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闡釋戰略方針


  1956年3月,彭德懷在軍委擴大會議上作戰略方針的報告,題目是:《關於保衛祖國的戰略方針和國防建設問題》。他在這個報告裡,把50年代前期毛澤東和軍委關於戰略指導思想的指示和決定,綜合起來作了全面闡述和發揮。後經中共中央批准下發,用以統一全黨全軍戰略思想,指導全國全軍的戰備和軍事工作。彭德懷於1955年下半年把戰略方針和國防建設問題擺在軍事工作的重要位置,主要是出於以下幾個方面的考慮:首先,他提出,當時西方陣營除了早已組成北大西洋公約集團,又陸續組織了東南亞條約、巴格達條約等有軍事意義的集團;蘇聯和東歐各國在召開保障歐洲和平安全會議後,己成立了華沙條約國集團。毛澤東1955年3月,在中共全國黨代表會議上說:「我們必須準備應付可能的突然事變。今後帝國主義如果發動戰爭,很可能象第二次世界大戰那樣,進行突然襲擊。」4月下旬,毛澤東主持中共中央書記處會議,聽取了彭德懷關於反侵略戰爭準備和作戰計劃的彙報。彭德懷在《報告》中說:「為了有效的防禦帝國主義對我國的突然襲擊,為了切實執行憲法賦予我軍的光榮任務:『保衛人民革命和國家建設成果,保衛國家的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在我們武裝力量統帥部機關面前,就首先提出必須解決戰略方針的問題。」

  其次,是考慮到蘇軍奉行的先發制人戰略方針,中國決不能照搬。1955年5月,彭德懷以觀察員身份出席華沙條約國會議。出國前,毛澤東在4月底舉行的中央書記處會議上重申中國的戰略方針是積極防禦,決不先發制人。指示彭德懷此行到莫斯科,就共同反侵略戰爭問題同蘇聯交換意見。5月21日,彭德懷從華沙到莫斯科,在同蘇共總書記赫魯曉夫和國防部長朱可夫會談中,弄清了蘇聯已由「加強積極防禦,防止敵人侵略」的戰略方針,轉換為火箭核戰略,強調核武器的首次突擊作用,認為現代戰爭在幾分鐘內就決定勝負。彭德懷講述中國堅持積極防禦後發制人的方針。會談以各自保留意見宣告結束。就在這次訪問蘇聯和波蘭的過程中,彭德懷深深感到蘇、波兩國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前期,囚缺乏戰略防禦的具體準備而遭受嚴重損失,應當引以為戒。因之他在《報告》中,突出闡述了我軍在戰爭初期必須採取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並要求一切戰備工作、軍隊訓練和組織編制,必須以積極防禦為依據。

  再次,軍隊內部建設,到1955年底,各方面工作已基本走上正常軌道,應當適時地把軍事工作重點轉移到國家防務建設上來。同時,全國擬制第二個五年經濟計劃和遠景規劃已提到議事日程,軍事工作也需要全面安排長遠規劃。彭德懷說:「戰略方針很重要,關係整個戰爭的勝負。但戰略方針本身,只是個抽象的東西,如果沒有各種具體措施,仍然不能使戰爭達到勝利。」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雖然在軍事統帥機關中是明確的,但軍隊和地方的許多高級幹部還不瞭解,還需要一個系統闡述的正式文件統一思想,才有利於開展全面的戰備工作。

  在軍委擴大會議開幕前夕,他給毛澤東寫了一封信,說明這次會議討論的戰略方針問題,同國家經濟建設關係極為密切,建議邀請一些政府部門的負責人參加。毛澤東批准了這個建議,因此,參與這次軍委擴大會議的,除去軍隊的93名高級將領以外,還有國家計委主席李富春、國家建委主任薄一波、財政部長李先念、鐵道部長滕代遠、交通部長王首道、一機部長黃敬、二機部長趙爾陸、重工業部長王鶴壽、三機部長李聚奎等。

  3月6日下午,軍委擴大會議在國防部大樓正式開幕,軍委秘書長黃克誠宣佈開會後,彭德懷便開始作主題報告。他在宣讀講稿過程中,間或插進一些解釋。力求大家能夠加深理解報告中的重要觀點。

  關於確定「積極防禦」戰略方針的根據,他說,從我們國家的社會主義性質出發,從我國所處的國際環境出發,以及從軍事必須服從政治的原則出發,我軍應當採取的戰略首先必須是防禦的,而不是進攻的。但我們所採取的戰略防禦,必須是積極防禦,而不是消極防禦或單純防禦。

  對於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他在報告裡概括說:「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應該是(在戰前)不斷地加強我國的軍事力量,繼續擴大我國的國際統一戰線活動,從軍事上和政治上來制止或推遲戰爭的爆發。當帝國主義不顧一切後果向我國發動侵略戰爭的時候,我軍要能夠立即給予有力的還擊,並在預定設防地區阻止敵人的進攻,……把戰線穩定下來,打破敵人速戰速決的計劃,迫使敵人同我軍進行持久作戰,以便逐漸剝奪敵人在戰略上的主動權,使我軍逐漸轉入戰略的主動,也就是由戰略的防禦轉入戰略的進攻。這就是我軍積極防禦戰略方針的基本內容。」彭德懷對戰爭初期的這種戰略設想,在當時是以美國為作戰對象、敵軍的大規模進攻來自海上為背景的。他規定我軍的戰略目標,也是從敵我裝備技術實際情況出發的。他說,在戰爭初期「企圖完全把敵人殲滅於海上和灘頭,根本不讓敵軍侵入我國領土,這種想法固然很好,但根據敵我軍事力量對比情況,不但做起來有很大困難,而且也是很危險的。」而把敵人消滅在陸地上,我軍是完全能夠做到的。為著實現上述戰略設想,他還提出了我軍應採取的主要作戰形式。他認為:在戰爭初期我軍「既不單是運動戰,也不單是陣地戰,而應當是陣地戰結合運動戰,也就是以陣地的防禦戰和運動的進攻戰相結合」。

  彭德懷報告的第二部分是國防建設問題。他說:「為了使我軍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得到切實的保證,我們就必須積極進行各項準備工作。」對這些準備工作,他講了三個方面,包括全部的國防建設工作。

  一、軍隊建設和國防設施。重申國家常備軍為350萬人,和各軍種、兵種各自發展的重點,提出陸軍必須逐步增加機械化的比重,爭取到1967年我軍的裝備接近世界上技術先進國家的水平。關於國防設施,由於內容複雜,他要求在「全面籌劃、重點建設、逐步進行」的原則下,必須協同國家機關,結合經濟建設,於1962年底完成沿海和縱深的國防築城防禦體系。

  二、戰爭動員準備工作。他要求根據戰時需要,對於後備軍官、士兵、技術專業人才等,作出登記、訓練和儲備計劃,對於武器裝備要保證戰爭初期6個月所需的儲備,爭取在1957年擬制出第一個完整的全國戰時動員計劃。

  三、建立軍事科學研究工作。他把幾年來已經起步的軍事科學研究提高到全面有計劃開展的新階段。在內容上,從軍事學術到軍事技術,從武器裝備到軍用器材,從常規到尖端,從科研機構到知識分子政策,在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提出了系統的方針和要求,可說是全軍的第一個軍事科學發展綱領。

  彭德懷這個報告,不僅系統地闡釋了毛澤東和軍委的戰略指導思想,而且包含著他個人的豐富軍事經驗。在會議上經過討論,上報中共中央,並得到批准下發全黨全軍貫徹執行。1959年他受批判後,這個文件也隨之被否定。它的歷史作用、是非功過,仍待後人評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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