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傳記·回憶錄 > 一個戰犯管理所長的回憶 | 上頁 下頁 |
六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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溥儀沉默了許久。後來很隨便地說出了幾件自己所犯的罪。他說:「我違反了監獄的規定,偷藏了金銀財寶,後來認識到錯誤,又主動上繳了。」 「你是主動上繳的嗎?」毓嵣反問他。 硫嶦又問溥儀:「為什麼隻字不提關於紙條的事情?」 聽了兩個侄兒的質問,溥儀把坦白書放進褲兜裡。他覺得家眷們都已「變心」了,自己賣國的歷史再也掩蓋不了了。 溥儀在坦白中極力辯解自己的一切罪行都是在日本關東軍的強迫之下犯下的,他是想把自己描繪成「被害者」。結果,他的許多罪行被推到執行其命令的其他大臣和要員身上,引起了這些人的強烈不滿。本來這些大臣和要員們對溥儀沒有好感,正好借此機會群起攻擊溥儀,就連溥儀的家眷們也借機揭露了帝宮的「秘史」。 李國雄揭露了溥儀被趕出紫禁城後,頻繁進出日本公使館、炮製偽滿洲國、被捕後在蘇聯收容所與家眷達成「攻守同盟」等事實。溥儀陷入四面楚歌的窘迫境地,他不得不在確鑿的事實面前低下頭。 戰犯們的學習和坦白結束後,開始了正式的審訊。坦白只是學習活動中的一部分,不帶有法律性質,而審訊是依照法律程序進行的。戰犯們都很清楚,正式起訴前審訊結束後,將審訊結果交付法庭,因此正式審訊開始後,戰犯們的神經高度緊張。部分戰犯們絞盡腦汁思忖著已坦白的罪行要承認到何種程度,還有一些戰犯們因為沒有徹底坦白罪行而心神不安。唯獨溥儀錶現得平靜。他的罪行已徹底被揭露了,不存在坦白不徹底的問題,無須掌握分寸。他只擔心,一部分大臣們出於個人憎恨,給他枉加罪名。如果否認政府可能不相信,而要承認又無根據可談。 審訊開始第10天,輪到溥儀受審了。第一天的審訊比預料的要順利,溥儀只是按時間順序把罪行敘述了一遍。第二天的審訊使溥儀汗流浹背。 審訊員沒有問溥儀的罪狀,而是問他寫的控訴書中的一些事情。他問:「據你揭發,偽滿洲國總務廳次長古海忠之下令一年內從東北掠奪了1.6萬噸糧食。請問,你說的一年是指哪一年?1.6萬噸這個數字從那兒獲得的?」 「不知是哪一年,不過日本鬼子有多少糧食就搶去多少。」 「東北一年的糧食產量有多少?」 「……」 「你的控訴書是以什麼為根據寫成的?」 溥儀無言以對。他想了一陣後說,他是以在監獄裡大臣們的閒談為依據寫成的。 「那麼,你能確定大臣們談的話嗎?」 「這個……」 「連你自己都不能確認的事情,為什麼寫在控訴書中,是出於什麼目的?」 「……」 「不管是談自己的罪行還是檢舉他人的罪狀,都要有確鑿的事實根據。」 這一天的審訊到此結束了。 起訴前的審訊工作持續了近二年。許多戰犯經歷了多次審訊,唯獨溥儀只接受了兩次審訊。在第二次審訊中,溥儀對審訊員提出的許多問題無法回答,只是低著頭聽審訊員一連串的提問。當他邁出審訊室時,心裡想到那些給他枉加罪名的大臣們也一定會遭到如此尷尬的局面。想到這兒,他的心情反倒輕鬆了許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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