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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


  「那是地產最低潮時期,地皮不值多少錢,標價不高,好像只有幾千萬港幣。」

  「港府到底基於什麼原因把地皮收回?」

  「當時,情況很複雜。當然,港府有權取消競投。但我覺得,港府是向世界各國招標,到美國、英國、日本登廣告,鼓勵外國人下標。那些日本仔到香港來,港府還專門舉行酒會招待他們……」

  「全世界都不看好香港的地產市道,為什麼你還是一定要下標?」

  「開始招標時,地產市道還算可以,但不久就發生銀行擠提風波;到截標時,地產已經陷入低潮。那時,要下標,就要先交600萬元按金。可能很多人拿不出來,連『置地』都不敢下標。」

  「港府最後把地收回,有無說明是什麼原因?」

  「沒有……」

  「你當時有無埋怨港府這樣處理?」

  「沒有……當然,政府有權棄權……」

  「但你剛才說港府到處去找人來投標,到處做廣告,但你下標了,卻又把地收回去,政府是不是有意針對你,不讓你獨大?」

  「那就不好說了……」

  事隔多年,談起港府當年何以取消競投,霍英東欲言還止,沒有講明原因。但言語之間,還是隱約聽出他覺得政府處事不公,並對港府的處理方法略有不滿。

  經過多年發展,海軍船塢一帶早已成為香港最繁榮的商業區之一。按一般人的理解,若港府當年不是臨時取消這塊地皮的競投,則霍英東從中賺到的錢將是難以估量。但是,有一些人並不這樣認為。

  有一次,我和新華社香港分社一名官員談及此事。

  我說:「如果霍英東當年投得海軍船塢,他的財富可能成幾何級數倍增。」

  「那未必。」他淡然說。

  「為什麼這樣說?」

  「以後要賣地、自己發展、蓋樓,港府不知怎樣玩(刁難)你,說這樣不行,那樣不行,可以玩死你的。」

  「港英方面為什麼要這樣對待他?」

  「主要還是朝鮮戰爭的那段經歷,我們認為是愛國的商業行為,港英方面卻說是走私,一直對他有歧視。」

  這是霍英東涉足地產行業以來,經歷的第二次打擊。第一次於1955年,被傳遞解出境,此事至今尚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是港府所為;而這次,卻是港府歧視霍英東的第一次公開行為。

  海軍船塢投而不得,固然對霍英東沒有造成任何經濟損失,但對他的打擊卻很大。通過此事,霍英東清楚地看到港府對他有歧視,有意限制他的事業的發展。他因此很擔心,不知道港府下一步怎樣對待自己。也可能是從此開始,霍英東萌發了隱退的想法。  積極參與地產業社會事務

  自競投海軍船塢應得而失之後的一兩年間,除一些在此之前動工的樓宇需要繼續興建外,霍英東幾乎沒有上新的地產項目。可能是由於當時地產市場仍然低迷,加之有感政府歧視自己,故霍英東那時發展地產業持的是觀望的消極態度。

  但是,作為地產建設商會的會長,霍英東卻活躍於地產行業的社會事務方面,並在這方面扮演著領袖的角色。

  地產建設商會剛成立不久,霍英東就以商會的名義,向政府致備忘錄,凡商會會員建築地盤施工遇到故障,請求准予延期動工,獲政府批准延期一年免予罰款;敦促政府改變開投公地方法,暫停開投屋地,以調劑地產市場,此建議最後也獲政府接納;提供意見,要求港府健全售樓制度,完善大廈管理;發起、舉辦樓宇模型展覽,為市民介紹香港近年地產業發

  展的狀況,活躍、刺激沉悶的樓市……其中影響最大的,當是在60年代中期,協助香港建屋貸款公司,推行以照顧香港白領階層為目的之廉息貸款建屋計劃。

  那時的霍英東,時常公開發表一些關於地產市道走勢的講話。1967年元旦,霍英東以香港地產建設商會會長的名義,發表題為《一九六七年地產業與香港經濟展望》的文章,暢談地產形勢。他在文中列舉種種理由,闡明香港市道可望於1967年復蘇:第一,香港自然人口增長速度驚人,每年增加人口10余萬人,每年需要樓房約萬餘套;第二,過去經營地產者,在無利可圖之情況下,放棄經營,形成地盤開工者少,樓宇減產;第三,港府不斷對地產業採取一些補救措施;第四,經過兩年來銷售,尚存新樓不多,將來現貨更感缺乏,有供不應求現象出現;第五,銀行方面體諒地產業一時艱困,對於貸出款項,多不予以過分追迫;第六,東南亞局勢動盪不定,不少遊資流入香港,部分亦會投入地產業。

  正如霍英東所料,香港地產市場在持續兩年的低迷、疲軟之後,果然在1967年初出現復蘇景象,不少地盤先後動工,打樁聲此起彼伏,樓宇交投活躍起來。

  但是,地產市道初現復蘇,只是極其短暫的迴光返照現象。當時,香港正潛伏著各種不穩定的因素,社會動盪已經隱約可見。

  【改組霍興業堂】

  饒有意味的是,霍英東在1967年元旦發表文章,預測香港地產行業將會復蘇之後一個月,他對自己的公司做出一次重大的部署:改組霍興業堂有限公司。霍興業堂是霍英東涉足地產行業後成立的第一間公司,也是霍氏集團幾十間公司之旗艦,其股權原來只由霍英東和其大太太呂燕妮持有;而後股權有所變化,主要股權分配給霍英東和呂燕妮所生的幾名子女,少數股權分配給其母親劉氏、其妹霍慕勤和二太太馮堅妮。

  1967年2月,霍英東成立一間名為Beaulieu的有限公司,將霍興業堂的控制權轉移到

  這間公司去,但保留其家人分取利潤的權益。

  耐人尋味的是,這家新公司的股東並不是霍英東及其妻子、兒女,而是另有他人,分別是其妹霍慕勤、妹夫蔡源霖,以及霍銘波、彭延匡和屈洪疇,其中屈洪疇是霍英東多年聘用的會計師。由於霍英東的家人仍然操縱新公司所有的優先股,並保留分取利潤的權益,故這5個新股東並無染指他家人所收受的股息之權益。這樣的安排雖然很少有,但用意卻很明顯,霍英東並不是要放棄對霍興業堂的控制權,而是利用Beaulieu遙控霍興業堂的業務和資產,而那5個新股東,充其量只是他的代理人而已。

  那麼,霍英東為什麼對家族集團之旗艦做出如此異乎尋常的改組和部署?其最終的目的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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