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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〇


  八日

  毛澤東本日對張治中等和談代表,發表談話,要點有五:

  (一)戰犯在條約中,不舉其名,但仍要有追究責任的字樣;

  (二)簽約時須李宗仁、何應欽、于右任、居正、童冠賢、吳忠信等皆到北平參加;

  (三)改編軍隊,可緩談;

  (四)共軍必須過江,其時期在簽字後實行,或經過若干時日後再渡江;

  (五)聯合政府之成立,必須有相當時間,甚至須經四五個月之久;在此期間,南京政府仍可維持現狀,行使職權,免致社會秩序紊亂。

  共黨在表面上故意討價還價,實際上是想把國民政府的五院院長騙到北平,任其要挾擺佈,組織「聯合政府」,可不費吹灰之力把我政府毀滅!

  父親與岳軍先生同游金峨寺。下午一時前出發,先至寧波新河頭,乘民船,經寶林寺遊覽,到橫溪登岸,抵寺已六時餘矣。峨山形勢優勝,狀如鵝之上騰,維妙維肖,實所罕見。寺內幽靜,遊覽一周。進晚餐,旋即就寢。

  九日

  父親六時起床,出寺巡遊。由左側大廚房至坑穀,臨泉攝影。再至正後方之羅院基址,遠眺朝山,停勻可愛。更南行,登白虎山,鵝山中脈也。下山遊引仙橋,回寺早餐。八時半,由寺出發,途經田弄、樓隘,謁蔣氏祖祠,經金紫廟,瞻仰金紫神像,至吳家埠午餐。下午三時到達鮚埼,循埼麓,遊覽沿海風景,轉至費宅之東,眺望象山港、獅子口,參觀蚶塘與鮚蚌,至下陳乘車,五時返抵慈庵。

  鄭介民次長來溪口。

  十日

  周至柔總司令、胡宗南長官今日來溪口。

  李宗仁近被毛澤東玩於股掌之上,手足無措,情狀尷尬。不得不電陳父親謂:「共軍節節進逼,陳兵江北,及其所提條件之苛刻,似非使我方作城下之盟不止。……萬一和談破裂,則實難肩此重任,故決心『引退』以謝國人」云云。

  共黨態度忽又轉為懷柔,並施拉攏、拆散、延宕的手段。父親認為此比軍事進攻更覺可怕。為了挽救當前的危機,並能進一步加強內部團結,一致反共起見,乃囑電約何敬之、閻百川諸先生暨李宗仁、白崇禧等在杭州會商對策。

  十三日

  昨日居覺生、陳啟天兩先生來溪口。

  和談第一次正式會議在北平舉行。共方闡述其立場與協定草案的理由。張治中由北平電李宗仁與何敬之先生,謂周恩來於今日面交「國內和平協定」一件,內分八條,二十四款。張又上父親一電,謂「到北平後,共黨言論態度,意在逼降」,並勸父親「毅然放下一切」。張治中這個電報,完全是替共黨說話的。

  晨間天氣晴朗。父親八時許由妙高臺出遊。經徐島岩、蜘蛛嶺嶺岩,直至北溪,約二小時;由北溪經大俞而至石窗,亦約二小時。沿途景物美麗,山巒險峻,西對華蓋山僅隔一溪水而已。父于民國十年冬曾游「石窗」,但為一北溪盧姓導遊者所誤,非今日所游之石窗也。先在石窗之左窗閑坐,移時,去右窗。因左窗與其餘三窗不通,故由中大窗入,經隘口,伏身而進,至右窗,實一普通隘狹之石洞也。盤桓約四十五分鐘而返。嶺上有大岩,高約十餘丈,其上有水滴至洞前。窗洞皆面向西北華蓋山,嶺上草水蔥寵,不覺其為岩石。下午二時半回大俞,在其對岸嶴背大路旁之竹林席地午餐。餐畢,經百步階至仗錫之西,即所謂六龍泉、三峽與漏溪洞之前,略憩攝影。路旁有大岩石矗立,恐即「再來石」也。侍從人員欲在石上鐫字,以作游觀紀念,因時間不早,未果。複進至仗錫,寺如舊日,惟破損不堪;僧眾亦僅存一半。詢其「過雲石在何處」,則茫然結舌,不知所答。問之附近李姓者,亦不知有「過雲石」,只知有「再來石」雲。四時半由仗錫歸,途經屏風岩,鐫「四明山心」四大字,頗為壯觀。更經躊躕嶺,回妙高臺,天已黑矣。

