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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反」「五反」(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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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對劉、張一案極為重視。十二月二十九日下午召開中央書記處擴大會議,研究處理意見。經過慎重考慮,並徵求黨外人士的意見,中共中央決定同意河北省委的建議,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對劉青山、張子善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公審大會召開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意見反映到毛澤東那裡,毛澤東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二千個,二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幹部。①(①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修訂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57、158、152、153頁。)這是一個很嚴肅的意義深遠的決定,是中國共產黨人法紀嚴明、公正無私的鮮明體現。 一九五二年二月十日,公審大會在河北省當時的省會保定舉行。劉、張二人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消息傳開,人心大快,稱頌共產黨廉潔清正,大公無私。它使人們清楚地看到:中國共產黨發動「三反」,懲治腐敗決不容情。中國共產黨人決不做李自成,決不背離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決不讓千千萬萬先烈的鮮血自流。 前事不忘,後事之師。每當人們提起毛澤東果斷處理劉青山、張子善一案時,總會感慨萬千。當年在毛澤東直接領導下處理此案的薄一波說:「我覺得『三反』鬥爭經驗中最可貴的一條,就是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對清除黨的肌體上發生的腐敗現象,表現了高度的自覺性和巨大的決心與魄力,真正做到了從高級幹部抓起,敢於碰硬,從嚴治黨。」「後來,我們黨也多次下決心懲治黨內存在的腐敗現象,但往往失之過寬,未能收到應有的效果。這就更加證明了,在清除腐敗現象的鬥爭中,必須堅持這一條寶貴的經驗。」②(②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修訂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57、158、152、153頁。) 「三反」期間,毛澤東收到一封親屬來信。寫信人是他的堂弟毛澤連等。毛澤連要求陪母親到北京治病,毛澤東覆信勸他們不要來北京。信中說:「慰生六嬸及澤連均不要來京,也不宜在長沙住得太久,診病完了即回韶山為好。現在人民政府決定精簡節約,強調反對浪費,故不要來京,也不要在長沙住得太久。」又說:「澤連家境困難,待將來再設法略作幫助,目前不要靠望。」①(①毛澤東給毛澤連等的信,手稿,1951年12月11日。)隨後,毛澤東寄去一些錢,讓毛澤連的母親在長沙好好治病。 一九五二年六月,毛澤連的母親病故,毛澤連本人又不慎跌傷了腳。毛澤東十分關心,這年十月寫信給他的房兄和啟蒙老師毛宇居,說:「毛澤連來信叫苦,母尚未葬,腳又未好,茲寄人民幣三百萬元②(②這裡是人民幣舊幣,1萬元舊幣折合1955年3月1日起發行的人民幣新幣1元。下同。),以一百萬元為六嬸③(③六嬸,即毛澤連的母親。)葬費,二百萬元為澤連治病之費。請告他不要來京,可到長沙湘雅醫院診治,如湘雅診不好,北京也就診不好了。」他特意在信的末尾囑咐說:「這些錢均是我自己的稿費,請告他們節用。」 新中國成立後,毛澤東陸續接待了一些來自家鄉的親友。來的時候,他都熱情款待;走的時候,常常給一些錢,接濟他們的生活,解決他們的困難。這些招待和接濟親友的錢,照例都從他的工資和稿費裡支付,從不用公家一分錢。他時常收到家鄉親友的一些來信,有的是要求安排工作的,有的是要求來北京學習的。毛澤東一概婉言回絕。 毛澤東夫人楊開慧之兄楊開智,要求到北京工作。毛澤東給他覆信說:「希望你在湘聽候中共湖南省委分配合乎你能力的工作,不要有任何奢望,不要來京。湖南省委派你什麼工作就做什麼工作,一切按正常規矩辦理,不要使政府為難。」④(④毛澤東給楊開智的信,手稿,1949年10月9日。) 毛澤東青少年時期的一位同學毛森品,幾次致信毛澤東,請求推薦工作。毛澤東也覆信婉拒了。