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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五反」(7)


  毛澤東在指導運動的過程中,在理論上保持了清醒的頭腦。這對於保證「五反」運動不出現原則性錯誤和大的偏差,起了重要作用。在指導實際工作中間時刻關注著思想理論動態,用正確的理論去指導實踐,這是毛澤東領導工作的一個重要特點。

  運動一步一步地深入,經驗一點一點地積累,人們對「五反」運動的認識逐步深化。毛澤東在總結前段經驗的基礎上,提出了在「五反」鬥爭中及其以後,必須達到的八項目的:

  「(一)徹底查明私人工商業的情況,以利團結和控制資產階級,進行國家的計劃經濟。情況不明,是無法進行計劃經濟的。

  (二)明確劃分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的界限,肅清工會中的貪污現象和脫離群眾的官僚主義現象,清除資產階級在工會中的走狗。……

  (三)改組同業公會和工商聯合會,開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們及其他業已完全喪失威信的人們出這些團體的領導機關,吸引那些在『五反』中表現較好的人們進來。除完全違法者外,各類工商業者均應有代表。

  (四)幫助民主建國會的負責人整頓民主建國會,開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較好的人,使之成為一個能夠代表資產階級主要是工業資產階級的合法利益,並以《共同綱領》和『五反』的原則教育資產階級的政治團體。

  (五)清除『五毒』,消滅投機商業,使整個資產階級服從國家法令,經營有益於國計民生的工商業;在國家劃定的範圍內,儘量發展私人工業(只要資本家願意和合乎《共同綱領》),逐步縮小私人商業;國家逐年增加對私營產品的包銷訂貨計劃,逐年增加對私營工商業的計劃性;重新劃定私資利潤額,既要使私資感覺有利可圖,又要使私資無法奪取暴利。

  (六)廢除後賬,經濟公開,逐步建立工人、店員監督生產和經營的制度。

  (七)從補、退、罰、沒中追回國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經濟損失。

  (八)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營企業的工人、店員中建立党的支部,加強黨的工作。」①(①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在五反鬥爭中及其以後必須達到的八項目的的指示》,手稿,1952年3月23日。見《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00、20l頁。)

  這八條,概括了「五反」運動的基本方針,使全黨對「五反」運動的意義有了新的認識,更加自覺地領導這場鬥爭。這八條,不僅有經濟意義,而且有政治意義。它使「五反」運動同整個國家社會經濟的發展緊密地結合起來,同國家發展的方向息息相關。做到了這八條,就可以實現毛澤東所希望的國家有可能完全控制資本主義工商業的局面。正如他所說的,搞「五反」運動,「主要不是為了搞幾個錢,而是為了改造社會」。②(②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五反」定案、補退工作等的指示》,手稿,1952年5月9日。見同上書,第203頁。)

  從一九五二年五月起,毛澤東開始著手部署結束「五反」的工作。早在四月初,他就提出「五反」時間不宜拖得太長。他說:「打擊要適可而止,不能走得太遠;走得太遠,就要發生問題。我們已經對資產階級打了一下,現在可以在新的基礎上和他們講團結了。」③(③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修訂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82頁。)在毛澤東的心目中,始終沒有忘記新中國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是迅速地恢復和發展國民經濟。其他一切工作,包括「五反」在內,都必須服從這個大局。

  在「五反」進入定案處理的關鍵時刻,五月九日,毛澤東及時地為中共中央起草了關於「五反」定案、補退工作等問題的指示,為勝利結束「五反」運動,提出一系列從寬處理的政策規定。指示中說:「現當『三反』『五反』最後定案之際,我們必須本鬥爭從嚴處理從寬,應當嚴者嚴之應當寬者寬之的原則,好好結束這場鬥爭。」

  指示的具體內容,摘錄如下:

  「在『五反』鬥爭中,工作組和工人對資本家違法所得數一般都算得很高,在定案時必須合理地降下來,使合乎經濟情況的實際,必須使一般資本家在補退之後還有盈餘。」

  「薄一波同志回京報告,廣州新藥業原定違法所得一千億元,由我們幾次主動核減,最後定為三百六十億元.出於資本家意料之外的寬大,大家高興。這個比例即是比三分之一稍微多一點。請各市委衡量全域,大體按此比例定案,我們就能在政治上和經濟上完全取得主動,而使經濟迅速恢復和發展,使資本家重新靠攏我們,恢復經營積極性,使工人不致失業。」

