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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〇


  作為共產黨人的鮑羅廷與陳獨秀,與上述這些人的說法有所不同,而實際上也都反對馬上解決農民土地問題。鮑羅廷說:「目前的困難,不在於討論沒收大地主及保護小地主這一點,困難卻在於避免因此問題所發生的不好影響……故目前首先要實現以前所議決的地方自治」,只有成立了「農村自治機關」,「才可以執行解決土地的辦法,不致發生毛病」。陳獨秀基本上同意鮑羅廷的意見,他說:「現在在革命理論上,財政上,社會問題上,各方都要求解決土地問題,土地問題成了重要的輿論了,但是到了實行問題,便發生困難,如軍人的土地問題、中小地主問題、策略問題等等,都有困難,各方面都不能滿意。」他還說:「國民革命過程中必須解決土地問題,即沒收小地主及革命軍人以外之出租的土地,分給農民」,這是原則,但「原則不是馬上實行的」,當前首先還是促進「農村自治之實現」,「訂立土地改良法案」。這就是說,農民土地問題是必須解決的,方案也可以制訂,但不是馬上解決和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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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記錄,1927年4月26日。
  土地委員會第五次擴大會議記錄。

  因為有許多人反對,同時又考慮到全國的政治環境和農民運動發展的不平衡的狀況,後來,毛澤東、鄧演達等人,又將《解決土地問題決議草案》中最關鍵的一條,改為:「在國民革命的過程中,必須解決土地問題,即是將大地主的土地,及官地、公地、荒地分配於無地或土地不足以贍生之農民;對於小地主及為革命而努力之軍人的土地,應由國民政府加以保障」。但是,將這一草案及《佃農保護法》、《革命軍人土地保障法條例》提請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批准公佈時,仍遭到了汪精衛等人的反對。例如,譚延闓就說:「沒收土地一概歸公,現在不能分配。要講分配,必惹起極大的糾紛。一概歸公,政府還可以有筆收入」。他不但反對通過和公佈《土地問題決議草案》,甚至連《革命軍人土地保障法條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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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委員會第六次擴大會議記錄。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速記錄,1927年5月9日。

  不同意公佈。他說:「革命軍人土地保障法條例公佈之後,不但不能安慰武裝的同志,反而使普通人看了可以反證非革命軍人的土地就不受保障」。當時任國民政府外交部長的陳友仁說:「土地問題的影響面大而遠,應由全國代表大會來討論。尤其是關於大地主方面的,更應當思索。在俄國有幾百萬英畝的大地主,在中國,除了張作霖之外,沒有幾個夠得上稱為大地主的……如果實行分配土地,帝國主義者更要說我們是共產,蔣介石以及他的爪牙,更有詞可借。當此軍事外交緊急的時候,於我們很是不利。國民政府曾表示過不是共產的政府,若是將這樣決議案通過了,則有口也說不清」。在中央政治委員會第一次討論這一決議草案時,汪精衛曾一度主張通過但不公佈;有的地方如可以實行,則秘密通知該省黨部試辦。但聽了譚延闓等人的反對意見之後,他也改變了主意而反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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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②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速記錄,1927年5月12日。

  因鄧演達等人仍堅持應通過這一決議草案,意見不能統一,最後會議只好付表決。那天到會的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委員共十一人,即汪精衛、譚延闓、王法勤、孫科、林祖涵、徐謙、宋慶齡、吳玉章、陳公博、陳友仁和鄧演達,表決的結果,贊成通過的只有鄧演達、林祖涵、吳玉章三人。這樣,用了一個多月,開了十幾次會,吸收各方面人士參加討論而制定的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的方案,就被否決了。而事後陳獨秀和鮑羅廷等人,也竟然未對此提出任何異議。這件事,對林伯渠的思想衝擊很大,使他進一步認識到,依靠國民黨是根本不可能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的。他對陳獨秀、鮑羅廷所推行的妥協退讓政策,也產生了更大的疑慮。

  汪精衛、譚延闓等藉口穩定局勢,反對解決農民土地問題,實際上不但沒有使局勢有任何好轉,反而一天比一天更加嚴重。五月初,首先是張聯升在鄂北自稱襄樊鎮守使,驅逐共產黨,搗毀黨部,扣留送給馮玉祥的軍火及其押送人員。接著,四川楊森同駐鄂西的獨立第十四師夏鬥寅暗中勾結,通電擁蔣,率兵東下,相繼佔領宜昌、沙市,進至新堤、仙桃鎮一線。五月十八日,夏鬥寅公開叛變,率部突然出現在咸寧紙坊,配合楊森部襲擊武漢。五月二十一日,唐生智留守在長沙的許克祥部,又舉行了「馬日事變」,襲擊國民黨省、市黨部和省總工會、省農民協會,大肆捕殺共產黨人和革命群眾。五月二十九日,朱培德在江西亦藉口軍中不穩,將在第三軍中任政治工作的共產黨員遣送出境,並禁止群眾集會。在這些反動軍官相繼叛變的影響下,武漢地區的土豪劣紳、貪官污吏更加猖獗,各縣連續發生了殺害共產黨員、農會幹部與革命群眾的事件。後來,夏鬥寅的叛亂,雖然被葉挺率領的二十四師和由武漢軍校與農講所學生所組成的獨立師所打敗,楊森的進攻,也被新從皖西調回的第二軍和重新組建的第六軍擊退,但總的形勢仍然十分嚴重。

  林伯渠作為國民黨軍委秘書長,積極參加了反對反動軍官叛亂的鬥爭,當時許多有關軍情的電報,都是經他報告給國民黨中央的。他還參與了有關軍隊調動和組織武漢工人準備抵抗夏鬥寅的工作。

  夏鬥寅等的叛亂,使林伯渠進一步「感到軍隊很重要」,這時他還參加了第六軍的重建工作。六軍原有三個師,第十八師,北伐開始時留在廣東,早已脫離建制;第十七師,因蔣介石收買了楊傑,還在「四一二」前就已名存實亡;第十九師,四一二政變後,因程潛秘密潛往採石磯,打算把它調回武漢,事不機密,被蔣介石發覺,也於四月二十九日被蔣全部繳械。這樣,第六軍除了在九江還保留部分部隊以外,就幾乎全部被蔣介石拆散或者消滅了。為此,程潛從採石磯逃至湖口時,曾致電武漢國民黨中央「引咎辭職」,說他未能糾正蔣介石的反叛,反被蔣把部隊拆散,「請開去他的二方面軍總指揮同六軍軍長職,並嚴加處分,以肅黨紀」。後因國民黨中央去電慰留,他才回到武漢,重新組建第六軍。為了協助程潛重組第六軍,林伯渠曾多次接見從南京方面逃回來的原六軍幹部,調配原政治工作幹部改任軍事工作,與程潛一起研究三個師的幹部配備問題。他還多次召集政治工作人員開會,討論與佈置新建部隊的政治工作,培養和遴選下層政治工作人員,積極籌劃開辦政治訓練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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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伯渠:《在七大開幕典禮上的講話》,1945年4月23日。
  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速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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