  十五日

  和談第二次正式會議仍在北平舉行。共黨以最後修正草案八條二十四款,要求我方簽字,並以二十日為最後限期,盛氣淩人。

  今日天氣晴朗,是我的四十歲的生辰。天色微茫中起床,至祖堂拜祖。六時上慈庵,八時侍父作禱告,並向父禮拜報恩。父為我題「寓理帥氣」四字匾額,附跋,文日:

  「每日晚課,默誦孟子『養氣』章。十五年來,未嘗或間,自覺於此略有領悟,又常玩索存心養性之「性』字,自得四句曰:「無聲無臭,惟虛惟微,至善至中,寓理帥氣。」為之自箴;而以寓理之『寓』字,體認深切,引為自決,但未敢示人。今以經兒四十生辰,特贅此『寓理帥氣』以代私祝,並期其能切己體察,卓然自強,而不負所望耳。」

  又題一「主敬立極,法天自然」八字。凡此所言,希望於我愈深,亦鞭策於我愈力,此後修養治事,定以此為準繩。孔子說:「四十而不惑。」我已至不惑之年,一事無成,且常感情用事,不能「持志養氣」,細想起來,真是慚愧萬分!

  許多舊朋友和老同學,從滬杭各地遠道趕來歡聚,鄉居得此,亦一樂也。

  父親于晚間到天童寺遊覽,天已昏黑,適有八校學生旅行團亦在寺寄宿,一時僧侶、青年皆在山門熱烈歡迎,熱情可感。

  十六日

  父親六時起床,遊寺內一匝。早餐後,登小盤山,謁摩訶祖師塔墓。墓地所謂「金鉤釣魚口者,蓋其照山第三層形狀似魚也。十一時,由盤山出發,經天童、小白等處而達育王,沿途民眾皆放爆竹歡迎,父親至感不安。在育王進午餐,遊覽寺內,參觀藏經閣三藏圖書。後由承恩堂登車言旋,途經寧波南門外,覓得柳亭庵「目講僧」之墓地及其塑像,甚為欣喜,蓋父親幼年曾聽鄉人傳說「目講」勘輿之精,神效無比,故以一觀為快也。晚六時回慈庵。

  黃紹竤自北平飛返南京,攜共方所提的二十四項要求向中央請示。這些都是共方對我政府的作弄與緩兵之計。

  十七日

  共軍堅持渡江要求。李宗仁本日向共方要求展緩簽訂協定日期。父親閱畢蓼紹竤攜回之二十四項要求後,曾在日記中寫道:「共党對政府代表所提修正條件二十四條款,真是無條件的投降處分之條件。

  「共前文序述戰爭責任問題數條,更不堪言狀矣。黃紹竤、邵力子等居然接受轉達,是誠無恥之極者之所為,可痛!餘主綿一方面速提對案交共黨,一方面拒絕其條件。同時全文宣佈,以明是非與戰爭責任之所在。」

  十八日

  本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在廣州發表聲明,重申「和平淡判,應以五項原則為依據」。父親今日曾擬如下之對案:「共黨條件之對策及方式:(甲)提出具體相對條件複之。(乙)不提出對案,僅以不能接受其所提條件而願先訂停戰協定,以表示和談之誠意。如其在此和談期間,進攻渡江,則其戰爭之責任,應由共黨負之。(丙)用黨部名義駁斥其條件之前文,與消滅行憲政府而實行其共產專制政府,比之捷克與波蘭政府猶不如也之意,以昭告中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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