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蔣介石宋美齡在臺灣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八〇


  庫存黃金運到臺灣後,蔣介石看著清單,突然想起還有一箱珠寶存放在中央信託局,當即命令侍奉在自己身邊的蔣經國迅速辦理此事,將它運抵臺灣。這箱珠寶多半系日軍侵華期間,漢奸走狗們非法搜刮而來的,抗戰勝利後,國民政府返都南京,對漢奸們進行了逮捕、收審,沒收其財產,珠寶落入蔣介石政權手中。蔣經國在上海「打老虎」時,知道它的藏處,所以蔣介石讓自己的兒子去辦理這事感到放心、安全。蔣經國領命後,迅速潛入上海,然而很快其行蹤和目的就讓李宗仁的手下偵察得知了。李宗仁立刻下令中央信託局妥善保存,沒有他的手諭,任何人都不得動用,並將保管這箱珠寶的人調到香港。

  蔣經國無功而返,就勸說蔣介石:「據所知道的情形,這一箱珠寶已經用了不少,剩餘的東西,僅值二三十萬美金,我們何必為此區區之物,同人家傷和氣」。蔣介石聽了,非常生氣,指責蔣經國道:「你懂什麼,到了臺灣,當軍隊糧切發不出的時候,就是一塊美金也是好的!」蔣經國被斥責得面紅耳赤,無言以對,只得再作努力,但最終還是沒有把珠寶取出來,蔣介石為此很不高興。

  「無糧不聚兵」,蔣介石儘管已經「下野」,但卻操縱著國民黨的兵財大權。隨著南京被人民解放軍佔領,戰火燃至江南,此時國民黨四分五裂,人心惶惶。沒有硬通貨壓陣,金融秩序更加混亂,李宗仁只得抛灑金圓券抵擋,但無濟於事,反而抱薪救火,加劇了通貨膨脹。

  4月22日,也就是蔣介石偷運黃金到臺灣的兩個月之後,李宗仁飛到桂林,準備到廣州找孫科協商政務,孫科致電給他,要李宗仁拿出錢來才能好辦事。李宗仁苦笑之後,只得與蔣介石聯繫,索取運到臺灣的國庫黃金,並再次要蔣介石不要過問國事,早日出國。蔣介石對李宗仁的建議厭惡之至,致函何應欽,請他代轉李宗仁,其中對黃金一事作這樣的說明交待:「前在職時,為使國家財富免於共黨之劫持,曾下令將國庫所存金銀轉移至安全地點;引退之後,未嘗再行與問。一切出納收支皆作常規進行,財政部及中央銀行簿冊俱在,盡可稽考。任何人亦不能無理干涉,妄支分文。」

  李宗仁在蔣介石那裡碰了軟釘子,仍不罷休,萬般無奈之下,只得直接致電陳誠,命令他與財政部配合,將運去的黃金送到廣州,由政府支配。陳誠依蔣介石的指示,對此陽奉陰違。一會兒說風大浪高,航運不便,一會兒說即使運到大陸也不安全,敷衍了事。李宗仁催急了,陳誠乾脆充耳不聞,置之不理。

  蔣介石退到臺灣之前從大陸帶去了多少美元、黃金、銀元?據有關資料顯示:「外幣約合8000萬美元,黃金92萬兩(其中屬蔣介石私人貯藏的有2萬余兩),銀元約3000萬元。此外,此時的宋孔兩大家族也偷偷地把他們在大陸搜刮的財富近20億美金(80年代的價格)存入美國的花旗、大眾銀行。」

  蔣介石這些運往臺灣的財富是從哪裡來的?「人民的血汗」,這是眾所周知的事實。1948年8月,國民黨政府推行所謂的「幣制改革」,勒令國民交出私藏的黃金、美金、銀元兌換成「金圓券」,不惜採取軍事和特務手段強行索取、沒收,不交的甚至被抓去坐牢、殺頭。不少老百姓辛苦了一輩子、甚至是幾輩子攢下的硬通貨一夜之間變成了印有蔣介石頭像的面值為50萬、100萬不等的紙幣。而隨著戰局的緊張、銀根的收縮,這些「金圓券」一夕之間狂跌幾倍、幾十倍,甚至千倍,老百姓欲哭無淚,這也是國民黨政權不得人心,最終垮臺的原因之一。

