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達書庫 > 名人傳記 > 蔣介石宋美齡在臺灣的日子 | 上頁 下頁
五三


  在此高壓之下,臺灣的共產黨人當然只有死路一條,左傾或稍有牽連者也在劫難逃,有「通共嫌疑」者一律投進監獄,或用麻袋捆紮丟到海裡喂鯊魚,而無辜受害者更是不計其數。50年代初,臺灣籠罩著「大屠殺大恐怖」的氣氛。

  據江南的《蔣經國傳》記載:

  位於臺北植物園附近的馬場町,取代過去南京雨花臺的地位。據執教東京國立大學的戴國輝說:「我當時在南海路的建國中學念書,有天我看到一輛卡車,載著七八位犯人,雙手背綁,只用白衣紮著,大概怕他們聲張,一忽兒,傳來槍聲。我心裡想,他們做了革命的烈士了。」翻開1950年前半年的《中央日報》,「匪諜XX 等數犯,昨日槍決伏法」的標題,一周出現好幾次。以「匪諜」名義,送往青島東路軍人監獄、台東綠島、或用麻袋捆紮,未經司法程序,丟到海裡喂魚的,不計其數。臺北的一位化學工程師陳天民,江蘇靖江人,因為出言不慎,告訴投奔他的鄉親們說:「臺灣都快解放了,你們還來這裡幹什麼?」經人檢舉,判刑15年。陳當然不是「匪諜」,沒有任何證據支持保安司令部軍法處的指控,充其量,不過是對國民黨的統治前途失去信心而已。

  另據董顯光公佈的資料,僅在1950年上半年內,「臺灣治安當局處理了匪黨地下活動案300件。牽涉的嫌疑犯在千人以上。」其中主要有:

  「中共臺灣省工委事件」:1949年10月,蔡孝乾領導的「中共臺灣省工委會」在成功中學、臺灣大學法學院、基隆中學等處的分部,相繼被國民黨當局破獲,多名負責人被捕。4月31日,「臺灣工委高雄市工委會」被偵破,書記陳澤民、委員朱子慧被捕。10月份,「高雄市工委會」所屬工人運動支部人員謝添火、莊識宰等18人,農民運動支部人員蔡國智、於開雄等8人,學術運動支部人員梁清泉、何玉麟等9人先後被捕入獄。12月,「臺灣省工會」的張志忠、李法夫婦被捕並判死刑。1950年1月,蔡孝乾也被捕入獄,涉嫌此案者多遭槍殺。

  「吳石案」:195o年3月1日,時任「國防部中將參謀次長」的吳石,據稱由於受「中共臺灣省工委事件」牽連,被臺灣特務機關秘密逮捕,罪名是「為中共從事間諜活動。」受該案牽連的人有:吳石的妻子王壁奎、聯絡人朱湛之,老部下聶曦,前「聯勤總管」第四兵站中將總監陳寶倉,某公署主管人事的中校參謀方克華,某處主管補給的參謀江愛訓,吳石的副官王正均等人。1950年6月10日,吳石、陳寶倉、聶曦、朱湛之四人被特別軍事法庭判處死刑,其餘的人也被投入監獄。

  「兩大企業案」:1950年3月,發生了震驚全島的兩大企業——台糖、台電事件。台糖公司總經理沈鎮南因「故意不出售糖,保留物資讓共黨接收,準備以台糖鐵路供共軍登陸用」的罪名被槍斃,牽連槍斃的有人事室主任林良桐,部下多人被判刑,但熟悉沈鎮南的人都不相信他是共產黨員。

  與此同時,台電公司總經理劉晉鈺及職員嚴惠先均遭槍殺。劉晉鈺的罪名是:其子在台大團參加左傾團體被逮捕,劉將其保釋後縱之投奔大陸;嚴惠先在大陸失守後滯留一個時期後方來台,有通共嫌疑,而嚴住在劉家,劉對他甚好,有以女許之的傳言,隨翁文灝投奔新中國的台電董事長陳沖熙曾寫信給劉晉鈺。

  其實,台糖、台電兩公司的總經理以「莫須有」的罪名被槍斃,主要是與他們的頂頭上司有關。當時,主管「中華民國」公營事業資源委員會的正副主管翁文灝、錢昌照、孫越崎等前後投奔新中國。而到台後公營事業的頭頭們均系以前翁文灝等委派,對翁文灝、錢昌照、孫越崎等向心力甚強。錢昌照、孫越崎香港起義到北京後,受到新中國的重用,而翁文灝在撤出大陸時不願跟隨蔣介石到台,後寓居香港觀望形勢。台港當局請翁出港赴台,翁不願意,蔣介石授意「經濟部長」劉航琛贈美金5萬元,請翁赴法國研究講學,以免其北上投奔中共。翁文灝在法國住了一年多,因思鄉心切,嚮往新中國,終於輾轉回到北京,受到周恩來總理的熱烈歡迎。這樣,國民黨當局深恐臺灣公營事業的頭頭們受翁、錢、孫的影響,特向臺灣最大的糖、電兩公司開刀,以殺雞儆猴。

  「麻石事件」:1950年5月,台南縣麻石鎮「鎮長」謝端仁等33名地方人士被國民黨當局以「共同意圖顛覆政府」罪逮捕。其中謝端仁、蔡國禮、張木火3人於9月30日被判死刑,孫清潔、李國民、林書揚、鐘蓋、陳永泉、黃阿華、王金輝、李金水、蔡榮宗被判處無期徒刑。郭天生、郭耀勳、莊順田、吳登纂、侯穎川、柯士秘等18人被判處10-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陳丁弟、李清泉等6人以「知情不報」判處1年徒刑。直到1983年底,有關該案被判處無期徒刑的案犯在關押了30年後,才獲准減刑保釋出獄。

  「桃園事件」:1950年6月,臺北市「電信局」桃園收報台林清良等7名職員,因「共黨嫌疑」被國民黨當局逮捕。林清良、賴鳳朝、李濤譯3人因以傳閱中共文件書籍「意圖顛覆政府並著手實施」等罪名被判處死刑,徐文贊被叛處無期徒刑,其餘3人被判10-15年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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