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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和整風反右(16)


  毛澤東把陳叔通、黃炎培的信連同他的批語,一併送劉少奇、周恩來、朱德、陳雲、鄧小平、彭真,寫道:「此件須經政治局同意,然後發出。請少奇同志召集一次有100人左右參加的政治局會議,展開討論一次,取得同意。」並說:「此事去年在北戴河已在幾十人的會上談過,大家認為可行。並且談到党的主席,也認為將來適當時機可行,只是暫時還不可行。」①

  他還要求把陳、黃來信和他的批語印發全體中央委員和候補中央委員,八大全體代表,各省市區黨委,全國人大全體代表,全國政協委員,把這個問題在更大的範圍裡談開。他託付給鄧小平去辦,告訴他:「此事應展開討論,才能打通思想,取得同意。修改憲法,值得考慮。」

  毛澤東關於不繼續連任國家主席的決心已定。

  五月八日,劉少奇主持召開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專門討論毛澤東是否連任下屆國家主席的問題。會上,除個別人有不同意見外,絕大多數人都贊成毛澤東的提議。②

  在毛澤東看來,廣泛徵求黨外人士的意見,對這次整風能否取得成效關係很大。這次最高國務會議,實際上是一次整風的吹風會,是號召民主人士暢所欲言的動員會。會後不久,五月四日,他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於請黨外人士幫助整風的指示》。

  指示充分肯定一個時期以來黨外人士提出的各種批評意見,表現了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接受黨外人士批評意見的誠懇態度。同時,也不是對一切批評意見大包大攬地接受下來,而是採取有分析的態度。指示說:

  「最近兩個月以來,在各種有黨外人士參加的會議上和報紙刊物上所展開的,關於人民內部矛盾的分析和對於黨政所犯錯誤缺點的批評,對於黨與人民政府改正錯誤,提高威信,極為有益,應當繼續展開,深入批判,不要停頓或間斷。其中有一些批評得不正確,或者在一篇批評中有些觀點不正確,當然應當予以反批評,不應當聽任錯誤思想流行,而不予回答(要研究回答的時機並採取分析的態度,要有充分說服力),但是大多數的批評是說得中肯的,對於加強團結,改善工作,極為有益。即使是錯誤的批評,也暴露了一部分人的面貌,利於我們在將來幫助他們進行思想改造。」

  指示對當前整風的總體部署作出規定:先請黨外人士幫助共產黨整風,對共產黨的缺點錯誤進行批評,待共產黨整風成功,再推動社會各界整風。

  「現在整風開始,中央已同各民主黨派及無黨派領導人士商好,他們暫時(至少幾個月內)不要表示態度,不要在各民主黨派內和社會上號召整風,而要繼續展開對我黨缺點錯誤的批判,以利於我黨整風,否則對於我黨整風是不利的(沒有社會壓力,整風不易收效)。他們同意此種做法。只要我黨整風成功,我黨就會取得完全的主動,那時就可以推動社會各界整風了(這裡首先指知識界)。此點請你們注意。黨外人士參加我黨整風座談會和整風小組,是請他們向我們提意見,作批評,而不是要他們批評他們自己,此點也請你們注意。如有不便之處,則以不請黨外人士參加整風,而由党邀請黨外人士開座談會,請他們暢所欲言地對工作上缺點錯誤提出意見為妥。請你們按當地情況斟酌處理。」③

  毛澤東請黨外人士幫助共產黨整風,聽取黨外人士對共產黨缺點錯誤的批評意見,願望是真誠的,方針是明確的,信心是充足的。

  這以後,全黨整風進入了集中徵求黨外人士意見的階段。

  全黨整風運動的安排已大體就緒,毛澤東從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四日開始修改關於如何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講話稿。從這一天起,只要沒有重大活動,他就專心致志地做這個工作。

  毛澤東修改講話稿用的底本,是胡喬木的整理稿。三月三十日,胡喬木曾經送過一個整理稿。當時毛澤東正在杭州,四月上旬回到北京又忙於會見外賓、準備整風等事情,修改講話稿的工作拖了下來。胡喬木的這次整理是初步的,保持了講話記錄稿的原貌,只是把文字和邏輯順序梳理了一下,把一些過於口語化和內容重複的地方儘量刪掉。隨後,他又送過一個整理稿,加了十二個小標題,風格也更加接近書面語言。毛澤東的修改工作,就是在胡喬木第二個整理稿的基礎上進行的。

  整個修改工作,歷時近兩個月。在這期間,中國的政治情況發生了急劇的變化。這種情況也反映到毛澤東對《正處》的修改過程中。他對《正處》講話稿的修改補充,主要來源於他在二月二十七日以後發表的一系列講話、談話,以及在政治形勢發生變化後得出的一些新的判斷。

  從四月二十四日到五月七日,修改工作時斷時續,形成了第一個修改稿,他稱作「自修稿第一次稿」。

  在這一稿上,毛澤東把標題改為「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並確定了十二個題目:(一)關於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二)關於肅清反革命分子;(三)關於農業合作化;(四)關於資本家的改造;(五)關於知識分子和青年學生;(六)關於節約;(七)從六億人口出發;(八)關於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長期共存、互相監督;(九)關於如何處理罷工、罷課等事件;(十)亂子是壞事還是好事?(十一)少數民族問題;(十二)關於中國工業化的道路。這一稿為後來的修改提供了一個基礎。

