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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1)


  爭取一個和平的國際環境,為中國國內的經濟建設創造有利的外部條件,這是從新中國成立之日起,特別是朝鮮停戰以後,毛澤東和中國政府為之不懈奮鬥的目標。

  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成立,

  一些西方國家,主要是美國,就對新中國抱著敵視態度,採用封鎖、遏制等種種手段,包括武力侵佔中國領土臺灣等。一些亞洲鄰國,由於種種複雜的歷史和現實的原因,對新中國還存有懷疑和畏懼的心理。

  新中國的誕生,對於世界和亞洲來說,究竟是和平的因素,還是危害和平的因素?這是國際社會關注的一個問題。毛澤東作出肯定而明確的回答:中國是維護世界和平的一支不容忽視的新興力量。

  一九四九年九月二十一日,在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上,毛澤東向全世界宣告「中國人從此站立起來了」,同時宣佈:「我們的民族將從此列入愛好和平自由的世界各民族的大家庭,以勇敢而勤勞的姿態工作著,創造自己的文明和幸福,同時也促進世界的和平和自由。」①

  十月一日,毛澤東在開國大典上,宣讀《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公告》,向各國政府宣佈:「凡願遵守平等、互利及互相尊重領土主權等項原則的任何外國政府,本政府均願與之建立外交關係。」②

  從一開始,維護民族獨立和維護世界和平,就是新中國外交政策的兩大基點。

  毛澤東根據對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國際形勢的分析,認為新的世界大戰是可以避免的。依據這個判斷,在一九五一年提出了「三年準備、十年計劃經濟建設」的長遠設想。即使是發生了抗美援朝這樣大的意外事件,也沒有改變毛澤東的基本估計。

  朝鮮戰爭爆發後,人們最擔心的問題,就是這場局部性戰爭會不會因為美國插手而引發新的世界大戰。毛澤東通過兩年多的觀察,得出兩點結論:第一,美國在國際國內都有難以克服的矛盾,說馬上要打第三次世界大戰,是嚇唬人的;第二,美國的戰略重點是歐洲,對美國來說,朝鮮停戰,大勢所趨,不和不利。③基於這種判斷,毛澤東仍然認為:「我們要爭取十年功夫建設工業,打下鞏固的基礎。」④事態的發展,證實了上述論斷的正確性。

  一九五三年七月二十七日,朝鮮停戰協定在板門店簽字,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緩和下來,世界上一切愛好和平的國家和人民松了一口氣。

  毛澤東對朝鮮停戰的意義作了充分的估計。九月二日,他在一封電報裡指出:「最近,朝鮮停戰協定的簽字,顯然是整個和平民主陣營在爭取和平、制止新戰爭的努力中所獲得的新的重大的成就。這一新的重大的成就業已有助於整個世界形勢的開始和緩」。⑤九月十二日,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的講話中又說:抗美援朝戰爭勝利的重要意義之一,是「推遲了帝國主義新的侵華戰爭,推遲了第三次世界大戰」。⑥

  此後,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在外交上作出兩項重要努力。一是努力促成日內瓦會議的召開,謀求通過和平協商,進一步緩和亞洲的兩個熱點地區——朝鮮半島和印度支那半島的緊張局勢;二是和印度、緬甸等國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通過友好協商,逐步同周邊國家解決邊界糾紛等歷史遺留問題,實現睦鄰友好。這兩方面的努力,都是為了一個目的,即為國內大規模工業化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創造一個有利的國際環境和周邊環境。

  朝鮮停戰協定簽字後,朝鮮半島恢復了和平局面,但是重新導致緊張局勢的因素依然存在。實現停火以後,美國並沒有從朝鮮撤軍的跡象。雙方圍繞戰俘遣返的實施問題,又展開了曠日持久的談判。然而,無論如何,從戰爭走向和平,從武力對抗轉向談判,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變化。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決心把握時機,進一步消除朝鮮半島的緊張局勢,展開了一場爭取召開政治會議的外交攻勢。