信中說:「吾兄出任工作極為贊成,其步驟似宜就群眾利益方面有所贊助表現,為人所重,自然而然參加進去,不宜由弟推薦,反而有累清德,不知以為然否?」①(①毛澤東給毛森品的信,手稿,1950年4月18日。) 郭士逵,是韶山的一位農民。一九二五年毛澤東在家鄉組織農民運動時,湖南軍閥趙恒惕來捉他,郭士逵曾經幫助他脫險。可以說對他有過救命之恩。一九四九年十月,郭士逵寫信給毛澤東,反映他生活困難,希望在省外給他安排一份工作。一九五零年三月十四日,毛澤東覆信給他,說:「先生處境困難,深為繫念。工作問題,仍以就近設法等候機會為宜,不宜遠處省外,徒勞往返。」②(②毛澤東給郭士逵的信,手稿,1950年3月14日。) 建國初,當地政府曾計劃為毛澤東在家鄉建一所房屋,並修一條公路直通韶山。毛澤東聞訊,當即寫信給湖南省委書記黃克誠、省人民政府主席王首道並告中南局第三書記鄧子恢。信中說:「據說長沙地委和湘潭縣委現正進行在我家鄉為我建築一所房屋,並修一條公路通我的家鄉。如果屬實,請令他們立即停止,一概不要修建,以免在人民中引起不良影響。是為至要。」③(③毛澤東給黃克誠、王首道並告鄧子恢的信,手稿,1950年9月20日。) 毛澤東對家鄉和親友嚴格要求,不許他們有任何特殊,但他並不是一個絕情的人。在他的內心深處,是深深地惦念著他們的。一九五四年四月二十九日,毛澤東在寫給石城鄉④(④石城鄉,原屬湖南湘鄉,1956年撤銷,其所轄區域今屬韶山市大坪鄉,是毛澤東外祖父文家所在的地方。)黨支部和鄉政府的信中,表達了他這種真摯的感情。他說:「文家任何人,都要同鄉裡眾人一樣,服從黨與政府的領導,勤耕守法,不應特殊。請你們不要因為文家是我的親戚,覺得不好放手管理。我的態度是:第一,因為他們是勞動人民,又是我的親戚,我是愛他們的。第二,因為我愛他們,我就希望他們進步,勤耕守法,參加互助合作組織,完全和眾人一樣,不能有任何特殊。如有落後行為,應受批評,不應因為他們是我的親戚就不批評他們的缺點錯誤。」①(①毛澤東給石城鄉黨支部、鄉政府的信,手稿,1954年4月29日。) 在毛澤東的嚴格要求和教育下,他的許多親屬都安心在家鄉工作或務農,過著普通勞動人民的生活。 毛澤東本人始終過著簡樸的生活,對自己要求十分嚴格,從不搞特殊。 一九五二年初,在「三反」運動正走向高潮之際,毛澤東又作出一個決策:在大、中城市發動對違法的資產階級開展反對行賄、反對偷稅漏稅、反對盜騙國家財產、反對偷工減料、反對盜竊經濟情報的「五反」運動。 發動這個運動的原因是:在「三反」運動中,揭露出黨和國家工作人員中的大量貪污受賄案件,同不法資本家的腐蝕拉攏有密切關係。在東北局、華北局、西南局等領導機關的報告中,都反映出這個問題。 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一日東北局的電報中說:「從兩個月來所揭發的許多貪污材料中還可看出:一切重大貪污案件的共同特點是私商和蛻化分子相勾結,共同盜竊國家財產。」十二月二十日華東局的報告提出:「鑒於黨政內部的貪污往往是由非法商人從外部勾結而來的,因此,必須注意調查奸商並發動群眾檢舉控告不法商人的運動,對證據確鑿的不法商人,亦應嚴加懲處,以便內外配合,徹底肅清貪污分子。」西南局的報告同樣反映了貪污分子與奸商相勾結,給國家造成嚴重損失的事實。 據薄一波回憶,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他向毛澤東彙報「三反」運動情況。當說到資本家往往用給回扣的辦法收買拉攏我們的採購人員時,毛澤東插話說:「這件事不僅要在機關檢查,而且應在商人中進行工作。過去土地改革中,我們是保護工商業的,現在應該有區別,對於不法商人要鬥爭。」薄一波說:「看來,毛主席正在考慮這件事。」①(①薄一波《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修訂本)上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12月版,第167、168頁。) 幾天以後,一九五二年一月五日,北京市委送來一個關於「三反」鬥爭的報告。裡面說,在工商界方面,主要是賄買和勾通工作人員,偷稅漏稅,偷工減料和對公家高價賣低價買,而最普遍的是用回扣、送禮等方式來勾引工作人員貪污。毛澤東當天就以中共中央名義轉發了這個報告。他在批語中寫道:「一定要使一切與公家發生關係而有貪污、行賄、偷稅、盜竊等犯法行為的私人工商業者,坦白或檢舉其一切犯法行為,特別注意在天津、青島、上海、南京、廣州、武漢、重慶、瀋陽及各省省城用大力發動這一鬥爭,借此給資產階級三年以來在此問題上對於我黨的猖狂進攻(這種進攻比戰爭還要危險和嚴重)以一個堅決的反攻,給以重大的打擊,爭取在兩個月至三個月內基本上完成此項任務。請各級黨委對於此事進行嚴密的部署,將此項鬥爭當作一場大規模的階級鬥爭看待。」「在這個鬥爭中,對民主黨派和各界民主人士應酌予照顧,注意組織『三反』鬥爭的統一戰線」。②(②《毛澤東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192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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