

  「這些新的熱心保衛中國法律的人完全忽視了現已由中國律師協會確認的事實……上海法院對本案的管轄權是無可爭議的……而被囚者所要求者僅僅是中國法律規定範圍之內——不是超一出法律規定——的最基本的權利。」

  她還拆穿了報上一則謠傳,說她和前北京大學校長、教育部長蔡元培已撤回保釋的請求,「以免干涉司法獨立」。實際上,蔡元培博士趕到南京去再次要求保釋牛蘭夫婦外出就醫,因為他們絕食已有兩周。

  ①消息及引語據英文《上海泰晤士報》,1932年7月12日及18日。

  法院拒絕轉移到上海審判的要求,但答應「四十八小時內」交保——又硬說牛蘭夫婦是用「絕食作為威嚇的工具」。宋慶齡趕到南京,把他們接到早先為她準備的一所在中山陵園區內的屋子裡。她記述這次遭遇的情景:「在一輛滿載手持武器、身著制服的歹徒的汽車伴送下,我們開車到那所屋子去,發現屋裡空無一物,但窗上卻釘了木條,佈置得完全像一所監獄。我們最後把牛蘭夫婦送到鼓樓醫院。但保釋還沒有批准。」

  她還談到在此之前的「預備動作」:「獄方用有意設置的殘酷方式,連續四個晚上要這兩個囚犯準備好離開南京。一而再、再而三地向他們保證,他們獲得暫時的解放只不過是幾小時內、甚至幾分鐘內的事情。他們的身體衰弱、陷於半昏迷狀態,有人幫他們從帆布床上坐起來,穿好衣服,一點隨身物件裝入包內。每次都是好幾小時的痛苦等待,最後仍然一場空。儘管早已提供必要的保證,最高負責官員也已一口答應,有關部門就是遲遲不發公文。」

  因此,她預言:「……現將在南京進行的審判比起前三次偵查庭來會更近於一場鬧劇……被告將得不到辯護,因為律師們沒有機會研究那些被用為『證據』的材料,也沒有任何證人……」

  「法官將再一次變成檢察官……關於……犯罪事實和判決……上頭早已下了命令。」

  ①同上報紙,1932年7月22日。

  她還對上海租界當局的偽善面孔加以揭露。牛蘭夫婦明明是他們抓到並轉送給南京政府的,現在他們卻用後者在牛蘭一案審判權問題上的一意孤行,作為保留「治外法權」的理由。(「治外法權」是不平等條約的產物,它使在中國的外國人不受中國法律的管轄,並只能由外國人設立的法庭檢控或起訴。)她指出,這種似是而非的推理,「兩位囚犯作為進步分子已予以譴責和否定。」

  ①在撒布這種論調中最起勁的是在上海英國記者中最頑固的H.G.W.伍德裡德。我們在前面已經領教過這位化名「人馬星」的作者所寫的惡毒咒駡孫中山的《孫逸仙博士的奇異的神化》,見第六章。

  最後,宋慶齡直截了當地闡述了她的立場:「我要對魯埃格(牛蘭)夫婦昨天向南京政府提出的挑戰表示完全支持……

  「問題不僅是魯埃格夫婦的釋放,而是消除現在重壓在中國人民身上的可怕負擔和摧毀白色恐怖——這一白色恐怖使全國監獄裡關滿了成千上萬優秀兒女和男女青年,他們的唯一罪名就是試圖打碎把中國人民捆綁在帝國主義列強座凳上的枷鎖。」