  按照停戰協定第六十款的規定,應當由雙方司令官向雙方有關各國政府建議,在停戰協定簽字並生效後的三個月內,分別派代表召開雙方高一級的政治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等問題」。一九五三年八月十五日,毛澤東致電金日成,提出中國對召開政治會議的意見。電報寫道:「我方對於政治會議的方針是,繼續堅持和平政策,堅持通過談判協商和平解決朝鮮問題,並進一步爭取和平解決遠東其他問題,以緩和國際的緊張局勢。」還提出,政治會議應採取圓桌會議的形式,不採取雙邊談判的形式;參加國包括蘇、中、美、英、法,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大韓民國,以及四個中立國波蘭、印度、瑞典、緬甸;會議議程應當按照停戰協定第六十款的規定,先解決撤軍及和平解決朝鮮問題,再討論其他問題;表決方式採取協商決定,即停戰雙方一致同意的方式;會議地點,建議在新德裡舉行。⑦這個意見,得到蘇聯和朝鮮的同意。

  八月十八日,周恩來將上述意見通知印度和瑞典駐華大使:「如果印度政府及瑞典政府同意我們的意見,請印度和瑞典在聯合國的代表與有關方面進行接觸,以便使之成為在聯合國中的共同提案」。同日,毛澤東把這一情況通報給金日成,並且說:「我們這樣做,是為了促進國際間的合作,和創造一個以和平協商解決國際爭端的範例的開始。」⑧

  就在這一天,蘇聯代表團團長維辛斯基在聯合國大會政治委員會提出關於政治會議成員的提案。討論中,美國在政治會議的組成和形式等問題上,同不少國家發生意見分歧。美國不贊成開圓桌會議,主張停戰雙方單獨談判,即參加國只限于朝、中和美、韓。它擔心中立國的參加會對美國不利。

  為了支持蘇聯提案,毛澤東和中共中央決定,在八月二十四日由周恩來發表關於政治會議問題的聲明,並建議朝鮮在二十五日也發表同樣內容的聲明。⑨

  但是,八月二十八日,聯合國大會在美國操縱下,通過關於「朝鮮停戰協定第六十款的履行」的決議案,否決了召開包括中立國在內的圓桌會議和平解決朝鮮問題的主張。九月十二日,周恩來複電聯合國秘書長哈馬舍爾德,重申中國政府關於迅速召開有交戰雙方的全體國家及有關中立國家參加的圓桌會議、協商從朝鮮撤退一切外國軍隊等問題的立場。

  九月下旬,毛澤東和中共中央分析了一個多月以來圍繞召開政治會議展開的外交鬥爭,估計如果繼續堅持中朝方面的原定方案很難有什麼結果,便由周恩來主持起草《關於政治會議成員問題的新步驟》。《新步驟》仍堅持政治會議應當有其他中立國參加,但為了推動政治會議的召開,同意美國方面的建議,由朝中兩國政府指派代表與美國代表就政治會議問題舉行初步會談。「初步會談的主要問題應為政治會議的成員問題,其次則為政治會議的地點與時間問題」。⑩

  ①《毛澤東文集》第5卷,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版,第344頁。
  ②《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頁。
  ③毛澤東在第一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38次會議上的講話要點,1952年8月4日。
  ④毛澤東在第一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38次會議上的講話要點,1952年8月4日。
  ⑤毛澤東、周恩來為祝賀抗日戰爭勝利八周年致馬林科夫、莫洛托夫電,1953年9月2日。
  ⑥毛澤東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上的講話記錄,1953年9月12日。
  ⑦這個電報是周恩來起草、經毛澤東審定並以他的名義發出的。
  ⑧毛澤東致金日成電,手稿,1953年8月18日。
  ⑨毛澤東致金日成電,手稿,1953年8月22日。
  ⑩周恩來主持擬定的《關於政治會議成員問題的新步驟》,195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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