  「大多數資本家的補退時間一律推遲到九月或十月開始為適宜。數大者可分多年補退,一部分還可作為公股不要交出現金。這樣於活躍市場、防止失業是完全必要的。罰款可只施行於極少數人,判刑尤其要少。……

  在付工繳費方面不應當採取苛刻政策」。「工人監督生產一事,勢在必行,但不宜行得太急。中央同意目前只在少數廠、店舉行典型試驗,待資本家喘過氣來,到秋季或冬季再行逐步推廣。」

  「工人福利問題,必須解決,但又必須解決得合乎實際的經濟情況,不能太低,但又決不可太高,致陷自己於被動。」①(①《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02、203頁。)

  從上述各項可以看到,毛澤東對「五反」運動的定案處理,主要不在於從違法資本家那裡搞到多少錢,而是有更深遠考慮,著眼於國民經濟的恢復和發展,著眼於工人階級的長遠利益,著眼於對民族資產階級關係的正確處理。

  根據中央的這個指示,各地的定案處理工作進行得比較順利。

  毛澤東特別關注上海的定案處理工作。上海大資本家比較多,對上海工商戶(特別是其中大的工商戶)的處理如何,不論在經濟上和政治上對全國所產生的影響都是巨大的。榮毅仁家是上海最大的民族資本家,對他的處理,更加引人注目。榮家的企業在「五反」中也發現了一些問題,應該劃到哪一類?經過薄一波和陳毅反復商量,定為基本守法戶。這個處理意見報告了周恩來,周恩來又報告了毛澤東。毛澤東說:何必那麼小氣!再大方一點,劃為完全守法戶。這個「標兵」一樹,在上海以至全國各大城市產生了很大影響。①(①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修訂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79頁。)

  「五反」運動以打擊資產階級的「五毒」行為開始,但它的實際結果已遠遠超出了這個範圍。它的直接結果,是工人階級同資產階級的力量對比起了根本性的變化。正如一九五六年二月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指出的:通過「五反」運動,「作為一個階級來說,資產階級已被工人群眾和工人階級所領導的國家的威力所壓倒了」。②(②《中共中央關於資本主義工商業改造問題的決議》,1956年2月24日。見《建國以來重要文獻選編》第8冊,中央文獻出版社1994年8月版,第150頁。)這為以後用和平的方式逐步改造資本主義工商業,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條件。

  一九五二年六月六日,在「五反」即將結束的時候,毛澤東提出:「在打倒地主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以後,中國內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階級與民族資產階級的矛盾,故不應再將民族資產階級稱為中間階級。」①(①毛澤東對《關於民主黨派工作的決定(草稿)》的批語,手稿,1952年6月6日。見《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23l頁。)這預示著新中國歷史發展的一個新階段即將到來,中國共產黨的政策將有一個新的變化。

  從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九五二年一月相繼開展的「三反」、「五反」運動,是繼抗美援朝、土地改革和鎮壓反革命三大運動之後,進行的又一次社會改革運動。它們為蕩滌舊社會遺留下來的貪鄙奢靡風氣,樹立起艱苦奮鬥、勤政廉潔的優良作風,移風易俗,起了積極作用,為國家進行大規模經濟建設創造了良好的社會環境。

  「三反」、「五反」運動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採取了群眾運動這種特殊的鬥爭形式。在指導這場運動中,毛澤東始終注意維持社會經濟生活的正常進行,力求把群眾運動對經濟生活的消極影響縮小到最低限度;注意健全黨內民主生活,保障了各地負責人能夠及時向毛澤東和黨中央反映運動中出現的缺點和偏差。毛澤東作為最高決策者和指導者,傾心聽取下面的意見,集中全黨智慧,肯定和推廣好的經驗,同時實事求是地糾正運動中的偏差,改正錯案。「五反』』結束後,又立即調整工商業,使一度蕭條的市場重新活躍起來,經濟得到良好的發展。從總的方面說,「三反」、「五反」運動是成功的,取得的成績是很大的。當時毛澤東是這樣評價的:「『三反』和『五反』的勝利是極其偉大的,毫無疑義應當進行『三反』和『五反』,不進行這一正義的鬥爭我們就會失敗。」②(②毛澤東為中共中央起草的《關於「五反」定案、補退工作等的指示》,手稿,1952年5月9日。見同上書.第20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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