  這次修改主要補充了以下內容。

  第一節「關於敵我之間的矛盾和人民內部的矛盾」,增加了關於民主和自由相互關係的論述:「民主自由都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並且都是在歷史上發生和發展的。在我們的社會裡,民主是對集中而言,自由是對紀律而言。這些都是一個統一體的兩個矛盾著的側面,它們是矛盾的,又是統一的,我們不應當片面地強調某一個側面,而把另一個側面給否定掉。在我們的社會裡,不可以沒有自由,也不可以沒有紀律,不可以沒有民主,也不可以沒有集中。這些道理,廣大人民是完全懂得的。」還增加了一大段關於要用馬克思主義對立統一規律來觀察和處理問題的論述,這是毛澤東此次修改中的重要補充,提高了這篇文章的理論價值。

  第二節「關於肅清反革命分子」。這一部分,是直到《正處》正式發表為止改動最小的。

  第三節「關於農業合作化」,改動最大,有些段落被整段地改寫了。但是所要回答的問題,仍然是原先的那一些:合作社有沒有優越性?能不能鞏固?農民的生活有沒有改善?他們的生活是不是很苦?但是論述得更加深入,更加條理化,也更加全面。「我國有五億多農業人口,農民的情況如何,對於我國經濟的發展和政權的鞏固,關係極大。」「在社會主義事業中,要想不經過曲折困難,不付出極大努力,總是一帆風順,容易得到成功,這種想法,只是幻想。」這些論述,都是這次新加的。

  第四節「關於資本家的改造」,補充不多,主要加了這樣一個觀點:我國私營工商業改造「所以做得這樣迅速和順利,是跟我們把工人階級同民族資產階級之間的矛盾當作人民內部矛盾去處理,密切相關的」。

  第五節「關於知識分子和青年學生」,補充了三個內容。一是肯定知識分子的絕大多數在最近幾年中有了很大的進步。二是強調團結知識分子,改善同他們的關係,幫助他們進步。「我國的社會主義建設,離開這些知識分子,就一步也不能前進。」三是提倡勤儉建國(這一節後來又作了一些重要修改)

  第六節「關於節約」,主要增加了關於企業規模問題的內容:「我們必須建設少數規模大的現代化機械化的企業以為骨幹,沒有這個骨幹就不能使我國在幾十年內變為現代的工業強國。但是大多數企業不應當這樣做,應當從小規模做起,逐步發展,並且應當充分利用舊社會遺留下來的工業基礎,應當力求節約,用較少的錢辦較多的事。」

  第七節「從六億人口出發」。原先的標題是「關於六億人口的統籌兼顧,適當安排」,主要是舉例說明六億人口的統籌兼顧、適當安排是一個牽動全域的大問題。這次修改,把這些內容大大壓縮,而著重闡述統籌兼顧、適當安排這一方針:「我國有六億人口,這是一個客觀存在,這是我們的本錢。我們做計劃,辦事,想問題,就要從這一點出發,千萬不要忘記這一點。我國有六億人口,好處在這裡,困難也在這裡。困難就是矛盾,矛盾總得去解決,也總是可以解決的。我們的方針是統籌兼顧,適當安排。」「可以設想另外一種方針,就是照舊社會那樣,對於大批有困難的人拋棄不管。人民政府不能這樣做。這是製造矛盾的辦法,不是解決矛盾的辦法。」

  第八節「關於百花齊放、百家爭鳴、長期共存、互相監督」。這是二月二十七日講話的重點之一,論述比較充分,這次修改主要是文字性的,只在個別內容上作了一些補充。

  在「必須承認社會主義社會中存在著各種矛盾」後面,加了一句話:「正是這些矛盾推動社會繼續向前發展,社會主義社會的矛盾同舊社會的矛盾具有不同的情況和性質罷了。」

  談到新生事物只能在鬥爭中發展的時候,補充了一段:「和舊社會比較起來,社會主義社會對待新生事物的條件好得多,但是仍然存在著矛盾,壓抑新生力量,壓抑合理化建議,仍然是經常存在的。不是由於壓抑,只是由於鑒別不清,也會發生矛盾,也需要有一個鑒別的時間。」

  談到「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針時,補充了這樣的話:「我們提出讓各民主黨派和共產黨一道長期共存,並且互相監督,只許做好事,不許做壞事,這有什麼不好呢?無論是共產黨,或者是民主黨派,監督它們的首先是人民。再則,政黨的黨員又監督政黨的領導者。現在我們加上一條,各個政黨互相監督,這樣豈不是更有益處嗎?監督的方法,就是團結—批評—團結。這個方法是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法,是長期共存、互相監督的方法,是解決一切人民內部矛盾的方法。」

  這一節,在後來又做了很大的補充和修改。但是,一些基本的意思在這個修改稿裡就已經有了,如:在社會主義國家裡還有非馬克思主義的思想,也有反馬克思主義的思想;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資產階級思想和小資產階級思想仍然是汪洋大海,他們的思想意識是一定要用各種辦法頑強地表現出來的,等等。

  第九節「關於如何處理罷工、罷課等事件」,沒有多大修改,主要是根據南下時的講話內容加了一句:「應該把群眾鬧事看作在特殊情況下教育幹部和群眾的一種手段。」當時,毛澤東對鬧事問題看得比較簡單,對中國的形勢估計比較樂觀,認為中國不會發生匈牙利那樣的嚴重事件。然而後來出現了他沒有料到的一些嚴重情況,促使他對這一節作了較大修改,去掉了他原先講的對處理鬧事的四條。④

  ①毛澤東關於不再當下屆國家主席的批語,手稿,1957年5月5日。
  ②鄧小平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的講話記錄,1957年5月23日。
  ③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繼續組織黨外人士對黨政所犯錯誤缺點展開批評的指示》,手稿,1957年5月4日。見《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10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9月版,第246、247頁。
  ④四條指:一、努力克服官僚主義,使之不鬧;二、要鬧,就讓他鬧;三、讓他鬧夠;四、對鬧事的頭子不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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