  ①英文《上海泰晤士報》,1932年9月10日。

  1932年8月19日,在蘇州的江蘇高等法院,牛蘭夫婦被判死刑——旋減為無期徒刑,在南京的江蘇第一監獄單人牢房服刑。

  9月10日,宋慶齡第三次赴南京為營救牛蘭夫婦而鬥爭。她巧妙地同妹妹美齡(蔣夫人)同機飛寧,事先告訴報界,她將面見蔣,請求緩刑。她有沒有這樣做無以考證,但她同美齡謁中山陵歸途中,曾到監獄去同牛蘭夫婦談了一個小時。在這件事上,慶齡的同情心、韌性和策略思想都表現得很明顯。即使蔣夫人不幫忙,也不向她丈夫求情,但看到這兩姊妹在一起,迫害牛蘭夫婦的那些人恐怕也不能不小心一點。宋慶齡從未為自己的事情利用過她同蔣氏的家庭關係,但為了正義事業,她毫不猶豫地這樣做了。不過這一次沒有取得什麼明顯的效果。

  ①英文《上海泰晤士報》,1932年9月10日。

  12月,牛蘭夫婦再次絕食,要求改善待遇和重新審判。宋慶齡在12月30日為此致電南京政府及司法部門高級官員,再予痛斥:「牛蘭絕食已十日,牛蘭夫人絕食亦已三日。此次請勿再以『暫緩』、正式手續等等空言搪塞。……君等如不能完全對牛蘭夫妻性命負責,請即時正式傳令將之恢復自由……君等究將如何處置渠二人,請即時賜知。」

  ①同上,1932年12月31日。

  1933年1月11日,牛蘭已絕食21天,醫生認為他只能再活三天。英文《上海泰晤士報》在報道這條消息時還說,「……同牛蘭夫婦在一個監獄裡的20名青年婦女政治犯為表示同情,在六天前也宣佈絕食……同時要求改善醫療、食物及其他待遇……」

  這些女政治犯的姓名沒有公佈,她們又都沒有名聲,因而更易受到傷害。外界聽到她們絕食的消息可說純屬偶然,但因此她們在獄中必將受到極野蠻的秘密報復。

  這家報紙還報道了《中國論壇》主編伊羅生代表國際營救委員會和宋慶齡在南京活動時所受到的阻撓:「伊羅生先生起草了一張委任書,由孫夫人擔任牛蘭夫婦六歲兒子吉米的唯一監護人。他在攜帶原來的文件離開監獄時遇到了一些麻煩。……他說典獄長鈕(譯音)某不准他下個星期六再來探視,因為……監獄條例規定每月只許探視一次。

  「伊羅生先生說,『我問典獄長,如果在我下次探視前,牛蘭夫婦已經死了,那怎麼辦?』典獄長回答道,『嗯,那也沒有辦法。』」

  ①另一篇敘述載《中國論壇》(英文),1934年1月13日,沒有署名,可能是伊羅生自己寫的。

  牛蘭夫婦活了下來,在獄中又被關了五年。宋慶齡從未停止要求釋放他們並曾多次親往探望,還請外國友人去看他們。最容易獲准去探視的是年輕的黎巴嫩一美國籍醫生馬海德。(他後來同斯諾去訪問中國紅軍並留在那裡工作,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他入了中國籍,成為國際著名的消滅麻瘋病的專家。)

  宋慶齡還設法使牛蘭夫婦能經常看到他們的年幼孩子吉米,最後並協助把他秘密轉移到蘇聯去。(他現仍生活在蘇聯,他的真名是吉米斯奇·亞特列維奇·莫斯切科,有一段時期他從事蘇聯外交工作,現在已退休。

  ①據紐約州立大學教授A.湯姆·格蘭菲爾德的來信。

  牛蘭夫婦直到1937年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幾個月才獲自由。南京陷落前日機大事轟炸,獄卒們逃離前把獄門打開。牛蘭夫婦溜出監獄,輾轉到達上海。宋慶齡把他們安頓在一個空閒的公寓裡,又從自己家裡搬去一些家俱,使他們隱藏下來。最後他們也被轉移到蘇聯,一直住到60年代去世。(最近本書作者才知道他們的原名叫雅科·然德尼科和塔季揚娜·莫斯切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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