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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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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個計劃卻遭到共產國際代表羅易和蘇聯軍事總顧問加倫的反對。羅易認為「在採取任何進一步的行動之前」,都必須首先「鞏固基地」①。他既反對東征,也反對立即繼續北伐,主張應先在兩湖地區開展土地革命,把武漢政府的影響擴大到江西、福建、廣東、廣西等省。加倫則從軍事方面考慮,他認為:漢口到南京之間的距離,等於上海到南京的四倍,而且上海與南京之間又有鐵路,蔣介石運兵至南京要比武漢快的多,東征並不會象有些人所說的那樣順利;現在主要的威脅是奉系軍閥,而不是蔣介石的軍隊,因此,武漢政府的當務之急應當是繼續北伐。四月十六日,中共中央根據羅易的提議,放棄了東征的主張。提出武漢國民政府應「與馮玉祥建立緊密而有效的合作」,首先採取「防禦性的軍事行動」,立即佔領河南南部地區,調已撤出浦口的二、六軍「向北進軍,佔領安徽西部」,以鞏固武漢國民政府統治下的「革命基地」②。 -------- ①《羅易赴華使命》,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81年版,第165頁。 ②《羅易赴華使命》,第176頁。 四月十八日,由於張學良率十余萬奉軍越過鄭州,沿京漢鐵路南進,二、六軍在魯軍張宗昌進攻下,已撤離浦口,武漢國民黨中央決定放棄東征計劃,舉行「第二次北伐」,即首先協同馮玉祥、閻錫山把奉系張作霖趕回東北,佔領京津,然後再解決蔣介石所謂東南的問題。蘇聯顧問鮑羅廷、加倫都贊成這個計劃。隨後,中共中央也撤消了十六日決議,轉而贊成舉行「第二次北伐」。 林伯渠本來是積極主張東征的,現在既然國共兩黨中央都已決定停止東征,舉行「第二次北伐」,他當然也只好服從。那時人們都對馮玉祥寄予比較大的希望。林伯渠當時也想先舉行北伐,打通和馮玉祥國民軍的聯繫,或許可以更加壯大反蔣的力量,有利於將來的反蔣鬥爭。所以,一當決定舉行第二次北伐,他還是不遺餘力地去爭取北伐的勝利。 四月十九日,以唐生智為總指揮、由張發奎第四軍、朱暉日第十一軍、賀龍獨立師和唐生智第三十五軍、三十六軍等部隊組成新的北伐軍,在武昌舉行誓師大會,開赴河南前線。作為國民黨軍委秘書長的林伯渠,從此以後,也就特別繁忙起來。他經常為參加各種會議、處理大量有關軍事方面的文電和軍委日常工作而忙到深夜。這時,鄧演達已去河南,後方的政治工作委託郭沫若代理,他還要協助郭沫若接待從上海及東南各省回到武漢的政治工作人員,安排他們的生活和工作。 「四一二」政變以後,由於帝國主義和蔣介石集團的封鎖與破壞,武漢在經濟、外交方面越來越困難。長江航運銳減,資金外流,紙幣貶值,物價上漲,財政極度困難。不少工廠停產歇業,失業工人增至三十多萬。為了擺脫這種困境,穩住資產階級和國民黨上層分子與軍事將領,四月二十日,鮑羅廷在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提出了「戰略退卻」的主張。他說: 所謂退卻,就是要使外僑在國民政府所管轄的各地有不受限制的經商的權利。這個辦法,不但於國民黨及革命軍的前途有莫大的利益,就是于工人自身也有相當的好處。① -------- ①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速記錄,1927年4月20日。 鮑羅廷提出「戰略退卻」的具體辦法是: (一)政府與工會合組一委員會,其目的在執行工人中之革命紀律,同時由工會組織裁判所,審判並處罰違反革命紀律的工人; (二)由政府與外國銀行商店協商,使他們在湘、鄂、贛、皖南、豫南、西至萬縣等處,都可以公開的貿易,並且政府與工會代表組織委員會,執行政府與外國銀行商店所定之協商……; (三)除得第二條所規定之委員會同意外,外國銀行商店中工人不得自由罷工; (四)政府應盡可能力量,迅速規定銅元及一切必需的價格; (五)立刻設立失業局與失業者飯堂。① -------- ①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速記錄,1927年4月25日。 汪精衛、陳獨秀完全贊同鮑羅廷的主張。汪精衛還提出一項包括「保護外人的生命財產」、「保護外人的商業」、「由外交部接洽太古、怡和公司」、「由交通部接洽招商、三北公司」和「集中現金」等為主要內容的四條十款的退卻計劃,並得到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的通過。 由於前些時候湖南收回了長沙和嶽州的海關,沒收美孚公司煤油實行公賣,江西的金融也很混亂,就在討論採納鮑羅廷提出的「退卻策略」的過程中,國民黨中央政治委員會指定林伯渠、陳其瑗為中央特派員,分別赴湖南和江西「說明中央外交策略」。 林伯渠受命之後,經與在武漢的夏曦、譚平山和陳獨秀商談,於四月二十七日抵達長沙。他到達長沙的當天晚上,即向國民黨省黨部全體執、監委員傳達了武漢國民黨中央的外交方針。第二天,他又在省黨部連續開了兩次會議,研究貫徹中央方針,瞭解湖南民眾運動的情況。林伯渠這次到湘,雖然只停留兩天,卻瞭解了許多情況,進一步堅定了他支持解決農民土地問題的決心。 林伯渠回到武漢,除口頭向國民黨中央彙報以外,還專門就外交策略和農民土地問題寫了兩個書面報告,極力為湖南民眾的革命行動辯護。他說:有許多事,確實是須立刻解決,「他們等不及中央的命令就自己處理了。例如,英、美、日各國僑民奉到他們領事的命令,全體離湘,所遺下的公司、行棧、教堂、學校等,只好暫由湖南交涉員設法保護。再如外商退出之後,美孚、亞細亞等洋行一律封閉,而湖南當地又深有使用煤油之需要,所以各團體就發起組織煤油公賣委員會,預備自行處置」①。對未離湘之外國商人並未加干涉,如現在湘之德人「仍經商如故」;即使對已退出之英、美、日籍商人的財產物件等,「亦保存無損」②。他還明確向國民黨中央提出建議,湖南自「五四」以後,民氣勃發,素稱激昂,中央在允許外商複業時,不要對民情「抑之過甚」③。 -------- ①②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速記錄,1927年5月2日。 ③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政治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速記錄,1927年5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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