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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闢中國農業合作化道路(4)


  十月二十六日至十一月五日,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在北京召開。閉會的前一天,十一月四日,毛澤東再次約陳伯達、廖魯言談話。他說:

  「做一切工作,必須切合實際,不合實際就錯了。

  切合實際就是要看需要與可能,可能就是包括政治條

  件、經濟條件和幹部條件。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現在

  是既需要,又可能,潛在力很大。如果不去發掘,那就

  是穩步而不前進。……『糾正急躁冒進』,總是一股風

  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應當吹倒的農業生產合

  作社。」

  「要搞社會主義。『確保私有』是受了資產階級的影

  響。『群居終日,言不及義,好行小惠,難矣哉』。『言

  不及義』就是言不及社會主義,不搞社會主義。……不靠

  社會主義,想從小農經濟做文章,靠在個體經濟基礎上行

  小惠,而希望大增產糧食,解決糧食問題,解決國計民生的

  大計,那真是難矣哉!

  有句古語,『綱舉目張』。拿起綱,目才能張,綱就是主

  題。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的矛盾,並且逐步解決這個矛盾,

  這就是主題,就是綱。提起了這個綱,克服『五多』以及各

  項幫助農民的政治工作、經濟工作,一切都有統屬了。」

  「現在的農業生產合作社還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礎之上的,個

  人所有的土地、大牲口、大農具入了股,在社內社會主義因素

  和私有制也是有矛盾的,這個矛盾要逐步解決。到將來,由現

  在這種半公半私進到集體所有制,這個矛盾就解決了。我們所

  採取的步驟是穩的,由社會主義萌芽的互助組,進到半社會主

  義的合作社,再進到完全社會主義的合作社(將來也叫農業生產

  合作社,不要叫集體農莊)。一般講,互助組還是農業生產合

  作社的基礎。」

  「這次實行糧食的計劃收購和計劃供應,對於社會主義也是很

  大的推動。接著又開了這次互助合作會議,又是一次很大的推動。

  鑒於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運動縮了一下,所以這次會議要積極一

  些。但是,政策要交代清楚。交代政策這件事很重要。

  『積極領導,穩步發展』,這句話很好。這大半年,縮了一下,

  穩步而不前進,這不大妥當。但是,也有好處。比如打仗,打了

  一仗,休整一下,再展開第二個戰役。問題是有些陣地退多了一

  些,有一些不是退多了,而是本來可以發展的沒有發展,不讓發

  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

  「生產合作社的發展計劃提出來了,今冬明春,到明年秋收

  前,發展三萬二千多個,一九五七年可以發展到七十萬個。

  但是要估計到有時候可能突然發展一下.可能發展到一百萬

  個,也許不止一百萬個。總之,既要辦多,又要辦好,積極

  領導,穩步發展。」①(①《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

  1999年6月版,第301—306頁。)

  以上是毛澤東兩次談話的主要內容,包含了他對農業互助合作運動的一些基本思想、理論觀點及具體工作部署。第一,對互助合作運動的關注點,已由互助組轉移到農業生產合作社(初級社)。第二,強調個體所有制不適應生產力的發展,只有過渡到集體所有制,才能提高生產力,解決糧食和其他農產品的供求矛盾。第三,提出解決農村中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兩條道路的矛盾,是統率農村一切工作的綱。第四,規定了中國農業合作化的具體發展道路;但又提出在特定的條件下,也可以不經過互助組,直接建立初級社,乃至高級社。第五,對發展合作社的態度是,只要條件具備,數量上多多益善,規模上能大則大。要打破新區的互助合作運動一定慢的觀念。這裡說的條件,指合乎章程、決議,是自願的,有強的領導骨幹(主要是兩條:公道,能幹),辦得好。第六,再次重申檢驗合作社辦得好壞的主要標準是看是否增產。毛澤東這些基本思想,在以後指導農業合作化的實踐中,又發展了,強化了。

  毛澤東這兩次談話是有針對性的,批評了一九五三年春發生的糾正農業互助合作急躁冒進的問題。

  事情是這樣的。自一九五二年九月第二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以來,各地農民對發展互助合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互助合作事業有一個較大的發展。但從秋收開始,在一些地區程度不同地出現急躁冒進傾向,主要是盲目追求互助合作的高級形式,試辦農業生產合作社,貪多貪大,將耕牛農具變相地無償歸公,盲目強調增加社會主義因素。由此引起農民主要是中農的不安,影響了生產。與此同時,在農村中比較普遍地出現了對農民干涉過多的現象,即所謂「五多」(任務多,會議集訓多,公文報告表冊多,組織多,積極分子兼職多)。中央農村工作部和鄧子恢發現了這些情況,向毛澤東彙報,並代中央起草了幾個糾正互助合作急躁冒進的文件,下發實施。經過一段工作,這一傾向得到克服,農民生產情緒趨於安定。但在糾正冒進時,一些地方又出現不積極發展互助合作的自流現象。也有一些由基層幹部和農民群眾自發辦起來的農業生產合作社(稱「自發社」)不被承認,被視為非法。這就是毛澤東所說的「今年大半年互助合作運動縮了一下」,「穩步而不前進」,「『糾正急躁冒進』,總是一股風吧,吹下去了,也吹倒了一些不應當吹倒的農業生產合作社」,「本來可以發展的沒有發展,不讓發展,不批准,成了非法的」。總的說來,毛澤東對一九五三年糾正互助合作急躁冒進的批評,還是比較平和的。但是,這件事給毛澤東留下的印象是很深的。

  毛澤東的兩次談話,第一次比較系統地闡述了他的農業合作化思想,初步形成他指導中國農業合作運動的一套理論、方針、政策。《中共中央關於發展農業生產合作社的決議(草案)》,就是根據毛澤東兩次談話的精神起草和修改形成的。

  第三次農業互助合作會議討論了這個決議草案。會後,在毛澤東主持下,又作了修改。十二月十六日經中共中央正式通過,在一九五四年一月九日公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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