  蔣介石運往臺灣的這筆錢財,在今天看來興許不算大數目,但對當時臺灣的750萬人口,對當時的金、銀、美鈔的實際購買水平而言,卻是一筆巨額財富。正是靠著它,蔣介石才穩定了臺灣的金融,控制了物價的上漲,支付了150萬文武職員的工資、軍餉,一句話,穩了當時的軍心、民心。當然,蔣介石把它的作用看得更大,認為這是「反攻複國」的資本。

  2.美元與僑資

  在20世紀中葉,臺灣的經濟能夠迅速的恢復和發展,除了蔣介石從大陸帶去的巨額財富外,還有另外兩大重要來源,即美援和華僑捐款。

  1950年6月,美國發動了侵朝戰爭。6月29日,美國第七艦隊的6艘驅逐艦,2艘巡洋艦駛人臺灣,開始巡弋臺灣海峽。美國政府視臺灣為其全球戰略,特別是太平洋戰略體系中的「不沉的航空母艦」。美軍在朝鮮戰場失敗後,為了封鎖和遏制中國大陸,建立起馬尼拉——臺北——東京——漢城的所謂「太平洋防禦體系」。1965年到lpo3年,美國捲入了越南戰爭,臺灣對美軍的地位顯得格外重要。從1950年到1973年的20多年時間裡,美國提供給臺灣的各種經濟援助達20多億美元。

  1951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共同安全法案」,向臺灣當局提供大量「援助」,總稱為「一般經濟援助」,包括「軍協援助」、「防衛支援」和「技術合作」,其目的在於幫助蔣介石和臺灣當局穩定當時的臺灣社會狀況,因為此時的臺灣「人口激增、生產凋敝、物資蕢乏、物價飛漲」。由於當時蔣介石的臺灣政權無力償還,此種「援助」實為贈送。

  兩年後,臺灣經濟在「美援」的幫助下,趨於穩定,轉入恢復發展時期,「美援」的目的轉向支持臺灣經濟自給自足,彌補財政赤字。美國國會修正了1951年的「共同安全法案」,規定,以剩餘農產品售往臺灣,收取台幣,並將售得款項贈與臺灣使用;撥款的一部分由臺灣採購美國剩餘農產品,在台銷售後收取台幣,再將它贈給或貸給臺灣當局;美國向臺灣提供剩餘農產品,臺灣可用台幣購買,所得款項貸給或贈予臺灣,依照美國政府指定的用途予以使用,不得另作他用。

  1957年開始,由於臺灣的經濟和貨幣的運行情況呈良性態勢,「美援」轉而扶植臺灣經濟發展,美國政府在「共同安全法案修正案」中增設「開發貸款基金」項目,把原用於防衛的援助轉為發展各項工礦建設,並改為貸款方式處理,這種「開發貸款」一是為臺灣經濟由「進口」向「出口」作準備;二是為美國的私人資本進入臺灣市場打下基礎。這種貸款由於利率較低,償還期較長,並沒有給臺灣的財政造成負擔。

  1961年,美國對台援助由「一般經援」向「開發援助」轉變,美國向臺灣的貸款其條件、利率逐步按國際金融市場的規則進行運轉。lop年5月,美國政府聲明將在1965年6月終止對臺灣的經濟援助計劃,實質上,美國對台經援直到1968年才完全停止。

  「美援」加入到臺灣經濟運行過程中,穩定了50年代的臺灣經濟、社會秩序,1951年臺灣的通貨膨脹率由1950年的400%降至66%,1952年降至23%,1953年降至8.8%,1954年降至2.4%。「美援」促進了臺灣經濟的發展,還平衡了臺灣的外匯收支。

  蔣介石退守臺灣島後,打著「總理信徒」、「三民主義」、「中華民國」等旗號,加上當時許多海外華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不瞭解、誤解,所以不少人出於各種目的向蔣介石和臺灣當局捐款獻金,這筆數目在當時達近10億美元。

  1958年到1962年間,臺灣當局對原來的「進口替代」政策進行了調整、改革,先後頒佈了「改進外匯貿易方案」、「外匯貿易管理辦法」、「獎勵投資條例」、「技術合作條例」等政策、法規,吸引華僑投資,外資企業進口自用機械設備、原料、半成品等可一律予以免稅;合資企業開業後5年內可免除營業稅、商品稅及企業所得稅,5年後的企業所得稅僅征18%。1964年到1973年,又進行了進一步的政策性調整,僅僅10年間,就吸收僑資10.25億美元。

  華僑的捐款及投資對臺灣在蔣介石時代的經濟穩定和初步發展過程中的作用,起著非常重要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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